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养老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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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 1.投保人之间无互助共济性 2.养老金层次单一 3.养老基金操作缺乏透明度 4.雇主缴纳高额保费,企业负担重 5.中央公积金制度拉大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
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1.经济的发展是养老的保证,要强调养老保险 制度的经济功能 2.我国不可能照搬新加坡的储蓄式养老保险体 制 3.鼓励企业和私人养老计划,有效组合私人养 老、企业养老或家庭养老制度
四、养老保险的相关事项
1 .养老保险的对象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行会员制,即所有 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是公积金局的 会员,无论是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雇员月薪收 入的一定比例向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
2 .交费标准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行会员制,即所有受雇 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是 积金局的会员,都 必须按标准缴交强制性的公积金,会 员可以在政 府规的有关条规范围内运作各自户头上所累积的资 产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交纳公 积金,按月存人雇员户下Biblioteka Baidu公积金的缴交率是根据 会员付清住屋贷款和为未来储存一笔医药费后还有 足够的退休金来确定的。从 1994年7月 1日起,公 积金按雇员月薪的40%的比例缴交,由雇主和雇员 各付一半,雇主支付的部分可计入企业生产成本, 雇员应付的一半则在发薪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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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会员公积金的 40% 中,有 30% 的 存人普通户头,6个百分点存人保健储蓄户头,4个百 分点存入特别户头,随着会员年龄的增长,存入保健 储蓄户头的比例将逐淅提高。
3. 支付标准 会员在到达55岁时,除保留一笔最低存款 作为晚年之用外,其余公积金存款可全部提出。 会员如果终身残废或永远离开新加坡,可以提 前提取公积金存款。如果会员在规定年龄前不 幸逝世,他的公积金存款可移交指定受益人继 承。会员从60岁开始,可以按月从最低存款中 领取基本生活费用。会员在退休时存款不足, 可由其子女填补他的户头。
5 .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
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进行统一的企业化 管理,公积金管理局只负责行政事务,公积金的具 体运营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运营 ,这就 使得公积金能够以一个恰当的身份进入资本市 场 ,从而确保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五、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就与不足,对我国的 启示。 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就: 第一,中央公积金制度节省了大量的财政支出。 第二,有利于建设资金的积累和生产力的提高。 第三,中央公积金的管理方式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 定。 第四,通过调整公积金缴费率可以有效调节经济周 期。 第五,从社会影响方面分析,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广 泛覆盖对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第四阶段从1994年底至今,为改进完善时期。 重点对未来 30 年内国民年龄构成、生活水 平状况、公积金积累以及与社会保障体系的适 应程度等诸多方面情况的变化走向进行超前预 测,分步采取改进完善措施。公积金制度费率 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公积金全部记入职 工的个人储蓄帐户中,职工退休时连同本息一 次发还给职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历经 50 年沧桑曲折,人们对这一制度已从不理解到 普遍接受、积极参与,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好势 头。
三、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从1950年到1955年7月,为初创时期。 1955 年 5 月 17 日,由两名立法议员倡议的公 积金法案正式提呈议会讨论。 1953 年 1O 月,殖 民地政府的特选委员会向议会提呈有关的总结报 告,对公积金 的性质、用途、缴纳率以及管理 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1953年12月11日,公积 金法令终于获得通过。 1955 年 7月,政府成立了 专门负责管理公积金的中央公积 金局。至此, 作为一项强制实行的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正 式建立并开始实施。
每月的最高缴纳额以月薪6000新元为顶限,即雇 主和雇员每月缴纳额各不超过1200新元。会员缴交的 公积金款项分别存入三个户头,即普通户头、保健储 蓄户头和特别户头。普通户头的存款可以作为购置屋 业、获批准的投资、保险、教育和转拨款项填补父母 退休户头之用;保健储蓄户头的存款可用作支付住院 和医药方面的费用;特别户头的存款则保留作晚年和 应急之用 。
新加坡养老保险
一、新加坡养老保险概述 二、新加坡养老保险模式 三、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四、养老保险的相关事项
五、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就与不足,对我国 的 启示
一、新加坡养老保险概述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基金又称“中央公积金”, 实行中央公积金强制储蓄制度,是一项储蓄和保险 兼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当今世界众多传统社会福 利保障制度中是较为成功的。该制度于1955年7月建 立,它是一项为新加坡受薪人员而设立的养老储蓄 基金,是一项强制性的储蓄计划,是一种独特的有 效的社会保障制度。5O多年来,这一制度已由一项 简单的老年储蓄计划逐步演变成向社会所有人提供 养老、购屋、医疗保健、资产增值、家庭保险等广 泛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新加坡的政治稳定 和经济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新加坡养老保险模式
• 新加坡公积金模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建立个人公 积金账户,并通过对公积金账户的管理,提高自我 保障能力。
• 公积金账户通过在职职工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 险费建立,劳动者在退休后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 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
• 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 息领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领取。
4. 基金的使用 主要包括: (1) 用于退休或失去工作能力后 的生活保障;(2)支付本人或家庭成员住院治疗 的费 用 ;(3)为本人或家属购买保 险 ;(4)购买 政府 建造 的组 屋 或 私人住宅产业;(5)购买公 积金定期人寿保险; (6) 购买房屋 抵押递减保 险;(7)购买非住宅产业;(8)投资于获批准的股 票、单位信托基金、黄金和债券;(9)资助子女 在国内大专学 府的教育费。为防止会员使用储 蓄不当造成失误 ,影响晚 年生活,公积金局 对每项使用计划都订立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
第二阶段从1955年到1965年,为磨合时期。 重点工作是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如明确已在 养老金制度下受雇的公务员不受公积金制度的影 响、本身已有雇员福利基金的公司可以要求豁免 等。此外,通过多种形式,统一各界人士对公积 金制度的认识,从心理上增强公民对新制度的适 应性。
第三阶段从 1965 年 8 月到 1994 年 7 月,为调整发展 时期。 1965年8月9日新加坡独立后,顺应社会舆论 要求,在公积金的范围和用途上进行了积极的探 索。1968年9月1日,动用公积金存款购买政府建 造的公共住房的“公共住屋计划”开始实施。此 后,新加坡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陆续 推出了退休、保健、住屋、家庭保障、增进资产 等大类16项计划,使一项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发 展成为一个具有综合功能的社会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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