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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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留存)编号:BX14
为切实保护天然气管道地安全运行,保障用户安全、可持续的使用天然气,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天然气管理机设施的产权所有者或在天然气管线铺设区域内的施工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在施工时,配合旬阳江南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共同维护天然气管道及用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本协议中的施工包括地面挖掘、开凿沟槽、植树绿化、建(构)筑房屋、搭建临时建筑、建(构)筑拆除等有可能威胁天然气管道及用气设施安全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特制订协议如下:
1、甲方在天然气管线周边有施工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人,说明施工项目、工棚、施工范围、是否采用机械施工的个情况。
2、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36小时内,到现场与甲方进行接洽进一步了解施工详情并向甲方或施工方签订《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写明保护燃气管道或用气设施安全的方法及要求。
3、甲方承诺在天然气管道位置周边2米,或燃气设施周边3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采用大型机械施工。如确有必要,必须提前1天通知乙方人员,在乙方人员到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甲方承诺对已暴露的地下天然气管道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保护,在回填时应由乙方对暴露天然气管道进行各项检测合格后再进行填埋。
5、甲方如在施工中不慎发生天然气管道损毁和报废的,甲方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和管道损毁和报废的费用。
6、如因施工损伤天然气管道对其它用户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甲方需承担损失赔偿。
7、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上协议填写跟进落实表并制定现场联络人和联系电话为:
甲方联络人:乙方联络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施工结束自行终止。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方单位(签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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