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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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

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

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一、调解员职责与道德素养1. 了解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权利,明确调解员在解决社区矛盾纠纷中的角色和作用。

2. 掌握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公正、中立、尊重他人权利等。

3. 了解调解员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二、调解法律法规与政策1. 熟悉国家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法、民事诉讼法等与调解相关的内容。

2. 了解党和政府关于调解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明确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 掌握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用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调解程序与实务操作1. 熟悉调解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包括调解申请、调查、协商、达成协议等环节。

2. 了解如何撰写调解协议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书,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学习如何进行调解笔录和调查笔录的制作,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调解技巧与方法1. 学习如何运用沟通技巧和方法,促进当事人之间的有效沟通。

2. 掌握谈判技巧和方法,提高协商解决纠纷的能力。

3. 学习心理疏导技巧和方法,帮助当事人缓解情绪和压力。

五、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1. 了解矛盾纠纷的成因和特点,学习如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2. 学习对不同类型矛盾纠纷的应对方法,提高化解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掌握收集和分析信息的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矛盾。

六、信访接待与处理1. 了解信访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掌握信访接待和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 学习如何进行信息登记和调查处理,确保信访工作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3. 学习应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措施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心理疏导与情绪管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心理疏导与情绪管理对于调解员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技能。

在面对各种复杂的纠纷和情绪时,调解员需要具备较好的情绪控制和心理疏导能力,以促进纠纷的顺利解决。

1. 学习心理学基础知识,了解常见情绪问题的识别和处理方法。

2. 掌握心理疏导技巧和方法,帮助当事人缓解情绪和压力。

人民调解培训课件

人民调解培训课件

对未来人民调解工作展望
01
02
03
04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推广“互联网+人民调解”模 式,方便群众在线申请调解、
查询调解进度等。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 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
平。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 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关注司法实践中的新动态和新案例,了解法律适用的最新趋势,为 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05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成功案例分享及经验总结
案例一
邻里纠纷成功调解。调解员通过耐心倾听、找准症结、情理交融 的方式,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案例二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员运用法律法规,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成双 方和解。
经验总结
回应与反馈
对当事人的陈述给予回应,表达 理解、同情或关注,增强信任感。
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
缓解情绪
通过安慰、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稳定情绪, 恢复理性。
明确诉求
引导当事人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避免含糊不清 或过于笼统。
分析问题
帮助当事人分析问题实质,理清纠纷的来龙去脉。
把握时机进行劝导和说服教育
案。
借助社会力量
邀请专业人士、社区领 导等参与调解,提供专
业意见和支持。
创新调解方式
根据纠纷特点和当事人 需求,探索新的调解方
式和方法。
04 法律法规在调解中运用
民事法律法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介
包括民法典的编纂背景、体系结构、基本原则等,为调解工作提供基本的法律依 据。
其他相关民事法律法规
货款及债务纠纷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依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解材料一、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一)人民调解的涵义和产生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 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互相谅解, 自愿达成协议, 从而消除纷争的一种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法律制度, 是诉讼程序化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 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 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 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 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消除在萌芽状态, 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人民调解法》规定, 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 也可以不接受调解, 即使在调解的过程中, 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 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 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

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 权利行使平等, 义务履行平等, 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 也有许多纠纷涉及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

人民调解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进行。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培训材料

人民调解员培训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的改进方向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通过选拔、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 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员队伍。
完善调解组织和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调解工作的保障 水平。
创新调解方式和方法
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当事人的需求,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和方 法,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当事人满意度。
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前景
调解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调解的范围将不断扩大,涵盖 更多的矛盾纠纷类型。
调解制度将更加完善
人民调解制度将不断完善,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将更加紧密 ,形成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工作将更加智能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将更加智能化,利用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
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方式
自觉履行
人民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另 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促使其履行。
督促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调 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尊重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不得偏袒 任何一方当事人。
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调解 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 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REPORT
02
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与素质要 求
人民调解员的职责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一)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一)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一)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教学内容•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角色•调解基本理论和方法•人民调解案例分析•调解员的沟通与协商技巧•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准备•讲义和教材•多媒体设备(投影仪、音响等)•案例材料和相关法律条文•实践案例和角色扮演道具教学目标1.了解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2.掌握调解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能够分析和解决人民调解案件。

4.熟悉调解员的沟通与协商技巧。

5.了解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

设计说明•课件内容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授课过程中注重互动与参与,鼓励学员提问和分享经验。

•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活动,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教学过程1.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角色–介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角色定位,让学员了解其重要性和责任。

–分享一些真实案例,引发学员对调解工作的兴趣和思考。

2.调解基本理论和方法–介绍调解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如公正、公平、自愿等。

–讲解各种常用调解方法和技巧,如倾听、引导、化解冲突等。

–分析典型的调解案例,让学员理解调解的实际操作步骤。

3.人民调解案例分析–提供一些典型的人民调解案例,分析案件的背景、矛盾焦点和解决方案。

–引导学员思考如何从中提炼调解的思路和方法。

–组织小组讨论,让学员分享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4.调解员的沟通与协商技巧–介绍沟通与协商在调解过程中的重要性。

–分析有效的沟通与协商技巧,如换位思考、积极倾听等。

–组织角色扮演活动,让学员运用所学技巧进行模拟调解。

5.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介绍人民调解员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如民法、刑法、婚姻法等。

–强调调解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如保密、中立、专业等。

–讲解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和投诉处理程序。

课后反思•总结本次培训的成果和问题,做好教学记录和反馈。

•鼓励学员继续学习和实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

•针对培训过程中的反馈和意见,做出调整和改进。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提纲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提纲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提纲一、背景与意义自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经历了多年的实践和发展,人民调解成为矛盾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之一。

调解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其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人民司法为民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保障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正常进行,为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培训内容1. 人民调解制度与法律1.人民调解的概念、性质、原则和特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3.人民调解的程序和实施方法。

2. 调解员基本能力1.提高沟通技巧,了解人际交往心理学;2.学习技巧性的调解技能,包括如何协调矛盾、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等;3.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案例及司法实践。

3. 调解员职业道德与素养1.学习专业道德的要求;2.了解调解员的职业规范,如“七不”要求等;3.强调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尊严和责任作为。

4. 调解案例实操通过实操案例模拟演练,让学员熟悉调解具体操作方法和技巧,提高调解能力。

三、培训方式与时间安排1.培训方式:组织线下课堂授课、网络视频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2.时间安排:课程时间大致为三天到五天左右,灵活调整具体时间安排。

四、培训效果评估通过组织调解员进行实践演练,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评估培训效果,分享培训心得,促进调解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总结通过严谨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可以增强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可促进职业交流和实践经验的分享,实现调解员职业成长的全面提升。

人民调解员培训

人民调解员培训

立法背景和立法意义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 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 “东方经验”。多年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等共同构成的“大调解”体系,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8月28日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 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 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矛 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制保障。
自愿平等原则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主要表现为:一是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时,必 须坚持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是人 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前提,双方或一方 当事人拒绝调解时,调解委员会不能强迫调 解;二是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时,必须坚持 自愿平等原则;三是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必须 双方同意。
第二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 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主要内容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 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 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一、人民调解的发展脉络
人 民 调 解 发 展 历 程
调解起源于中国奴隶制社会 调解制度萌芽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人民调解制度确立于新中国的成立
人民调解法实施于2011年1月1日
一、人民调解的发展脉络
调解起源于中国奴隶制社会
我国最早以法 律的形式规范 民间纠纷调解 的《大明律》

人民调解员培训

人民调解员培训

倾听双方意见
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营 造和谐、轻松的氛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 的沟通和交流。
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了解 其需求和关切点,为制定调解方案提供依 据。
鼓励双方合作
达成和解协议
引导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鼓 励其通过协商、妥协的方式解决争议。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协助其达成和 解协议,实现纠纷的圆满解决。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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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SUMMARY
人民调解员培训
演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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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 人民调解员基本职责与素质要求 • 民间纠纷类型及特点分析 • 调解程序与技巧运用 • 法律法规在人民调解中运用 • 心理干预在人民调解中作用 • 协作机制建设与资源整合
REPORT
REPORT
02
地方性法规中的特 色规定
例如,一些地区针对特定类型的 纠纷制定了专门的调解规定,如 物业纠纷、消费纠纷等。
03
地方性司法文件对 调解的指导
地方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对 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和支持。
案例分析:成功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纠纷
案例一
通过引用《人民调解法》成功调 解邻里纠纷,促进了当事人之间
持续改进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当事人 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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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SUMMARY
THANKS
感谢观看
制作宣传材料
设计并制作宣传海报、手册等材料,方便公众了 解和获取调解信息。
拓展宣传渠道
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进行宣传,扩 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依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解材料一、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一)人民调解的涵义和产生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一种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化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即使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

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行使平等,义务履行平等,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也有许多纠纷涉及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

人民调解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进行。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

第三部分:调解理论与实践技巧
3.1 调解理论 3.1.1 和谐社会构建与人民调解的理论基础 3.1.2 传统文化与调解哲学 3.1.3 社会心理学在调解中的应用
3.2 调解技巧 3.2.1 有效沟通与倾听技巧 3.2.2 解决冲突的技巧与方法 3.2.3 调解员的中立性与公正性
第四部分:实际操作与案例分析
5.2 培Leabharlann 成果评估 5.2.1 考核与评分标准 5.2.2 模拟调解演练的评估
谢谢观看!
1.2 人民调解员的角色与责任 1.2.1 人民调解员的定义与职责 1.2.2 人民调解员的素质与技能要求 1.2.3 人民调解员的道德与职业操守
第二部分:法律基础与程序
2.1 法律法规与政策 2.1.1 人民调解的法律依据与相关政策 2.1.2 调解中的法律风险与责任
2.2 人民调解程序 2.2.1 调解案件的受理与登记 2.2.2 调解员的调解程序与技巧 2.2.3 调解协议的形成与生效
4.1 调解实务 4.1.1 调解员在调解室的角色定位 4.1.2 调解员的话语与行为规范 4.1.3 实际案例调解演练
4.2 典型案例分析 4.2.1 解读典型人民调解案例 4.2.2 分析案例中的调解技巧与策略 4.2.3 案例分享与讨论
第五部分:培训总结与评估
5.1 培训总结 5.1.1 培训收获与体会 5.1.2 学员反馈与建议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
目录
● 第一部分:导论与基础理论 ● 第二部分:法律基础与程序 ● 第三部分:调解理论与实践技巧 ● 第四部分:实际操作与案例分析 ● 第五部分:培训总结与评估
第一部分:导论与基础理论
1.1 人民调解的概念与背景 1.1.1 人民调解的定义 1.1.2 人民调解的历史背景 1.1.3 人民调解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人民调解员培训材料

人民调解员培训材料

调解员培训教案1、什么是调解?有哪些特征?调解就是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有三个特征:一是第三方(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协商,而不是无人从中主持,完全是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

二是第三方只是调解、劝说,而不是作裁决。

三是在第三方的劝说下,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而不是行使行政、司法权进行强制性解决。

2、什么是人民调解?有哪些特征?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

具体来说,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有三个特征:一是人民性。

二是民主性。

三是群众司法性。

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定性,说明我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两方面特征:既是群众性的,又是自治性的。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积极调解民间纠纷。

(2)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4)努力与基层各项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

5、怎样做好调解工作?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调解工作,必须做到:(1)思想上重视。

(2)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

(3)要掌握调解技巧。

(4)工作上努力。

6、怎样才能把预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着眼预防,就是强调预防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中的重要地位,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都必须十分重视预防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做到:(1)认识预防的重要性。

(2)认识纠纷的突发性。

人民调解培训文件内容

人民调解培训文件内容

人民调解培训文件内容以下是 9 条人民调解培训文件内容:1. 人民调解可不是小事儿啊!就说邻里纠纷吧,张三家和李四家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这时候咱人民调解员不就得上嘛!咱得像个和事佬一样,让他们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谈。

你说要是没人调解,这矛盾会不会越积越深啊?2. 调解工作要细心呐!比如说夫妻吵架,咱得仔细听听双方都咋说的,不能马虎呀!这就好比医生看病,得找准病根儿才能下药,咱得找到矛盾的关键点去化解,对不对?3. 咱得有耐心呀!遇到那种特别难缠的纠纷,咱可不能着急上火。

就像王五和赵六,为了一块地争了好久,咱就得耐着性子一次次去沟通,让他们明白以和为贵,这有多重要,你们想想!4. 要有同理心啊!人家当事人心里委屈,咱得感同身受,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想。

就好比自己遇到了那样的事儿,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呢?这同理心可不能少!5. 语言艺术也很关键哦!怎么说才能让大家都接受,这可得好好琢磨。

比如对脾气暴躁的人,就得轻声细语去劝;对固执的人,就得循循善诱。

这就像放风筝,得掌握好线的松紧,不是吗?6. 还得公平公正呢!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刘七和孙八有矛盾,咱可不能因为和谁熟就偏向谁。

咱得像天平一样,不偏不倚,这样人家才能信咱呀,是不是?7. 学习新知识也很必要呀!社会在发展,矛盾也各种各样。

咱不学习怎么行呢!就好像手机要更新系统一样,咱也得不断给自己升级,才能应对新挑战,你们说呢?8. 团队合作也不能忘啊!有时候一个人力量有限,大家一起商量,办法不就多了嘛。

这就像一场足球比赛,靠一个人可赢不了,得大家齐心协力,对吧?9. 总之,人民调解是一份特别有意义的工作,能让社会更和谐,大家更幸福。

咱可得好好干,做出成绩来,让大家都看到咱的价值!。

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

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

浅谈人民调解技巧1调解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而单就司法行政工作自身的发展来说,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对于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树立司法行政良好的形象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到底怎样才能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呢?本人粗浅地归纳了一下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不同情况下,不同种类的民间纠纷的调解过程,而就其中自身的感受进行了一下梳理,创谈个人的调解技巧。

一、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一是在民间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要有一颗“公正之心”。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尽管这里的司法是指的公、检、法系统,但是对司法行政系统仍然适用,甚至在民间调解这项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在他们的思想中,愿不愿意接受调解,愿不愿意接受调解结果,决定因素就是看人民调解员所拿出的调解方案是不是公正、合理,“和稀泥”式的解决纠纷不可能使双方当事人欣然接受,如果调解失去公正这一“生命”,轻则调解无效,重则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甚至民转刑悲剧。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正呢?我认为主要从这几个方面去做:首先,要依法调解。

这不仅要求调解程序要合法,更要求在调解过程中涉及的实体部分也要合法,即是说调解方案要符合法律、法规,甚至公序良俗的要求。

其次,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

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仅要求从接待谈话的语气,对待当事人的热情程度都要相当,更重要的是在人民调解员的心里上要平等看待双方当事人。

在现实生活中找熟人、托关系的情况应当说很常见,而当事人对待这个问题又特别敏感,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要从内心平等对待双方, 调解的方案才能取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第三,严守工作纪律。

人民调解员特别注意调解中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与钱物,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

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便不言而喻。

第四,工作要有勇气。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
第一部分:引言
1. 介绍人民调解员的定义和职责
2. 强调人民调解员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第二部分:人民调解员的资格要求和选拔程序
1. 介绍人民调解员的基本资格要求,如法律知识、公正性、沟通能力等
2. 解释人民调解员的选拔程序,包括考试、面试、背调等
第三部分:人民调解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1. 培训人民调解员的基本法律知识,如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等
2. 培养人民调解员的沟通技巧,如倾听、引导、调解等
3. 培训人民调解员解决纠纷的方法和技巧,如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等
第四部分:人民调解员的实践培训和实际案例分析
1. 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实际案例的模拟调解活动
2. 分析实际案例中的问题和挑战,讨论如何解决
3. 提供实践培训机会,让人民调解员亲身体验和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
第五部分:人民调解员的职业道德和自我保护
1. 强调人民调解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如公正、保密等
2. 介绍人民调解员应注意的自我保护措施,如个人安全、心理健康等
第六部分:人民调解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
1. 提供人民调解员继续教育的机会和途径,如培训班、研讨会等
2. 鼓励人民调解员自主学习和提升,如参与相关社会团体、读书等
第七部分:总结和展望
1. 总结人民调解员培训的重点和内容
2. 展望人民调解员在社会治理中的未来发展和作用。

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

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

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一、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

二、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是每个调解员在调解纠纷中所必须遵守的活动准则,他是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经验总结,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四条对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作了一般性规定,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资源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上述规定,并结合人民调解组织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将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概括为:(一)、自愿原则 1、纠纷的调解必须是基于纠纷当事人的自愿; 2、调解协议的达成必须基于纠纷当事人发自愿,即经过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基于纠纷当事人的自愿。

(二)、平等原则 1、纠纷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即在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家庭出身、社会地位、政治面貌、财产状况、宗教信仰、居住条件等,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 调解人员对纠纷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办事,用法律和政策作为衡量是非的基本标准和尺度。

3、调解人员与纠纷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并没有高于当事人的地位,不能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压制当事人,必须与当事人站在同一平台上,与当事人平等协商,妥善解决纠纷。

(三)、合法原则 1、人民调解组受理和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人民调解员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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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培训教案1、什么就是调解?有哪些特征?调解就就是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劝说,促使她们互相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有三个特征:一就是第三方(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协商,而不就是无人从中主持,完全就是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与解。

二就是第三方只就是调解、劝说,而不就是作裁决。

三就是在第三方的劝说下,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以法律、法规与政策以及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而不就是行使行政、司法权进行强制性解决。

2、什么就是人民调解?有哪些特征?人民调解就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

具体来说,它就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与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她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有三个特征:一就是人民性。

二就是民主性。

三就是群众司法性。

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下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定性,说明我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两方面特征:既就是群众性的,又就是自治性的。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积极调解民间纠纷。

(2)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4)努力与基层各项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

5、怎样做好调解工作?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调解工作,必须做到:(1)思想上重视。

(2)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

(3)要掌握调解技巧。

(4)工作上努力。

6、怎样才能把预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着眼预防,就就是强调预防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中的重要地位,人民调解组织与调解人员都必须十分重视预防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做到:(1)认识预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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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一、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

二、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是每个调解员在调解纠纷中所必须遵守的活动准则,他是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经验总结,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四条对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作了一般性规定,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资源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上述规定,并结合人民调解组织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将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概括为:(一)、自愿原则 1、纠纷的调解必须是基于纠纷当事人的自愿; 2、调解协议的达成必须基于纠纷当事人发自愿,即经过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基于纠纷当事人的自愿。

(二)、平等原则 1、纠纷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即在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家庭出身、社会地位、政治面貌、财产状况、宗教信仰、居住条件等,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 调解人员对纠纷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办事,用法律和政策作为衡量是非的基本标准和尺度。

3、调解人员与纠纷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并没有高于当事人的地位,不能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压制当事人,必须与当事人站在同一平台上,与当事人平等协商,妥善解决纠纷。

(三)、合法原则 1、人民调解组受理和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调解纠纷的主要方式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使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分是非、辩责任。

3、纠纷调解的结果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正常的要求,调解协议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违法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是无效的。

(四)、合情合理原则 1、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兼顾天理、人情,注意尊重当地的社会风俗习惯和价值取向,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

2、准确把握情理引入调解的限度,维护法律的权威。

3、要合理运用调节平衡技术,实现情理与法的沟通、平衡和协调。

(五)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1、纠纷发生后,纠纷当事人有权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即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

2、在调解的过程中,纠纷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仍然可以放弃调解,转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如果纠纷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由于种种原因反悔而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并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也要尊重纠纷当事人的选择,而不得强行阻拦。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等社会成员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例如:宅基地纠纷、山地林权纠纷等等。

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施工扰民、医患纠纷等等。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条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当事人申请受理的纠纷要进行审查。

符合受理纠纷的条件包括: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

2、有具体的要求。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4、申请调解的纠纷必须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五、纠纷受理的归属、管辖一般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当事人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以居住地为准。

纠纷发生地包括以下情形: 1、因侵权行为发生的纠纷,可以由侵权行为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 2、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 3、因遗产继承所产生的纠纷,可以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 4、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可以由合同缔结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

五、常见矛盾纠纷特点与调解技巧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特别是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多主体矛盾纠纷越来越多,成因越来越复杂,调处难度越来越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众所周知,当前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由于各种矛盾的发生也可能有其他的矛盾交错,不可能进行所有的分类。

根据基本的类型可以进行简单的归类,这样便于把握矛盾的特点,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

比如:甲伤害乙。

如果伤害发生在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员之间,我们可以归类到婚姻家庭纠纷之中。

如果发生在兄弟之间,由于双方都已成年,成为独自的社会个体,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我们可以归类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但如果上述的两种情况都存在呢?按照发生的主要矛盾来区分。

但如果这种伤害达到一定的标准,如轻伤以上,触犯刑事附带民事的损害赔偿纠纷。

所以一个矛盾的定性,还要看它发生的全过程,而常见矛盾纠纷是依照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的,目的是更准确地把握各类矛盾的特点。

分类的方式上采取列举式,并将相近的纠纷归类的原则。

有的纠纷按发生的原因定性,如争水纠纷、承包争议纠纷等。

黄湾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黄湾乡的实际情况,将常见矛盾纠纷分为离婚纠纷、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纠纷、生产纠纷、交通纠纷、消费纠纷、经济纠纷、坟山纠纷、相邻纠纷、其他侵权纠纷、公证见证等十二类。

第一讲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和家庭纠纷都属于婚姻家庭纠纷,这是农村最常见的一类纠纷,由于离婚纠纷的特殊性单列出来。

包括夫妻之间、父母、成年子女之间、未成年人监护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它的特点是当事人间有血亲和姻亲的关系,只有很特殊的情况下涉及到其他人和组织。

处理这类型矛盾,基层调解人员都有一定的经验,就是“以和为贵”,作为新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要把握好这一点,既要对错误的行为批评教育,又要兼顾当事人的情况,不“上纲上线”,就是遇到有轻微的违法侵权行为,也要以适当的方式,防止矛盾升级。

介绍几种调解方法:一种是“模糊调解”,一种是“责任意识”,一种是“冷处理”。

(一)所谓模糊调解,就是对调查到的有损夫妻、家庭成员感情的事件和行为,不公开、不肯定、不透露,而是采取存疑的调解方法,一方面对责任人的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对相关人疏导,避重就轻,以维护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纠纷中发现婚外情,在外地与人非法同居,如果公开,会影响到矛盾纠纷的调处,在另一方没有明显证据,或虽有证据,不愿公开的情况下,要视而不见,采取妥善的方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责任意识。

婚姻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责任,这是批评教育当事人的准则,也是化解矛盾,缩小差距,平衡对抗心理的一种调解方法。

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才能使矛盾的双方反省自己,以责任化解和冲淡分歧,并且将责任意识延伸到离婚之后,对父母、子女等的责任,防止由于当事人意气用事,以致家庭分崩离析,造成不良后果。

这类纠纷主要适应于结婚时间短、或没有大的矛盾的婚姻家庭纠纷。

(三)逆反疏导和冷处理。

由于对方有明显过错,有的当事人情绪激动,正面做工作效果并不好,也缺乏说服力,需要采取特别的办法。

一是程序上要冷处理。

家庭婚姻纠纷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同时要达到和解,归根到底,还是要当事人自己解决思想问题,才能促成和解,尽量对婚姻家庭纠纷采取婉拒的办法,或约定一定考虑时间,或先由长辈调解,或推迟调解时间,让当事人冷静考虑,权衡利弊,防止意气用事。

同时,也为消除矛盾,留一段缓冲的时间,创造彼此沟通的机会。

二是调解思路顺着当事人意思,而将后果讲明,让当事人由思想对抗转为对后果的认识,实际上是一种逆反调解。

特别要说明的,婚约纠纷、非法同居的纠纷不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但其中有两项的处理是相同的:一是同居期间的收入和开支,按照合伙的关系对待,此外同居前财产没有消耗的,应归原所有人,共同经营所得归双方所有。

协议不成的均等处理债权债务。

二是非婚生子女,要比照婚生子女对待。

总之,在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中,要慎重对待,在调解中要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以理服人,重在疏导,以稳定家庭、稳定社会为大局,注意方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特例:赡养纠纷、遗弃家人的纠纷,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纠纷,要立场坚定,针锋相对,依法依理反对违法、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利用法律、道德、感情等诸因素,巧妙地化解,有张有弛,收到预期的效果。

第二讲生产经营纠纷涉及到农村承包经营、征地款的分配,集体土地的权属和经营、土地流转的政策、法律性很强。

所以要根据这类纠纷的特点,严格依法调解。

要处理好这类纠纷,需要把握各种法律知识和政策的规定。

一类是与家庭联产承包相关的纠纷。

(一)土地权属纠纷要处理这类纠纷,要深入调查,实地勘查,查阅权利证书。

对权属纠纷注意事项如下:我县是在82年—83年联产承包到户,耕地由于经过多次调整,很少有争议,主要是自留山、土,有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村民耕作荒闲隙地,这种地如果发生争议要与附近的山、土区别开来,青苗是管理人的,包括征地款中的青苗补偿,而土地权属就是原产权单位的,属于河道的荒摊、荒涂,按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

但是国土法有一条规定,占用20年,而未主张权利的,原产权人丧失其权利,这一点在处理问题时要灵活掌握。

如果不是另一产权集体单位长期占用和经营,不能视为所有权的变化。

1、查产权归属,分三个时段:一看分田、土、山联产承包到户时,有无凭证,没有的话,再看“五领大包干”时,是不是进行过调整,这次还不能确认的,就看土改时的权属,当时是怎么划分的。

怎么查?看权利证书、查历史档案,走访知情人。

2、对于土、山有地界的,进行现场勘查,查明地界的界石、界沟等。

3、以上的活动仍然不能确认争议地段的,有两种方法处理,一是依据管理现状,对方又长期没有提出异议的,维持原状。

二是按分配时亩积或人口的比例,在进行实地丈量之后,按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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