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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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登记备案下 对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重点监测;管理规模较
的重点监测
小的基金管理机构,以问题为导向。
对创投基金的特别 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差异化
扶持和监管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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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 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防止非法集资活动
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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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
公司法(2014) 合伙企业法(2006) 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 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 利益冲突。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进行证券投资
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 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但私募股权投资向拟上市 的目标公司进行阶段性战略投资,并在公司上市后转让上市
三条底线:不得变相公募、必须向合格者募集、必须诚信守 法;明确基金合同、托管、专业化管理、防范利益冲突等措 施
功能监管和机构监 有其他主营业务的私募机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时,也要
管相结合
遵守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统一立法基础上的 分类监管
各类私募基金都要遵守私募管理办法。同时,又要对不同类 型私募基金进行分类统计和监测,不同类型管理人要加入不 同的行业自律机构。
公司股权而获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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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
公司法(2014) 合伙企业法(2006) 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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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
与公募机构相区别 的事后监管原则
对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投资基金业协会事后行政监管
原则监管和规则监 管相结合
《公司法》修订案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 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 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 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法》修订案删除了《公司法》第77条关于“股份有 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的规定。
增加特殊普通合伙 制度
特殊普通合伙又被称为有限责任合伙,是各合伙人在对合伙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本前提下,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 的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
明确法人可以参与 新法明确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
合伙
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可以破产
允许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 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合伙人追债。合伙企业被 依法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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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
确认了私募证券投 允许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并且收益分配和风 资基金的合法地位 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向特定对象宣传 推介
要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 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如果能够有效控制宣传推介对象和数量的方式,可以向事 先已了解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
公司法(2014) 合伙企业法(2006) 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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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014
增加有关私募的 规定
取消股份公司的 设立审批程序
修改股份发行的 原则
缩短了发起人和 管理层持股的限
制流通时间
《公司法》修订案第127条将股份发行的原则从原来的“公 开、公平、公正”修改为“公平、公正”,删除了公开原则 ,允许非公开(私募)发行股份。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放松了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的限制
基金备案
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 备案。
私募转公募
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 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 集基金管理业务。(保险、券商也可进入)
公募人才出走人数 可能减少
删除了有关公司债券发现主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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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
公司法(2014) 合伙企业法(2006) 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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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2006
增加有限合伙制度
有限合伙是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与承 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