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商务管理(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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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 人民币旅行支票或特种人民币支票; 旅费证,但只限支付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 的运费; 预付票款通知,仅限在其上已列明支付作 为货物运送的行李的运费。
二、收运程序
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填写《国际货物 托运书》和提供与运输有关的文件,并对 所填托运书和所提供的文件的正确性和完 备性负责。 根据不同的货物种类,托运人须向航空公 司提供以下文件:货物明细单;进出口或 过境提供海关所需的有关文件;托运危险 品、动物证明书;根据需要,提供商业发 票。
主要涉及到付运费和利润分成。到付运费实际上是发货 人的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为收货人垫付的,因此收货人的 航空货运代理在将货物移交收货人时,应收回到付运费 并退还发货人的代理人。同时发货人的航空货运代理公 司应将代理佣金的一部分分给收货人的货运代理。这样 就形成了代理公司之间的帐单往来。 由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之间存在长期的互为代理协议, 因此与国外代理结算不采取一票一结的办法,而采取抵 销帐单、一月一结的办法。按照惯例,每月初由发货人 的代理公司缮制并出示帐单,交收货人的代理公司确认。
三、托运书
托运人填写的内容 承运人填写的内容
第四节 空运货物的包装与标志
一般要求 对某些货物的包装要求 包装方式 货物的标志
一般要求
空运货物的包装应坚固、完好、轻便。
不得用带有碎屑、草末等材料作包装。包装的内衬物, 如谷糠、木屑、锯末、纸屑等不得外漏。 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也不能有钉、钩、刺等。 包装外部需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腻。
(七)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主要涉及同发货人、承运人和国外代理人三 个方面的结算。
与发货人结算费用
即向发货人收取航空运费(在运费预
付的情况下),同时收取地面运费以及各 种服务费和手续费,或根据发货人提供的 帐号办理托收。
与承运人结算费用
就是向承运人支付航空运费,同时向其收取
代理佣金。
与国外代理结算
对易碎物品的包装要求
每件重量一般不超过25公斤。 必须用木箱包装。 必须用衬物填塞牢实。 包装上应贴“易碎物品”标贴。
对精密仪器和电子管的包装要求
多层次包装,内衬物要有一定的弹性,但 不得使货物移动位置和互相碰撞摩擦。 悬吊式包装,用弹簧悬吊在木箱内,适于 电子管运输。 加大包装底盘,不使货物倾倒。 包装上应加贴“易碎物品”和“不可倒置” 标贴。
人手中接过来并运送到机场。
接单接货
接货一般与接单同时进行。对于出口货物,航空货运
代理公司可按照发货人提供的运单号、航班号及接货地
点、接货日期,代其提取货物。
接货时应根据发票和装箱单清点货物。然后与发货人办 理交接手续。
货物接到机场后,或先入周转仓库,或直接装板或装箱。
体积在6立方米以上并已预订舱位的货物,根据中国民航
支付运费的注意事项
航空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必须全部预付 或全部到付; 在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 全部到付,在中转站或途中或目的站发生 的其他费用应全部到付。但如果在始发站 能预先确定中转站或目的站所发生的费用, 也可预付; 在目的站发生的,无法预料的其他费用只 能全部到付。
运费支付方式
对裸装货物的包装要求
不怕碰压的货物如轮胎等,可以不用包
装,但不易点数或容易碰坏飞机的仍须妥
善包装。
对混运货物的包装要求
一批货物中包含有不同物品称为混运货物 (MIXED CONSIGNMENTS)。这些物品可装 在一起,也可以分别包装,但不得包括下列物品: 贵重货物; 动物; 尸体、骨灰; 外交信袋; 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
二、空运进口业务程序
空运进口货物程序是指航空货物从入境到 提货或转运的整个过程所需办理的手续以 及必备单证等。 在入境地海关清关的进口货物,一般包括 接单接货、分类编号、发到货通知或查询 单、制单、报关及送货或转运程序。
(一)接单接货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相关的单据也随机到达。中国 民航卸机后,将货物存入海关监管库内,同时根据运单 上的收货人及地址寄发取单提货通知。若运单上的第一 收货人为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则把运输单据及与之相关 的货物交给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与中国民航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 据运单和仓单核对实际货物。若存在有单无货或有货无 单的现象,应告知中国民航,并在仓单上注明,以便其 及时查找和通知入境地海关。若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或 其他异常情况,应向民航索要商务事故记录,作为实际 收货人交涉索赔事宜的依据。
出,航空公司只负责从一个机场至另一个机场的空中运
输。
空运出口业务大致包括:揽货、订舱、接货、接单、制 单、出口报关、发运、费用结算和信息传递等程序。
(一)揽货
揽货,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为争取更多 的出口货源,而到各进出口公司和有出口 经营权的企业进行推销的活动。 揽货时一般需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代 理业务范围、服务项目以及各项收费标准。
托运人应在每件货物的包装上详细写明收货人、另请通
知人和托运人的姓名、地址。 包装容器的材料要良好。不论木箱、纸箱还是其他容器, 为了安全起见,必要时可用塑料、铁箍加固。
对液体货物的包装要求
不论瓶装、罐装或桶装,容器内必须留有 5~10%的空隙,封盖严密,容器不得渗漏。 用陶瓷、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 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并需外加木箱 包装,箱内要有内衬物和吸湿材料。内衬 物要填塞牢实,以防内装容器碰撞破碎。 用陶瓷、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货物,外包 装上应加贴“易碎物品”标贴。
(五)出口报关
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发运货物之
前,向出境地海关提出办理出口手续的过程。
因国家鼓励出口,出口报关要较进口报关简单, 报关的环节也比较少。
出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首先将报关单的各项内容输入电脑,即电脑预录入。其 次在电脑缮制出的报关单上加盖报关专用章。然后将报 关单与有关的发票、装箱单和航空运单合在一起,并根 据需要随附有关的证明文件。报关单证准备齐全后,由 持有报关员证的报关员正式向海关申报。
(八)信息传递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发运货物后,及时将发运信 息传递给发货人,向其提供航班号、运单号和出 运日期等,并随时提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准确 信息。与此同时,将由发货人留存的单据寄送发 货人。 对于集中托运货物,还应将发运信息预报收货人 所在地的国外代理,以便其及时接货,及时查询, 及时分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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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到货通知或查询单
报关的第一个环节是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报关单证交 海关审单部门,审单无误后,海关关员即在用于发运的 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同时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 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在发货人用于出口产品退税的单 据上加盖验讫章。至此就算完成了出口报关。
(六)发运
发运是指向中国民航交单交货,由航空公司安排航空运
货价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人 民币20万元,未声明货价的,按毛重每公斤人民 币38元计算价值。如有超过,则须经航空公司同 意才可收运。 每次班机载运的货物总价值不得超过600万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计算每次班机载运的货物总价值时,应将声明价 值的和未声明价值的货物均包括在内。如有超出, 则应分开由数次班机载运。
输。
交单就是将随机单据和应由承运人留存的单据交给中国 民航。 交货就是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给中国民航。交货之前 必须粘贴或拴挂货物标签,核对清点货物,缮制货物交 接清单,民航审单验货后,在交接清单上签收。至此即 算办完了单货交接手续。 民航接单接货后,将货物存入出口仓库,单据交民航吨
控部门,以备配舱。
标志。
空运货物的标贴种类
“谨防潮湿”(KEEP DRY)标贴 “易碎物品”(FRAGILE)标贴 “不可倒置”(THIS SIDE UP)标贴 “急货”(URGENT)标贴 “货物”(CARGO)标贴
第五节 航空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
空运出口业务程序
空运进口业务程序
空运出口业务程序
对特种货物的包装要求
特种货物包括贵重货物、动物、危险
物品、尸体、骨灰、鲜活易腐货物等的包
装,按规章部分第6章规定办理。
包装方式
木箱(WOODEN CASE); 纸箱(CARTON); 条板箱(或柳条箱)(CRATE); 袋(BAG); 小包(PARCEL); 中小包或捆(PACKAGE); 大包或捆(BALE); 圆桶(DRUM); 琵琶桶(BARREL); 散装(LOOSE)。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可依照发货人的要求选择最佳航线和 最理想的承运人,同时为其争取最低、最合理的运价。
订妥舱位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应及时通知发货人备单、
备货。
(三)接单接货
接单,就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订妥舱位后,从发货人
手中接过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单证。其中主要是报关单
证。
接货,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即将发运的货物从发货
航空货物出口程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
公司从发货人手中接货到将货物交给航空
公司承运这一过程所需通过的环节、所需
办理的手续以及必备的单证。
空运出口主要业务
出口程序的起点是从发货人手中接货,终点是货交航空 公司。进口程序的起点是从航空公司手中接货,终点是 货交收货人。这两套相向的程序所构成的流程图正好表 明了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货运业务范围。由此也可以看
(二)分类编号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取得航空运单后即进行分类整理。 但一般说来,集中托运货物的单票货物,运费预付货物 和运费到付货物应区分开来。 集中托运货物需要对总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分拨,对每 一份分运单的货物分别处理。单票货物则无需分拨。所 以,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分单时一般将它们区分开来。 运费到付货物和运费预付货物因财务结算的需要,一般 也区分开来。运费到付货物应在运单正本上加盖“运费 到付”章,在结清运费或办理托收后才能提取。
的要求,可以直接装板或装箱。
(四)制单
制单,就是缮制航空货运单,包括总运单和分运单。 填写航空货运单的主要依据是发货人提供的国际货物托 运书。托运书上的各项内容都应体现在航空货运单上, 如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电话、电传、传 真和帐号;出口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 方式;承运人和代理人的名称和城市名称;始发港和目 的港,等等。 除了托运书的内容之外,运单上还要注明航班号和日期、 运单号、货物的实际重量、运价类别、运费等内容。
第四章 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货运方式 空运货物的收运 特种货物的空运 空运货物的包装与标志 航空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
第二节 空运货物的收运
收运条件 收运程序 托运书
一、收运条件
一般规定 货价规定 货款限制
一般规定
托运人交运的货物首先应符合始发国、中转国和到达国 的有关法令和规定以及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凡中国及有关国家政府和空运公司规定禁运的物品,航 空公司不予收运。 托运人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和有关 事项。 我国国内航空公司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ash on Delivery, COD)业务,即由承运人在货物到达后交收货 人同时,代收航空运单上所记载的货款,然后寄给发货 人或其代理人。 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付款方式等必须符合航空公司的有 关规定。
(二)订舱
订舱,就是向航空公司申请运输并预订舱位的行为。
订舱需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和货物特点而定。非紧急的零
散货物,可以不预先订舱。 订舱的具体做法和基本步骤是,接到发货人的发货预报
后,向中国民航吨控部门领取并填写订舱单,写明货物
的名称、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及要求出运的时间 等。中国民航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航班和舱位。
货物的标志
空运货物标志包括粘贴或悬挂在货物
外包装上的标签和标贴。使用货物标志可
以避免发生差错事故,保证货物安全和正
常运输。
(一)货物的标签
标签是指粘贴或拴挂在货物的外包装
上,说明货物件数、重量和目的地的一种
标志。
(二)货物的标贴
标贴是指粘贴在货物外包装上,说明
货物特性,或在操作上应特别注意的一种
二、收运程序
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填写《国际货物 托运书》和提供与运输有关的文件,并对 所填托运书和所提供的文件的正确性和完 备性负责。 根据不同的货物种类,托运人须向航空公 司提供以下文件:货物明细单;进出口或 过境提供海关所需的有关文件;托运危险 品、动物证明书;根据需要,提供商业发 票。
主要涉及到付运费和利润分成。到付运费实际上是发货 人的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为收货人垫付的,因此收货人的 航空货运代理在将货物移交收货人时,应收回到付运费 并退还发货人的代理人。同时发货人的航空货运代理公 司应将代理佣金的一部分分给收货人的货运代理。这样 就形成了代理公司之间的帐单往来。 由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之间存在长期的互为代理协议, 因此与国外代理结算不采取一票一结的办法,而采取抵 销帐单、一月一结的办法。按照惯例,每月初由发货人 的代理公司缮制并出示帐单,交收货人的代理公司确认。
三、托运书
托运人填写的内容 承运人填写的内容
第四节 空运货物的包装与标志
一般要求 对某些货物的包装要求 包装方式 货物的标志
一般要求
空运货物的包装应坚固、完好、轻便。
不得用带有碎屑、草末等材料作包装。包装的内衬物, 如谷糠、木屑、锯末、纸屑等不得外漏。 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也不能有钉、钩、刺等。 包装外部需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腻。
(七)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主要涉及同发货人、承运人和国外代理人三 个方面的结算。
与发货人结算费用
即向发货人收取航空运费(在运费预
付的情况下),同时收取地面运费以及各 种服务费和手续费,或根据发货人提供的 帐号办理托收。
与承运人结算费用
就是向承运人支付航空运费,同时向其收取
代理佣金。
与国外代理结算
对易碎物品的包装要求
每件重量一般不超过25公斤。 必须用木箱包装。 必须用衬物填塞牢实。 包装上应贴“易碎物品”标贴。
对精密仪器和电子管的包装要求
多层次包装,内衬物要有一定的弹性,但 不得使货物移动位置和互相碰撞摩擦。 悬吊式包装,用弹簧悬吊在木箱内,适于 电子管运输。 加大包装底盘,不使货物倾倒。 包装上应加贴“易碎物品”和“不可倒置” 标贴。
人手中接过来并运送到机场。
接单接货
接货一般与接单同时进行。对于出口货物,航空货运
代理公司可按照发货人提供的运单号、航班号及接货地
点、接货日期,代其提取货物。
接货时应根据发票和装箱单清点货物。然后与发货人办 理交接手续。
货物接到机场后,或先入周转仓库,或直接装板或装箱。
体积在6立方米以上并已预订舱位的货物,根据中国民航
支付运费的注意事项
航空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必须全部预付 或全部到付; 在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 全部到付,在中转站或途中或目的站发生 的其他费用应全部到付。但如果在始发站 能预先确定中转站或目的站所发生的费用, 也可预付; 在目的站发生的,无法预料的其他费用只 能全部到付。
运费支付方式
对裸装货物的包装要求
不怕碰压的货物如轮胎等,可以不用包
装,但不易点数或容易碰坏飞机的仍须妥
善包装。
对混运货物的包装要求
一批货物中包含有不同物品称为混运货物 (MIXED CONSIGNMENTS)。这些物品可装 在一起,也可以分别包装,但不得包括下列物品: 贵重货物; 动物; 尸体、骨灰; 外交信袋; 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
二、空运进口业务程序
空运进口货物程序是指航空货物从入境到 提货或转运的整个过程所需办理的手续以 及必备单证等。 在入境地海关清关的进口货物,一般包括 接单接货、分类编号、发到货通知或查询 单、制单、报关及送货或转运程序。
(一)接单接货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相关的单据也随机到达。中国 民航卸机后,将货物存入海关监管库内,同时根据运单 上的收货人及地址寄发取单提货通知。若运单上的第一 收货人为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则把运输单据及与之相关 的货物交给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与中国民航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 据运单和仓单核对实际货物。若存在有单无货或有货无 单的现象,应告知中国民航,并在仓单上注明,以便其 及时查找和通知入境地海关。若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或 其他异常情况,应向民航索要商务事故记录,作为实际 收货人交涉索赔事宜的依据。
出,航空公司只负责从一个机场至另一个机场的空中运
输。
空运出口业务大致包括:揽货、订舱、接货、接单、制 单、出口报关、发运、费用结算和信息传递等程序。
(一)揽货
揽货,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为争取更多 的出口货源,而到各进出口公司和有出口 经营权的企业进行推销的活动。 揽货时一般需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代 理业务范围、服务项目以及各项收费标准。
托运人应在每件货物的包装上详细写明收货人、另请通
知人和托运人的姓名、地址。 包装容器的材料要良好。不论木箱、纸箱还是其他容器, 为了安全起见,必要时可用塑料、铁箍加固。
对液体货物的包装要求
不论瓶装、罐装或桶装,容器内必须留有 5~10%的空隙,封盖严密,容器不得渗漏。 用陶瓷、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 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并需外加木箱 包装,箱内要有内衬物和吸湿材料。内衬 物要填塞牢实,以防内装容器碰撞破碎。 用陶瓷、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货物,外包 装上应加贴“易碎物品”标贴。
(五)出口报关
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发运货物之
前,向出境地海关提出办理出口手续的过程。
因国家鼓励出口,出口报关要较进口报关简单, 报关的环节也比较少。
出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首先将报关单的各项内容输入电脑,即电脑预录入。其 次在电脑缮制出的报关单上加盖报关专用章。然后将报 关单与有关的发票、装箱单和航空运单合在一起,并根 据需要随附有关的证明文件。报关单证准备齐全后,由 持有报关员证的报关员正式向海关申报。
(八)信息传递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发运货物后,及时将发运信 息传递给发货人,向其提供航班号、运单号和出 运日期等,并随时提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准确 信息。与此同时,将由发货人留存的单据寄送发 货人。 对于集中托运货物,还应将发运信息预报收货人 所在地的国外代理,以便其及时接货,及时查询, 及时分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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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到货通知或查询单
报关的第一个环节是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报关单证交 海关审单部门,审单无误后,海关关员即在用于发运的 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同时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 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在发货人用于出口产品退税的单 据上加盖验讫章。至此就算完成了出口报关。
(六)发运
发运是指向中国民航交单交货,由航空公司安排航空运
货价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人 民币20万元,未声明货价的,按毛重每公斤人民 币38元计算价值。如有超过,则须经航空公司同 意才可收运。 每次班机载运的货物总价值不得超过600万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计算每次班机载运的货物总价值时,应将声明价 值的和未声明价值的货物均包括在内。如有超出, 则应分开由数次班机载运。
输。
交单就是将随机单据和应由承运人留存的单据交给中国 民航。 交货就是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给中国民航。交货之前 必须粘贴或拴挂货物标签,核对清点货物,缮制货物交 接清单,民航审单验货后,在交接清单上签收。至此即 算办完了单货交接手续。 民航接单接货后,将货物存入出口仓库,单据交民航吨
控部门,以备配舱。
标志。
空运货物的标贴种类
“谨防潮湿”(KEEP DRY)标贴 “易碎物品”(FRAGILE)标贴 “不可倒置”(THIS SIDE UP)标贴 “急货”(URGENT)标贴 “货物”(CARGO)标贴
第五节 航空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
空运出口业务程序
空运进口业务程序
空运出口业务程序
对特种货物的包装要求
特种货物包括贵重货物、动物、危险
物品、尸体、骨灰、鲜活易腐货物等的包
装,按规章部分第6章规定办理。
包装方式
木箱(WOODEN CASE); 纸箱(CARTON); 条板箱(或柳条箱)(CRATE); 袋(BAG); 小包(PARCEL); 中小包或捆(PACKAGE); 大包或捆(BALE); 圆桶(DRUM); 琵琶桶(BARREL); 散装(LOOSE)。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可依照发货人的要求选择最佳航线和 最理想的承运人,同时为其争取最低、最合理的运价。
订妥舱位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应及时通知发货人备单、
备货。
(三)接单接货
接单,就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订妥舱位后,从发货人
手中接过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单证。其中主要是报关单
证。
接货,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即将发运的货物从发货
航空货物出口程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
公司从发货人手中接货到将货物交给航空
公司承运这一过程所需通过的环节、所需
办理的手续以及必备的单证。
空运出口主要业务
出口程序的起点是从发货人手中接货,终点是货交航空 公司。进口程序的起点是从航空公司手中接货,终点是 货交收货人。这两套相向的程序所构成的流程图正好表 明了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货运业务范围。由此也可以看
(二)分类编号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取得航空运单后即进行分类整理。 但一般说来,集中托运货物的单票货物,运费预付货物 和运费到付货物应区分开来。 集中托运货物需要对总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分拨,对每 一份分运单的货物分别处理。单票货物则无需分拨。所 以,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分单时一般将它们区分开来。 运费到付货物和运费预付货物因财务结算的需要,一般 也区分开来。运费到付货物应在运单正本上加盖“运费 到付”章,在结清运费或办理托收后才能提取。
的要求,可以直接装板或装箱。
(四)制单
制单,就是缮制航空货运单,包括总运单和分运单。 填写航空货运单的主要依据是发货人提供的国际货物托 运书。托运书上的各项内容都应体现在航空货运单上, 如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电话、电传、传 真和帐号;出口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 方式;承运人和代理人的名称和城市名称;始发港和目 的港,等等。 除了托运书的内容之外,运单上还要注明航班号和日期、 运单号、货物的实际重量、运价类别、运费等内容。
第四章 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货运方式 空运货物的收运 特种货物的空运 空运货物的包装与标志 航空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
第二节 空运货物的收运
收运条件 收运程序 托运书
一、收运条件
一般规定 货价规定 货款限制
一般规定
托运人交运的货物首先应符合始发国、中转国和到达国 的有关法令和规定以及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凡中国及有关国家政府和空运公司规定禁运的物品,航 空公司不予收运。 托运人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和有关 事项。 我国国内航空公司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ash on Delivery, COD)业务,即由承运人在货物到达后交收货 人同时,代收航空运单上所记载的货款,然后寄给发货 人或其代理人。 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付款方式等必须符合航空公司的有 关规定。
(二)订舱
订舱,就是向航空公司申请运输并预订舱位的行为。
订舱需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和货物特点而定。非紧急的零
散货物,可以不预先订舱。 订舱的具体做法和基本步骤是,接到发货人的发货预报
后,向中国民航吨控部门领取并填写订舱单,写明货物
的名称、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及要求出运的时间 等。中国民航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航班和舱位。
货物的标志
空运货物标志包括粘贴或悬挂在货物
外包装上的标签和标贴。使用货物标志可
以避免发生差错事故,保证货物安全和正
常运输。
(一)货物的标签
标签是指粘贴或拴挂在货物的外包装
上,说明货物件数、重量和目的地的一种
标志。
(二)货物的标贴
标贴是指粘贴在货物外包装上,说明
货物特性,或在操作上应特别注意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