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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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50岁、女45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5年以上;
(四)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守则
(一)职业道德规范
1.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
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
3.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
4.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仪容仪表规范
1.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制服;2.营运中驾驶员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
3.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4.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超短裙。
(三)车容规范
1.车厢内外整洁光亮、车身喷饰完整清晰;
2.车窗内外不乱贴、乱放装饰物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
3.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
4.车厢服务设施齐全完好。
(四)行车规范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2.在准予停车的路段方便乘客上下车;
3.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五)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
1.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
2.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
3.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4.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5.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
6.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7.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
8.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
计价器上弄虚作假;
9.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
10.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11.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12.保持车辆整洁,牌证齐全、清晰,不得挪用车辆牌证或者对车辆牌证弄虚作假;
13.遇有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无专用收费凭证、标志灯发生故障、车辆号牌污损、不全等情形时,不得营运载客。上述情况在载客过程中发生时,应当立即告知乘客,并与乘客协商解决;14.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营运,应当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或者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营业站登记;
15.在出租汽车营业站候客时,应当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服从调度员的调派,不得欺行霸市或者私自揽客;
16.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不得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或者驾驶非本单位的出租汽车营运;
17.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位报告;
18.禁止运载违禁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19.接受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和有关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20.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
(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4)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
(六)语言规范
1.营运中驾驶员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1)您好!请问您去哪?
(2)请您带好物品,再见!
2.禁止使用各种服务忌语。
第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服务流程
(一)出车前准备
1.整理车容,车厢内外整洁,符合规范;
2.行李箱是驾驶员的服务责任区,行李箱应干净整洁;
3.驾驶员本人服饰符合仪表规范;
4.携带好客运资格证件、发票本(卷),整理好其他运营必备的工具和物品。在指定位置张贴、摆放运营证件;
5.车厢内各种服务设施齐全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6.具体参见第九条《车辆检查项目规定》。
(二)乘客上车
1.乘客先上车,上车后,主动向乘客问好:您好!请问您去哪?2.在确定乘客的下车点后,扳下“空车”灯,如乘客要求往返,驾驶员需按下往返键;
3.当乘客有行李需放入行李箱时,驾驶员必须主动协助乘客放入、并注意是否有违禁品及易碎品;
4.选择最佳路线行驶,当按乘客指定路线行驶时应在发票后由乘客注明。
(三)用车途中
1.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
2.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
3.如中途乘客离车,要求驾驶员等候,需预付车费时要当面唱票,并开具收款凭证;
4.到达下车点;
5.到达目的地后,首先按下计价器暂停键,停止计费;
6.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报清当次运营的车费。
(四)结算车费
1.结算时,要当面唱票;
2.需要给乘客找零时,应唱零、找零,大、小票面一次找清(中途收取预付款的,多退少补);
3.主动给乘客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