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松花江水污染为例探讨水资源污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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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程考核

(读书报告)

考核科目:环境保护概论

学生所在院(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学生所在学科:电气工程

学生姓名:闫柏沣

学号:1160610909

学生类别:统招

考核结果阅卷人

以松花江水污染为例探讨水资源污染的危害

一、事件概述

2005年11月13日,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连续爆炸,在这之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该车间附近的第二松花江(即松花江的上游),造成水质污染。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5项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随着污染物逐渐向下游移动,这次污染事件的严重后果开始显现。特别是黑龙江省省会、北方名城哈尔滨市,多年以来饮用水直接取自松花江,为避免受污染的江水被市民饮用,造成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05年11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供应自来水,这在该市历史上从未发生过,该事件在群众中引起巨大恐慌并一度致使纯净水价格暴涨。直到11月27日,在松花江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之后,该市才恢复供水。

二、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污染事件之时间链

2005年11月23日下午1时,吉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吉林省省委书记、省长、吉林市市委书记及市长等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抢险工作。同时,吉林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案。

2005年11月14日凌晨4时,火势被扑灭,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松花江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类污染物指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005年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将爆炸可能对松花江水质产生污染的资讯向黑龙江省作了通报。黑龙江省政府随后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本省松源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停止从松花江取水。

2005年11月20日16时,污水到达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肇源段,硝基苯开始超标,哈尔滨市政府召开会议讨论要不要公开停水的原因,主力派力主不公开,理由是:此时正处于本市招商引资关键时期及旅游旺季,公布会引起恐慌和争执。

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公告:因管网改造将停水4天。当晚哈尔滨市政府又紧急召开了一个晚上的会议,终于在凌晨达成一致,对外公开了停水的真正原因。

2005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公告称:“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局的监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为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而中石油集团新闻处处长毕建国表示,并不认为哈尔滨停水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有关,国家环保总局城市与工业污染应急监察处一位官员也表示目前

还不能说哈尔滨停水是因为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

2005年11月23日,吉林省环保局重申“松花江的苯类污染物仍低于国家限制的标准”。而国家环保局随后正式通知:因吉化双苯厂爆炸,松花江水已被污染。随后,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带领吉林市市委、市政府、吉化公司及相关部门领导专程来到哈尔滨市,正式代表吉林省向哈市各界群众道歉。在北京,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强调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

2005年11月24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力军指出:“松花江污染事故的责任是非常明确的,目前看来,它是在减弱,影响的程度会越来越小,所以现在把这个情况如实地详细地向俄方通报,我们认为时间也不算晚。”

2005年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提出辞职,国务院当日免去了他的局长职务。

2005年12月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召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对此事件中相关责任人进行免职、停职检查等处理。

三、松花江水污染三大后遗症

根据环境评测专家的预测,此次苯污染将会给松花江带来三大后遗症:

1.硝基苯在鱼类等水生物体内积累,污染食物链,沿江动物及人类食用后将损害身体,至少半年内居民不能食用江鱼。

2.因硝基苯不易被微生物分解,有毒物质长期残留于江水,今后的江水未必适合饮用,当局必须频密检测。

2.因硝基苯水溶性低,容易在松花江底泥土中沉淀积聚,并顺水流污染其它江河及沿岸生物。

四、反思:事件中凸显的主要问题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体现的最明显的问题就是水污染应

急信息的通报及反馈不力。应急信息是影响突发是事件防治

成效的关键性因素,这是因为政府在突发事件情景下的决策是以客观、真实、及时和充分的应急信息为前提的。如果应急信息不充分不真实,那么政府将无法选择正确的行动方案,就会浪费许多资源和时间。同时,应急信息的充分和真实也是公众实现知情权、进行自救的基础。大凡应急信息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都会有规范和有效的应急信息通报制度,包括通报的种类、范围、时限、方式、途径,特别是建立与新闻单位进行良性合作的机制,并严格规定隐瞒、截留、删改、夸大、缓报、谎报人员的法律责任。然而,在处理此次污染事故中,我国政府早期的应急信息通报速度不仅迟缓、重要信息通报量明显不足,而且还存在隐瞒的情况,给相关政府部门的决策造成偏差,也侵害了

公众的知情权,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的混乱。松花江水体在11月13日就被污染了,而下游的黑龙江省到18日才接到通报,哈尔滨市政府更是在21日才得到报告,但该市政府却因担心宣布停水的真相会引起市民的“恐慌”,不负责任地向外公告声称“停水系因管网改造”,致使众多市民失去知情权,反而误信停水原因为“将要发生地震”,并引起一度的混乱。种种不应出现的缓报、误报,致使相关部门错过了将此次污染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的机会。

并且,我们要由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认识到水资源污染的严重性,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松花江水污染的后遗症,所有水资源污染都会有一定的后遗症存在,我国每年因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代价已接近1万亿元,并且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升高。

现实是沉重的——全国657个城市中,有300多个属于联合国人居署评价标准的“严重缺水”和“缺水”城市。

趋势是严峻的——水污染已由支流向主干延

伸,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由,地表水向地下水渗透,由陆地向海域发展。防治是艰辛的——全国由于主观的挥霍及客观生产效率低而每年浪费121亿吨水,人均节水意识淡薄。缺乏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据水利部门调查显示,中国超过90%的城市水存在安全问题。这些水的重金属超标。水中的重金属,对生物的蛋白质结构有着不可挽回的破坏。尤其是水中的汞,会在生物的作用下,形成毒性更大的甲基汞,接而富集在鱼虾内。若是人饮用了这些水,会表现出肌肉抽搐,麻痹,语言和听力障碍等中毒现象。富集作用是指一些污染物(如重金属、化学农药),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大量积聚的过程。这些污染物一般的特点是化学性质稳定而不易分解,在生物体内积累不易排出。因此生物的富集作用会随着食物链的延长而不断加强。

在几大湖泊中,污染的主要问题是水体的富营

养化以及重金属污染。75%以上的河流存在富营养化的问题。富营养化会导致水里的微生物疯狂繁殖,水中的氧含量降低,进而导致鱼虾因缺氧而死亡全国195个城市监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40%的城市地下水污染有逐年加重趋势。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

我国水资源总量占世界第6位。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占世界第一,再加上浪之一。所费和污染现象,我国人均水

资源占有量却为世界的四分以一,我国水资源安全问题的处理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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