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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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服务管理制度

出租车服务管理制度

出租车服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城市交通中,出租车作为重要的公共交通方式,对人们的出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出租车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和执行出租车服务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二、服务准则1. 安全驾驶出租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的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违法占道、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

2. 服务礼貌出租车驾驶员应友善待客,提供优质服务。

在接乘客前,需主动开车门,帮助乘客放置行李。

在行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乘客的需求和隐私。

3. 车辆清洁与维护出租车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清洁整洁,并保证车内空气新鲜。

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等关键部件正常工作。

4. 合理计价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计价规定,不得任意高收费或者拒载。

计价表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供乘客查阅,并保持清晰可见。

5. 紧急情况处理出租车驾驶员应具备应急处理的能力,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乘客安全。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协助乘客进行疏散。

三、监督与执法1. 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的出租车服务监督机构,负责对出租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监督机构应具备严格的执法能力和合法的权威。

2. 执法措施对不遵守出租车服务管理制度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暂停驾驶资格等,情节严重者甚至可以吊销驾驶证。

3. 投诉渠道建立多样化的投诉渠道,方便乘客对不满意的出租车服务进行投诉。

投诉渠道可以包括电话、互联网平台、纸质表格等多种方式。

四、培训与考核1. 驾驶员培训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交通法规知识、服务礼仪、急救知识等。

培训内容应经过合理设计,确保驾驶员掌握必要的技能。

2. 考核评估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包括驾驶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

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再培训或者换岗处理。

五、激励与奖励为优秀的出租车驾驶员设立奖励机制,鼓励他们积极提供优质的服务。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培训机会等多种形式,以激发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

小车班考核管理制度

小车班考核管理制度

小车班考核管理制度一、考核目的:小车班是公司出租车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小车班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规范其行为,增强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二、考核对象:全体小车班驾驶员。

三、考核内容:1. 服务态度:包括服务热情、礼貌待人、主动帮助客人等。

2. 驾驶技术:包括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熟悉驾驶路线等。

3. 车辆管理:包括车辆保养、清洁卫生、车内设施完好等。

4. 出勤纪律:包括准时上班、不擅离职守、服从管理等。

四、考核时间: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五、考核办法:1. 由小车班班长组织考核工作,设立考核小组。

2. 考核包括定期考核和突击考核,均由考核小组统一安排。

3. 定期考核会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进行客观评定。

4. 突击考核不提前通知,主要考察驾驶员的应急反应和服务意识。

5. 考核结果按照成绩进行排名,班长将排名前三的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排名后三名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处罚,具体办法由小车班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考核奖惩:1. 对成绩优秀的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积分等。

2. 对成绩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警告、降职等。

七、考核结果处理:1. 考核结果以公示形式进行,排名前三名的驾驶员将被表彰,并向全体员工进行表扬。

2.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驾驶员要接受考核小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并在下次考核中得到改进。

八、考核管理的重要性:1. 考核管理是对小车班驾驶员行为的一种监督,能够有效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和行为规范。

2. 考核管理能够促进小车班团队凝聚力的提高,鼓励驾驶员积极进取,争做优秀员工。

3. 考核管理有助于公司形象的提升,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九、结语:考核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小车班作为公司出租车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小车班驾驶员认真执行考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为了确保出租车行业的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一、出租车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资格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相应的驾驶经验。

同时,需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2、服务规范(1)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不得在营运过程中吸烟、饮食或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2)严格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行驶,不得拒载、甩客、绕道行驶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人员。

(3)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等。

3、职业道德(1)诚实守信,不得故意绕道多收费、私自调整计价器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2)尊重乘客隐私,不得泄露乘客个人信息。

二、出租车车辆管理1、车辆技术要求出租车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

车辆外观整洁,车内设施齐全、完好。

2、车辆标识出租车应按照规定安装顶灯、计价器、服务监督卡等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

3、车辆卫生车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更换座套,无异味、无杂物。

三、出租车运营管理1、营运许可出租车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营运许可证,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2、计价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价收费,使用计价器,并向乘客提供有效发票。

3、营运时间出租车应按照规定的营运时间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运或缩短营运时间。

4、投诉处理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乘客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乘客。

四、监督检查1、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鼓励社会各界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驾驶员资格要求1. 驾驶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5周岁,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经验不少于3年。

2. 驾驶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无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3. 驾驶员应参加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行车规范1. 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 驾驶员应文明驾驶,礼貌待人,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

4. 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保持车内整洁。

5. 驾驶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如帮助携带行李、指路等。

四、服务规范1. 驾驶员应主动询问乘客目的地,准确报出车费。

2. 驾驶员应使用规范用语,礼貌回答乘客提问。

3. 驾驶员应尊重乘客意愿,不得强制乘客下车。

4. 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介绍本地区的旅游景点、特色美食等。

五、车辆管理1.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清洗、保养。

2.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车辆。

3. 驾驶员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带病车行驶。

4. 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得随意更改计费标准。

六、奖惩制度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扬、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恶劣的驾驶员,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出租车经营管理新规定范本(三篇)

出租车经营管理新规定范本(三篇)

出租车经营管理新规定范本一、车辆管理1. 所有出租车必须经过规定的运营牌照审核,并配备正规的运营许可证。

2. 出租车车辆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与安全性。

3.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行驶记录仪,并按规定保存行车记录。

4. 车辆必须采用统一的车身颜色,并严禁私自更改车身颜色。

二、驾驶员管理1. 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速度限制,并没有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

3. 驾驶员必须礼貌待客,不得对乘客进行辱骂、歧视等不文明行为。

4. 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三、服务质量1. 出租车驾驶员必须熟悉当地道路,避免绕路、超速等行为,确保乘客的安全和时间效益。

2. 驾驶员需主动协助乘客放置行李,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引导。

3. 出租车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整洁,随时准备提供满意的服务。

4. 驾驶员需遵守乘客的合理要求,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接载合法合规的乘客。

四、收费标准1. 出租车收费应符合当地出租车管理局的规定,不得私自提高或变相涨价。

2. 驾驶员需按照标准的计价器进行计费,不得存在任何作弊行为。

3. 驾驶员应主动提供准确的票据,包括发票和行程单,以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

五、投诉处理1. 对于出租车服务不达标的投诉,管理局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2. 驾驶员应主动接受投诉处理,积极配合调查,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

3. 出租车管理局将建立有效的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用户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出租车规定的行为,驾驶员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驾驶证等。

2.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驾驶员将面临停业整顿、吊销从业资格证等严厉处罚。

3. 出租车管理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的驾驶员进行严厉打击和限制。

以上即为出租车经营管理新规定范本,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出租车行业形象。

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条件(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50岁、女45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

(二)遵守法律、法规;(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5年以上;(四)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守则(一)职业道德规范1.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3.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4.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二)仪容仪表规范1.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制服; 2.营运中驾驶员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3.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4.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超短裙.(三)车容规范1.车厢内外整洁光亮、车身喷饰完整清晰;2.车窗内外不乱贴、乱放装饰物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3.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4.车厢服务设施齐全完好.(四)行车规范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2.在准予停车的路段方便乘客上下车;3.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五)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1.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2.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3.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4.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5.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6.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7.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8.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9.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10.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11.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12.保持车辆整洁,牌证齐全、清晰,不得挪用车辆牌证或者对车辆牌证弄虚作假;13.遇有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无专用收费凭证、标志灯发生故障、车辆号牌污损、不全等情形时,不得营运载客.上述情况在载客过程中发生时,应当立即告知乘客,并与乘客协商解决; 14.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营运,应当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或者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营业站登记;15.在出租汽车营业站候客时,应当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服从调度员的调派,不得欺行霸市或者私自揽客;16.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不得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或者驾驶非本单位的出租汽车营运;17.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位报告;18.禁止运载违禁和易燃、易爆等物品;19.接受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和有关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20.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4)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

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尊敬的客户:为了确保乘客乘坐出租车的安全,我司制定了以下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敬请遵守:1. 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管理1.1. 出租车驾驶员应持有效的驾驶证,并随身携带全国人民警察身份证明。

1.2.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吸烟或饮酒。

1.3.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违法停车或违反交通规则。

1.4.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携带非法物品或违禁品。

2. 出租车车辆安全管理2.1. 出租车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时进行维护保养。

2.2. 出租车车辆应搭载有效的车辆保险,并随身携带保险证明。

2.3. 出租车车辆不得搭载超过合法载客量的乘客。

2.4. 出租车车辆应保持车内整洁,驾驶员不得在车辆内吸烟。

3. 乘客安全管理3.1. 出租车驾驶员应友好待客,礼貌接待乘客。

3.2.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拒绝载客,并不得擅自调整行驶路线。

3.3. 乘客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

4. 投诉与处理4.1. 如有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乘客可对出租车驾驶员或车辆进行投诉。

4.2. 投诉可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我司将及时处理。

谢谢您的配合和支持!我们将持续不断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您的安全和舒适。

此致,公司名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二)出租车是城市交通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保障乘客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围绕这些规定展开阐述,重点强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一、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出租车驾驶员是出租车运营中的关键环节,他们直接面对乘客,其素质和行为举止直接影响乘客的安全感。

因此,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1. 驾驶员培训:所有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乘客服务技能等。

培训内容应包括紧急情况处理、危险品运输知识等,以提高驾驶员的应急能力。

2. 驾驶员资质审核:出租车驾驶员的资质应该经过审核,包括身体健康状况、驾驶经验、交通违法记录等方面的考察。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出租车驾驶员职业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驾驶员。

第四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落实政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供合理的劳动保障和福利。

第五条出租车驾驶员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监管和服务指导,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认真遵守驾驶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出租车驾驶工作,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出租车驾驶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第七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驾驶工作;(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四)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五)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八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岗位要求:(一)熟悉道路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二)熟悉本市道路交通情况,能够熟练驾驶出租车;(三)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四)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出租车驾驶员的招聘和培训第九条出租车公司招聘驾驶员时,应当按照规定,严格审核驾驶员的资格和条件,不得雇佣不具备驾驶员资格的人员。

第十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包括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服务技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一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定期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监督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激励机制,根据驾驶员的服务表现和工作成绩,予以奖励,并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培训。

出租汽车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二)男性 60 周岁以下,女性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2 年以上驾龄;(四)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五)被取销客运服务资格的,须期满 5 年以上;(六)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其他规定的条件。

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守则(一)遵守行业服务规范,保持车容卫生整洁、仪表整洁、规范着装、文明服务;(二)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和准驾证;(三)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路线行驶;(四)不得拒载乘客或者并客以及无正当理由中途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五)不得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待租或者载客;(六)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七)在飞机场、车站等营业站营运时,应当在指定区域按序排队,服从调度,不得离开车辆招揽乘客;(八)不得利用车载对讲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九)载客营运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等行为;(十)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出具车费票据;(十一)运送乘客夜间出城或者去僻静地区,应当到公安机关设置的城际警务工作站或者就近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安全登记手续;(十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制定的各项服务管理规范。

(十三)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十四)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征服;(十五)营运中驾驶员不许袒胸露背、穿拖鞋;(十六)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许穿无袖背心,不许蓄须、留长发;(十七)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许穿超短裙。

(十八)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十九)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二十)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二十一)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二十二)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二十三)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二十四)遇有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无专用收费凭证、标志灯发生故障、车辆号牌污损、不全等情形时,不得营运载客。

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

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

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是出租车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的重要方面。

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适当的休息规定不仅能保证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还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重点探讨出租车公司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工作时间安排出租车公司通常按照一定的轮班制度来安排驾驶员的工作时间。

具体的轮班制度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轮班模式:1. 早班制度:早班通常在早上6点开始,驾驶员需要提前到公司准备工作,工作到下午3点左右结束。

这种轮班制度适合早起的驾驶员,能够满足一些早出行的乘客需求。

2. 中班制度:中班通常在上午8点开始,工作到下午5点左右结束。

这种轮班制度比较平衡,适合多数驾驶员,也可以满足大部分乘客的需求。

3. 晚班制度:晚班通常在下午4点或下午5点开始,工作到次日凌晨2点或3点结束。

这种轮班制度适合夜猫子驾驶员,能够满足晚上出行的乘客需求。

4. 双休制度:为了保证驾驶员的休息,出租车公司通常会采取双休制度,即每周休息一天。

这样可以有效调节驾驶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二、休息规定除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外,出租车公司还应制定相应的休息规定,以保证驾驶员的休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1. 休息时间:出租车公司应规定每天的休息时间,通常为每天工作8小时后,可以享受2小时的休息时间。

这段时间可以用于休息、进食和个人活动,减轻驾驶员的工作压力。

2. 午休规定:为了保证驾驶员的精神状况,出租车公司通常会规定午休时间,一般为中午12点到下午1点。

在这段时间内,驾驶员可以休息、进食或进行其他个人活动,以恢复精力。

3. 加班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出租车公司可能需要驾驶员加班工作。

为了保护驾驶员的权益,公司应规定加班的具体条件和报酬,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管理,避免过度加班对驾驶员身体和工作效率的影响。

三、建议为了进一步优化出租车公司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以下是一些建议:1. 引入弹性工作时间:考虑到不同驾驶员的个人生活和习惯,出租车公司可以适当引入弹性工作时间,让驾驶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的工作时间。

出租车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篇)

出租车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篇)

出租车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____年以上;(二)近____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近____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出租车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的运营管理,规范运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驾驶员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出租车驾驶员、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优质、高效、诚信”的原则,确保出租车公司运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3. 通过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服务资格证书。

第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诚信经营,不敲诈、不宰客;3.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4.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考核与奖惩:1. 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安全行车、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2. 对考核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七条出租车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运营调度、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八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运营调度制度,确保乘客出行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第九条出租车公司应加强车辆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条出租车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乘客服务第十一条出租车公司应提供优质、高效的乘客服务,确保乘客出行满意度。

第十二条出租车公司应设立乘客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乘客投诉,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开展乘客满意度调查,了解乘客需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出租车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驾驶员职业健康的管理,保障驾驶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驾驶工作的驾驶员,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驾驶员、出租车司机、卡车司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驾驶员的职业健康水平,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倡导“健康、安全、文明”的工作理念。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驾驶员的职业健康意识。

第六条驾驶员应当加强对自身职业健康的管理和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接受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健康检查第七条驾驶员每年应当接受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职业病筛查等项目。

第八条驾驶员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身体异常或职业病症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治疗,同时暂停驾驶工作。

第九条对于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健康问题,应当进行档案管理和跟踪治疗,确保治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四章健康教育第十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交通安全培训等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健康意识。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定期参加有关职业健康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健康水平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五章工作环境第十二条驾驶车辆的工作环境应当符合相关的职业卫生标准,保障驾驶员的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第十三条对于驾驶车辆的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和控制措施,保障驾驶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第六章应急保障第十四条对于驾驶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紧急情况或意外事件,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针对驾驶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职业病问题,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和职业病诊治机制,确保其在职业病患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和健全驾驶员档案制度1、驾驶员档案的设置驾驶员档案设置一人一档,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汽车驾驶员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正确、认真、如实填写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错误填写。

2、驾驶员档案的使用目的建立汽车驾驶员档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的主动权,准确、真实的掌握驾驶员日常动态及操作技能,合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确保生产安全。

同时,也是考核基层驾驶员管理工作的依据。

3、驾驶员档案的使用说明(1)驾驶员档案是由系统的记录驾驶员自报名、应聘、培训及投入使用起,至驾驶员离开本企业(不含内部调动)为止的整个过程。

(2)驾驶员求职审批表是记录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如驾驶员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简历等),为公司招聘、培训、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学、准确地依据。

(3)驾驶员招聘、培训考试表是记录驾驶员从招聘、培训至上岗的全过程,通过基础操作的考核,准确地反映驾驶员的基本技能、特点、驾驶作风等情况。

(4)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的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

(5)安全行车记录表主要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安全驾驶情况等。

(6)表扬、奖励情况记录表及违章、投诉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现的差异而获得的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等情况, 目的在于准确地掌握驾驶员的工作作风、驾驶技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地依据。

(7)交通事故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资料,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及驾驶作风,杜绝事故苗头,确保安全行车。

(8)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在年审结束后要及时复印存档,保证驾驶员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9)驾驶员档案的保存驾驶员档案资料的保存期为驾驶员在职期间的整个过程,即以驾驶员招聘、培训、录用至离开本企业为止。

出租车司机监控管理制度

出租车司机监控管理制度

出租车司机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监控管理,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制定本监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监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出租车司机,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性是监控管理的首要宗旨。

第三条出租车司机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出租车司机应自觉接受监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合法合规驾驶,积极为乘客服务。

第五条出租车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监控设备,确保工作期间的行车记录。

第六条出租车司机应配合管理部门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监控和检查工作,不得有拒检、拒验的行为。

第七条出租车司机应自觉接受监控管理制度的培训,了解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八条出租车司机应保证车辆状态良好,配备完善的急救工具和灭火器材,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第九条出租车司机应出具规范的发票和行车记录,保证交易的透明和真实。

第十条出租车司机应遵守乘客权益保护规定,做到诚实守信,禁止拒载和议价行为。

第二章出租车司机监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出租车司机必须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安装车载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出租车司机须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出租车司机对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摄像头的角度不得私自调整,确保记录的完整和真实。

第十四条出租车司机在工作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接听管理部门的调度和指令。

第十五条出租车司机应遵守行车规范,不得擅自停靠危险地点或违规载客。

第十六条出租车司机应保持车内卫生,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严禁乘客吸烟、饮食和藏私。

第十七条出租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驾、吸毒、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对乘客出行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性进行有效保障。

第十九条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下车后应检查车辆内物品,确认乘客物品遗失情况并配合乘客寻找。

第二十条出租车司机在接到紧急救援请求时,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积极配合处理。

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守则4.doc

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守则4.doc

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制度4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制度为驾驶本公司驾驶员管理,努力提高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凡进入我公司驾驶出租车的驾驶员必须按本制度执行:一、进入我公司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执行行业服务规范。

2、服从管理,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

4、男驾驶员年龄21-55周岁,女驾驶员年龄21-50周岁。

5、持有合格的驾驶证3年以上。

6、有合格的从业资格证、上岗证。

7、持有承包业主同意聘用确认书。

8、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

9、持有公安系统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文件。

二、具有以下行为的驾驶员予以劝退或清退出公司驾驶员队伍: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2、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3、在办理上岗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上岗的;4、所持有无效的驾驶证、资格证和上岗证的;5、聘用业主不同意再继续聘用的;6、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7、在营运中因不规范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二次以上或情节恶劣的;8、因服务质量被投诉达三次或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连续两年因服务质量投诉达两次的;柳州市国联小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出租汽车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二)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四)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五)被取消客运服务资格的,须期满5年以上;(六)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其他规定的条件。

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守则(一)遵守行业服务规范,保持车容卫生整洁、仪表整洁、规范着装、文明服务;(二)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和准驾证;(三)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路线行驶;(四)不得拒载乘客或者并客以及无正当理由中途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五)不得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待租或者载客;(六)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七)在飞机场、车站等营业站营运时,应当在指定区域按序排队,服从调度,不得离开车辆招揽乘客;(八)不得利用车载对讲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九)载客营运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等行为;(十)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出具车费票据;(十一)运送乘客夜间出城或者去偏僻地区,应当到公安机关设置的城际警务工作站或者就近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安全登记手续;(十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制定的各项服务管理规范。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公司名称:单位:部门领导:编制:XX年XX月XX日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更好的促进公交营运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以良好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车,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公司特制定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

1.目的: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2.范围:本公司所有车辆。

3.司机工作规定3.1 车辆由市场部全面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3.2 司机上下班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3.3 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所属科室待命但不影响他人工作,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位置。

3.4 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3.5 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6 严禁在厂区乱鸣喇叭,影响正常生产。

3.7 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3.8 司机保证手机常开,公司电话要马上接听(7:00~22:00),不能随意更改号码。

3.9 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确实需进厂维修,需提前一天写申请。

3.10 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节假日司机轮流值班,需出车时应以加班论,给予加班工资及出差补助。

3.11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及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

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3.12 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

4.司机行车规定4.1 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市场部批准方有效。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提倡“创新务实,追求卓越”工作态度,要求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到:忠诚团结,创新务实,敬业进取,勤俭高效,文明礼貌。

第三条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全员聘用制。

在保证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充分调动驾驶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化管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第二章驾驶员的聘用与劳动关系第五条驾驶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关系,驾驶员是公司的员工,双方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第六条驾驶员的聘用一、新驾驶员的聘用遵循“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就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还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和满足公司的要求。

公司的要求包括: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思维正常、言行得当、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或从业资格证被注销记录等。

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招聘前拟定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人员构成、岗位说明、招聘步骤、考核内容、录用程序以及应急办法等要素.五、招聘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并在录用驾驶员到岗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根据聘用期限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驾驶员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六、录用驾驶员的个人档案保持原状,党组织关系可转入上级党委:中共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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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条件(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50岁、女45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

(二)遵守法律、法规;(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5年以上;(四)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守则(一)职业道德规范1.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3.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4.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仪容仪表规范1.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制服;2.营运中驾驶员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3.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4.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超短裙。

(三)车容规范1.车厢内外整洁光亮、车身喷饰完整清晰;2.车窗内外不乱贴、乱放装饰物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3.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4.车厢服务设施齐全完好。

(四)行车规范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2.在准予停车的路段方便乘客上下车;3.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五)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1.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2.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3.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4.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5.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6.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7.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8.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9.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10.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11.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12.保持车辆整洁,牌证齐全、清晰,不得挪用车辆牌证或者对车辆牌证弄虚作假;13.遇有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无专用收费凭证、标志灯发生故障、车辆号牌污损、不全等情形时,不得营运载客。

上述情况在载客过程中发生时,应当立即告知乘客,并与乘客协商解决;14.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营运,应当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或者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营业站登记;15.在出租汽车营业站候客时,应当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服从调度员的调派,不得欺行霸市或者私自揽客;16.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不得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或者驾驶非本单位的出租汽车营运;17.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位报告;18.禁止运载违禁和易燃、易爆等物品;19.接受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和有关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20.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4)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

(六)语言规范1.营运中驾驶员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1)您好!请问您去哪?(2)请您带好物品,再见!2.禁止使用各种服务忌语。

第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服务流程(一)出车前准备1.整理车容,车厢内外整洁,符合规范;2.行李箱是驾驶员的服务责任区,行李箱应干净整洁;3.驾驶员本人服饰符合仪表规范;4.携带好客运资格证件、发票本(卷),整理好其他运营必备的工具和物品。

在指定位置张贴、摆放运营证件;5.车厢内各种服务设施齐全完好,能够正常使用;6.具体参见第九条《车辆检查项目规定》。

(二)乘客上车1.乘客先上车,上车后,主动向乘客问好:您好!请问您去哪?2.在确定乘客的下车点后,扳下“空车”灯,如乘客要求往返,驾驶员需按下往返键;3.当乘客有行李需放入行李箱时,驾驶员必须主动协助乘客放入、并注意是否有违禁品及易碎品;4.选择最佳路线行驶,当按乘客指定路线行驶时应在发票后由乘客注明。

(三)用车途中1.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2.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3.如中途乘客离车,要求驾驶员等候,需预付车费时要当面唱票,并开具收款凭证;4.到达下车点;5.到达目的地后,首先按下计价器暂停键,停止计费;6.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报清当次运营的车费。

(四)结算车费1.结算时,要当面唱票;2.需要给乘客找零时,应唱零、找零,大、小票面一次找清(中途收取预付款的,多退少补);3.主动给乘客发票。

(五)乘客下车时1.向乘客道别:请您带好物品,再见!2.在乘客下车时应审视车内有无物品遗留;3.当行李箱中有乘客物品的,驾驶员应协助取出,请乘客清点确认。

(六)下班整理1.检查车况,进行日常保养,整理车容;2.整理客运资格证件、发票(卷)等。

第四条票务管理规定(一)按规定数量(出租刷卡卷票单班每车5卷,双班每车10卷,燃油票单班每车5本,双班每车10本),为运营驾驶员配票,并按规定登记;(二)财务部在运营驾驶员按配票数以旧换新时,认真核对发票累计存根联,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立即向上级汇报;在问题没有查清处理完以前,不得为发生问题的驾驶员配票;(三)公司按上级规定,收取发票成本费;(四)公司根据发票消耗情况,及时到税务部门购买发票,保证运营工作;(五)公司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六)所有运营驾驶员均应按照政府法规和企业制度要求使用和领取专用发票。

严禁下列情况发生:1.收取票款即营业款时,不给乘客开票;2.开具不符合营运收入金额的发票给客人;3.不上交存根联就要求领新票;4.对于财务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时,提出无理要求并喧闹甚至有打骂、侮辱管理人员的行为;5.将乘客遗弃的发票再卖给其他客人或其他人员;6.对违犯上述规定的人员,企业可实施罚款、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停车安全管理规定(一)停车位置应当是符合规范要求的汽车专用停车场地,不得有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漏洞。

绝对禁止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绿化带或其他公共交通设施上;(二)停放车辆时,必须同时配合使用防盗报警器、防盗锁(或其他防盗装置);原则上必须同时采用两项以上的防盗措施;(三)车辆停放地点应有专职看管人员负责,在达不到这项要求时,就应停放在驾驶员住屋最近处,确保目视能看到,报警器发声能听到,车辆移位时能发现;(四)驾驶员停放车辆时,应征求地区管理机构的意见,保证不违反地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应和邻居友好相处,确保不扰民,不因停车引发友邻不和、或其它治安问题;(五)车辆停放时,要完全避免周边其他车辆停放、驶进驶出时的刮碰;高处落物的砸伤;由于停放位置不当,被消防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车辆损坏、丢失、处罚;(六)驾驶员应签定停车保证书、落实上述各项要求,如其后发生不符合上述任一条要求的情况,或公司停车情况检查人员发现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情况时,除非驾驶员本人能立即予以纠正,并确保上述要求的落实,否则,应立即将车辆停放到公司的专用停车场地。

第六条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一日三检制1.出车前检查:检查车辆外观(驻车有无刮碰)、轮胎、气压、燃料、发动机机油、水(防冻液)质量、数量均应符合标准,无渗漏现象;灯光齐全;警报(喇叭)、方向、刹车系统可靠有效;2.行驶中要正确操作,临时停车时检查:除了出车前检查的各项外,检查:仪表工作显示正常,各部机件运转平稳可靠,无异响;3.收车后检查: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检查各部位有无松动、渗漏现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二)安全行车制度: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严禁开带病车上路。

(三)强制保养制度1.公司所有车辆每5000公里(±500公里)保养一次;2.保养内容:更换机油及机滤芯;汽车保养过程中发现空滤脏,提醒驾驶员更换,驾驶员可自愿是否更换,详见修理部《强制保养制度》。

第八条车辆尾气检测治理规定根据控制大气污染的目标管理要求和措施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所属车辆的尾气监管,确保尾气排放达标,特做出车辆尾气治理规定如下:(一)车辆保养出厂时,必须进行尾气排放测试,确保排放达标;(二)在日常工作中,应经常对车辆的发动机工况和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向公司修理部门与主管领导报告,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必要时立即到汽车修理厂作尾气检测;(三)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交通、环保部门的随机检查时,应积极配合、认真检测;发生检测不合格情况时,要立即向公司报告,在公司技术部门指派的人员带领下迅速到修理厂进行尾气治理,并及时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复检,确保排放达标才能继续行驶;(四)公司定期(每月、每季)对企业所属车辆进行尾气检查,并进行登记;对于认真进行车辆保养、历次检测均合格的驾驶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不认真进行车辆保养、检测时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驾驶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车辆检查项目制度为保证运营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维护乘客及驾驶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技术状况规范1.发动机:发动机运转正常、怠速平稳、无异响、无‘回火’、‘放炮’等现象;2.转向系:方向盘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租滞现象,车轮转向过程中无异响;3.制动系:(1)车辆行驶时,车轮无自行制动现象,紧急制动时无跑偏现象;(2)制动分泵、总泵及管路无漏油现象;(3)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符合要求;(4)离合器:分离轴承无异响;(5)变速器:变速器换档时,不出现跳档、乱档现象;操纵机构各连接部位无松旷、卡滞;表面及各连接部位无漏油现象;(6)电器系统:车辆灯具安装牢靠,完好有效;所有灯光开关应开关自如;蓄电池液面在刻度范围内,柱头连接无松动现象;刮水器工作正常;喇叭声响正常;(7)行驶系统: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完整齐全。

(二)车容规范:1.车身、玻璃清洁明亮;全车各部玻璃无明显裂纹、破损现象。

全车各部窗玻璃升降器齐全有效;2.全车门锁有效,内外开关灵活;3.车辆牌照、车门喷饰字迹完整;轮胎无泥污;4.车身无明显破损,各种营运证件、凭证齐全;各种宣传品张贴位置正确、齐全;不得摆放其他任何与营运无关的物品、装饰;5.运营标志、价标、警示张贴均完好无损;6.顶灯完整、灯光齐全、放置合理;7.治安防范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器、备胎、千斤顶等随车工具齐全;8.车辆外观整洁,车身无尘土、无污物,四轮轮毂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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