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守则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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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用人单位负有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5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职工聘用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按照未成年保护法规定,适合年满16周岁以上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可放宽至年满16周岁)、?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违法不良记录。

各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用人单位岗位说明书(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用人基本条件)。

第6条劳动者应聘,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所提供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采取欺骗行为借用或伪造证件。

30

第30第在办理第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14条用人单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15条作息时间规定:

常日班上班时间:上午--,下午--;

运转班上班时间:早班——、中班——、夜班——

(注:具体作息时间可根据胜仗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16条严格遵守国家工时制度。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加班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17条非经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不得私自加班。职工个人确需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并得到主管批准。未经批准私自加班的不得作为加班统计。

第18条考勤以科室、班组为单位,考勤周期为每月日至日。考勤记录包括出勤、病事假、公假、加班加点时间等。考勤统计表交职工签字确认。

第19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定休假日有关规定。职工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第1天第25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休假需提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注:具体审批部门由用人单位确定)。

第四章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26条基本工资是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应享有的工资报酬。基本工资不低于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另行制定。

第27条等部门和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车间(班组)实行计件工资制。各岗位计时工资标准和计件工资计算单价由企业另行制定,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28条用人单位制订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保证90%以上的职工通过努力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达到和超过定额的指标。

劳动定额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根据职工技能熟练程度及时调整,定期公布。

第29条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日加班的,按150%标准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在6个月之内安排调休,6个月内不能安排调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30条加班工资以职工基本工资为计发基数(注:也可与职工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建议以职工基本工资为基数)。实行计件工资的,其加班工资100%

加班

第并经职12月

具体由第,第35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依照规章制度扣除赔偿的损失费、违规违纪被扣除的部分工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其它工资或费用。

第36条用人单位每年根据物价指数、经济效益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在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施薪资调整和奖金发放,确保职工工资水平不下降,稳中有升。

第37条用人单位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效益下降,经采取措施仍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可与职工协商临时降低工资,但降低工资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应充分理解和支持,与用人单位共度难关。

第五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38条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章培训发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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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且经确定为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行为(标准由用人单位定);

4、盗窃企业财物价值超过元人民币(注:金额由用人单位确定);

5、违反道德标准谋取私利,接受商业贿赂,骗取钱物,提供虚假休假信息骗取假期,或利用职务之便,从用人单位或有关第三方谋取私人利益等行为;

6、在工作场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导致他人被动离岗治疗或休养?小时以上(注: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或干扰他人工作,受到劝阻仍不改正的;

7、违反保密制度,未经授权故意将保密资料泄漏给予他人或者其他单位;

8、受到违纪处分后,个月内再次发生次违纪的(注:违纪次数、性质和类型由用人单位确定)

9、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0、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与用人单位经营同类业务或存在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

1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44条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予书面警告,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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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3、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职工调职或离职时,有关资料移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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