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外体育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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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XX年北京交通大学课外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北京交通大学
课外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XX]53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学生课外体育运动评价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引导学校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着重提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北京交通大学(课外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和学生身心发育规律,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练,通过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陶冶学生思想情操,培养学生意志品质,增强学生团队精神,促进学生体育锻炼意识的形成。
(二)坚持普及性原则。面向学生,在落实体育课的同时,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配置教学资源,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按照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开展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指导学生科学锻炼身体,整体促进学生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提高。
(三)坚持创新性原则。通过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办法创新,提升体育活动的效果和质量,增强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创建学校体育特色,建立体育项目团队,打造体育特色品牌,提高体育技能水平,营造体育文化氛围。
(四)坚持安全性原则。遵循学生身心特点,切实加强体育运动中的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责任、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大学体育必须以培养学生锻炼习惯和增强体质为中心进行改革,把大学生4年课外体育锻炼健身纳入体育学分制管理,是大学体育改革的突破口。组织实施学生课外体育运动,激发学生运动兴趣,促进学生掌握体育基本
知识和运动基本技能,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树立终身体育意识,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促进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发展。
三、实施方案
(一)课外体育锻炼
1、参加对象:学校本部注册学籍的本科生;
2、活动时间:
课外体育锻炼刷卡记录时间:每周一至周五7:30—21:30;
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6:30——21:30。
3、活动地点:
主区场馆:体育馆、田径场、主区东操场、篮球、排球、网球等室外场地东区体育馆;体育馆、田径场。
4、管理办法:
(1)为督促学生走下网络、走出教室、走向操场,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学校决定实施课外活动次数打卡制度。即以指纹打卡机记录全年学生的活动次数。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每天只允许打卡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即两次打卡间隔不少于40分钟,方可记录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一次)。每学期打卡次数最多为40次,每学年必须达到60次。
(2)学生每学年参加课外活动次数,多于60次,按超出次数酌情折算成分数计入体质测试的分数评定,最高加分
为10分。每学年参加课外活动次数低于40次,计以零分,本学年体质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3)学生体质测试不及格者,本年度给予一次补测机会。如果超额完成体育课外活动次数,加上加分仍不及格者,则本学年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4)遵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注册学籍的本科生,在校学习四年中每年都应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四年总成绩合格者,给予0.5学分。总成绩评定方法: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5)在校期间,学生因病或残疾等原因,可向各学院填写、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申请上附校医院证明,经体育部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所填写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二)自主性课外体育活动鼓励措施
自主性课外体育活动包括:校内、外体育竞赛:
(1)由体育部举办的学校传统竞赛,如田径运动会、冬季越野赛等;
(2)经体育部、校团委批准,由体育专项协会举办的
各类结合本专项内容
的体育竞赛;
(3)校际体育竞赛或大型体育活动。
对于以上不同层次的体育活动,鼓励措施如下:
1.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活动者,体育部根据学生参赛情况奖励课外体育锻炼3次/每项赛事。
2.参加校际体育竞赛活动者,体育部根据学生参赛情况奖励课外体育锻炼5次/每项赛事。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的学生课外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运动方案,把实施学生课外体育运动的成效,纳入教育教学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把学生课外体育运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体育课程教学。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使学生通过教学和体育运动,掌握健身知识和运动技能,增强体质。根据学校实际、学生特点、地域环境,增加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创新活动形式,调动学生上好体育,自觉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终身体育”理念。逐步完善体育课程考试评价办法,探索和实践以体育技能、身体素质项目为主的考核办法。
(三)落实课余体育活动。把组织和落实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课程计划、课表内容,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列入综合素质评价、成长档案内容。充分发挥班级体育委员和体育骨干团队作用,将体育活动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利用校园网络、公告栏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督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
动时间。
(四)建立体质监测制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作为对开展学生课外体育运动进行监测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达标争先”活动,按照学校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型,在学校内公布测试结果。加强体育活动中的医务监督,消除体育运动环境、体育器材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重视病残、体弱学生的体育锻炼,组织开展适宜的体育保健和康复锻炼。
六、组织落实:
本实施方案由体育部负责实施,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协助配合执行。
北京交通大学
体育部
20XX.3.21
篇二:开展高校课外体育活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