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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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切实加强职
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定政办发[2012]266号
【发布部门】定西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2.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意见
(定政办发[2012]2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定政发〔2012〕34号),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适应我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现就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为宗旨,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以改
善劳动者素质结构为出发点,按照“一个机构牵头、一个计划统筹、一批职能部门(机构)承办、多支队伍培训、一批基地实训”等“五个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整合和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快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将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有机结合起来,对参训人员要全面进行鉴定,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开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逐步实现我市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足够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原则。按照政府统筹资源、统筹政策、统筹资金、统筹培训的总体思路,依托全市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走集团化培训的路子,分工负责,开展培训。市、县区都要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安排各类培训、技能鉴定和各项培训、鉴定补贴,将各部门各行业现有的各类培训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切实做到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设施、整合培训师资、整合培训对象、整合培训计划、整合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金的“七个整合”。通过共建实训基地、增加设施设备、优化师资队伍,实现纵横贯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目的。
(二)综合利用,规模效应原则。统筹安排和综合利用就业培训(包括创业培训)、阳光培训、劳务扶贫培训、退役士兵培训、残疾人培训、妇女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包括劳务品牌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培训资金及各类培训资源,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下达培训任务,统一制定培训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统一补贴政策,逐步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职业培训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三)立足实际,服务产业原则。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兴农强工、做大城镇、扩充总量、提升水平”的发展战略,针对本市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向农蓄产品生产加工、有色冶金、矿产建材、现代物流“四大基地”建设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倾斜,服务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四)市场导向、注重实效原则。树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提升技能、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的战略意识,以地方经济发展和个人需求为培训重点,以完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为纽带,切实增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主动性,提高培训和鉴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以培训促就业,以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适应市场需求,推动培训与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
三、培训对象和形式
(一)培训对象。城镇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包括未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和“两后生”,复原退伍军人,残疾人,返乡创业人员,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转移就业人员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培训形式。
1、中长期(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对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复原退伍军人宣传劳动预备制度,积极引导他们进入职业(技工)学校选择自己的专业,为其开展2至3年的数控车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