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数学教育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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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数学教育

一.教育制度

韩国自1945 年解放以来,学校制度经过多次调整,现行的制度为“6 - 3 - 3 – 4”制度,即小学6年,初中3 年,高中3 年,大学4 年。

学前教育(1 年) :5 岁儿童入幼儿园,为升入小学做准备。儿童教育的目的在于“给儿童创造适宜的环境,使儿童的身心协调发育。”目前,韩国适龄儿童入园率约为50 %。

初等教育(6 年) :由韩国国民学校(即小学) 实施,作为义务教育向国民免费提供。

中等教育分为初中3 年和高中3 年。中等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完成阶段,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法》要求在这一阶段实施人文教育及实用性职业教育,既培养中坚国民品德和技能,同时为升入大学和进入社会工作做准备,其教育内容、教学课程兼顾文化基础和职业教育。现在的中等教育不仅是升入高等院校的中间阶段,也带有“完成教育”的性质。韩国高中分为人文类和产业类,产业类分有农、工、商、水产、海洋高中和综合高中,类似我国的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的课程结构通常是普通教育课程占30 %,理论与实际并重的职业教育课程占70 %。此外,这一学历层次还设有公民学校及广播函授高等学校(高中)。

高等教育(4 年) :韩国的高等院校分为四类:4 年制的大学、学院;2 年制的职业专科学院;4年制的师范学院;2 年或4 年制的神学院、护士学校及其他各类学院,6 年制的医学院、牙医学院包括在4 年制的大学内。目前韩国有4 年制大学、学院115 所,师范学院11 所,以培养国家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目的,提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多样化。韩国大学中另有研究生院316所,学生9. 1 万余人。

在韩国各类学校中,私立学校占有不小的比例,其中小学占1. 2 % ,初中占3 % ,高中占50 % ,大学占80 %。如在115 所大学中,私立大学就有91 所。

二.数学高考制度

韩国从1993 年开始实行“大学修学能力考试”,大学修学能力考试作为国

家实施的统一考试,由韩国大学考试委员会命题。其考试的性质是学科测验与升学适应性测验相结合,目的是对考生高中及高中以前学校教育阶段学历和是否具备进入大学学习能力的考查,命题的标准是高中及高中以前学校教育阶段的全部文化课。

韩国的“大学修学能力考试”又分文理科,又设文理科的必考及选考试科目和任选考试科目,一共5科24门。其中数学一共3 门分别为共同数学、数学Ⅰ、数学Ⅱ,文科必考2门(共同数学、数学Ⅰ) ,理科必考3门(共同数学、数学Ⅰ、数学Ⅱ) 。

三.数学课程改革

3.1.数学课程改革的历史

现代意义上的韩国基础数学课程改革已进行了七次。第一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1955~1962)虽由韩国人自己决定并实施,但仍受到美国杜威“进步主义教育”思潮的影响,改革的侧重点在数学的实用上,带有“以现实生活为中心”的特征,强调数学与现实生活情境的联系。

第二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1963~1972)的教育理论基础是赫尔巴特的系统学习理论,突出数学的逻辑性与理论性,纠正第一次改革过分强调“以生活与经验为中心”的编颇,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数学能力。

第三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1973~1981)受“新数运动”的影响,是学科中心课程论与数学现代化运动的结果。此次改革大力提倡美国布鲁纳的发现式学习,重视诸如集合、代数定律等现代抽象数学概念的早期导入。

第四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1982~1988)受美国“回到基础”运动的影响,强调诸如计算技能等数学基本能力的培养,对第三次数学教育课程削减内容,降低难度,重视数学问题解决。

第五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1989~1994)基本保持第四次课程的框架,改革的方向是强调数学活动和影响学生学习数学的因素。

第六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1995~1999)强调使用计算器与计算机,提倡数学问题解决。

第七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2000~)与以往各次颇为不同,其主要特征是差别

化数学教育课程。

3.2 第七次课程改革特征

从2000年起实施的第七次教育课程首次着眼于“差别化课程(DC)”的实施。DC的目的是提高每个学生的能力、才能与兴趣,其主要特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基础教育时期分为两段:第一段是国家共同基础教育时期(从一年级到十年级,共10年,相当于中国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一年级);第二段为选择教育时期(从十一年级到十二年级,共2年,相当于中国高中二年级到三年级)。前10年,要求所有的学生必须学习相同的必修课程,但每门必修科目的内容深广度依学生能力不同而不同。

二是DC分为“基于水平等级的差别化课程(LBDC)”、“扩展性与补充性差别化课程(ESDC)”以及“学科选择性差别化课程(SSDC)”三类。LBDC适用于数学、英语两科。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一至十年级,每年级数学分A、B两个水平,共20个水平。学生达到某级水平后方可进入下一级水平学习,未达者必须重修,每个水平均由三个子课程——标准课程、扩展课程(Enriched Course)与补充课程(Supplemental course)组成。

3.3第七次数学教育课程改革的目的与内容

《数学》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1)理解数学的基本概念、原理与法则;(2)数学地观察、分析事物及其现象;(3)获取思维所需的能力与态度,用合理的方式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为使学生能在大多数学科尤其是科学学科中顺利学习,必须要求学生理解与数量关系和几何图形相关的数学概念,具有逻辑思维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以及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

数学课程内容:

1.国家共同基础教育课程按循序渐进分等级水平进行,既考虑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又根据其学习水平与难度来选择课程的核心内容,且课程内容又分为基本性要求与扩展性要求,使每个学生都能保持自己的学习阶段并获取创造性的学习经验。

2.《实用数学》是为无需完成十年级数学,而因生活所需想学数学的学生开设的一门选修课,适合于应用数学知识技能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学生学习,它能使学生运用数学的基本概念与法则,数学地思考问题并由此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数学1

《数学Ⅰ》是为通过国家共同基础教育十年级数学之后而又想进一步学数学的学生开设的数学课程,它是学习《数学Ⅱ》的必备前提。经过这门课的学习,学习能理解基本的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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