司法警察日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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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日常制度
篇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日常制度
第一条请示报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日常制度
(一)司法警察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二)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书面请示要规范,口头请示要有记载。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上级司法警察部门对下级的请示,必须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三)发生突发事件、各类事故、司法警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以及在处置各类事件中所产生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司法警察部门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
(四)必须定期向上级司法警察部门报告有关司法警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对上级部署的工作,要及时汇报落实情况。
第二条请假销假
(一)下级司法警察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当及时报告。
(二)司法警察在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三)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四)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超
假或者逾假不归。
(五)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
第三条工作交接
(一)司法警察在工作变动、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二)司法警察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
第四条保密
(一)司法警察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人民法院工作秘密。
(二)司法警察部门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泄密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三)在执法活动中非经允许,任何个人不得拍照、录像(音)。
篇二:司法警察大队十项规章制度
司法警察大队十项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警,特制定司法警察大队十项规章制度。
一、政治教育制度
1、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学秋实”、“双争创”活动并做到有规化、有措施、有典型。队内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组织法警集
中学习先进人物或者先进事实,每位法警要写出心得体会。
2、坚持政治教育学习制度(每月一次)和党员“三会一课”(每月一次)由队长组织主持召开,全体法警集中参加学习(含见习法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培养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争做“三个代表”的实践者。
3、积极开展谈心工作,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干警出现的问题,队长每月与干警至少谈心一次,要记录。
4、注重加强党风廉正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廉正建设簿。队长负责监督法警的廉正建设情况。
5、严格遵守“十二条禁令”和“十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断提高干警自身素质。队长负责监督执行。
6、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决抵制“黄、赌、毒”的侵蚀和影响。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集中组织法警观看警示教育记录片。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队容队貌整洁。队长负责法警队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
2、健全簿、卡、册,做到簿、卡、册齐全。簿、卡、册由内勤负责管理,队长每季度检查一次。
3、加强物质装备、警具和车辆的管理,为审判工作服务。物质装备、警具和车辆由队长负责管理。
4、司法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5、严格贯彻司法警察仪表形象建设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司法警察形象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6、严禁中午饮酒,不准着警服在公共场合饮酒。
7、司法警察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8、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及司法解释,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并记录)
9、坚持每月一次庭务会制度(要有记录),由队长总结部署工作。
三、专业训练制度
1、制定训练进度表。(每年训练30个训练日,每天8小时)
2、队长负责组织骨干备课示教,具体落实训练计划。(制定训练表)
3、掌握和登记训练情况,建立登记统计制度。(建立业务训练簿)
4、队长负责组织实施补训、复训工作。
5、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成绩优秀者队内上报院内给予奖励。
四、押解、看管人犯制度
1、接到押解任务后,队长要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和囚车、通讯、武器、械具等装备,执行任务法警要检查武器、警具、通讯设备等警用装备性质是否良好。
2、执行押解任务时,法警必需持有合法有效提票,执行任务法警要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举止端庄,携带相应证件。
3、法警在提押人犯时必须按提票所列内容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对人犯检查身体,在押解过程中为防止人犯行凶、自杀、自残、逃跑,
执勤法警要合理使用械具。
4、看管人犯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人犯的羁押场所。
5、密切注视人犯动态。
6、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7、制定应付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8、建立押解、看管登记簿,对押解、看管的人犯进行登记,进行备案,执行任务法警要在押解、看管登记簿上签字。
9、法警在押解、看管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确因值勤法警造成的,队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法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情节严重者由队长上报院内处理。
五、值庭制度
1、队长根据案件性质等情况合理安排值庭法警。
2、值庭法警要着装整齐,严格遵守值庭程序,按照值庭的位置区分和姿势动作有关规定正确值庭。
3、值庭法警要服从审判长的领导和指挥。
4、值庭法警要在值庭登记簿上签字,进行备案。
5、制定应付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六、出警制度
1、法警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到岗,不准迟到。
2、着装要整齐,根据情况佩带武器、械具。
3、出警的法警要积极配合审判人员,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4、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队长请示报告,出警法警要积极妥善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