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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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E:THEORY&PRACTICE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作为一个重要的宏观变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货膨胀程度、影响各类经济主体有效决策的重要指标之一。我国国家统计局定义的CPI是度量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反映居民购买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其变动率经常被用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以及资产、负债、消费、收入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实际价值。然而,在现实中居民的日常感受却往往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数据并不一致。究其原因,CPI编制方法、数据涵盖范围、信息公布内容的静态性与居民实际经济生活的动态性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因此,CPI编制方法的科学性、搜集处理数据的准确性、实践应用的统一性往往被各国给予了高度重视。

一、关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研究理论梳理

2004年,多个国际组织合作完善的《消费者价格指数手册:理论与实践》(下文简称“CPI手册”),成为指导各国编制本国价格指数的重要国际准则。总结各国CPI编制理论研究成果和现实经验做法,试从理论框架、编制方法、数据质量及信息公布等方面讨论国外CPI编制状况。

1.指数编制理论框架比较。国外CPI理论框架主要包含固定篮子指数理论和生活费用指数理论。两种理论的根本区别源自各自假设的不同。固定篮子指数理论假定商品价格和消费数量无关,测度由于价格变动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变化情况;生活费用指数理论假定商品价格和消费数量相关,测度由于价格和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等量生活效用的改变。理论界普遍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固定篮子价格指数优于生活费用指数。支持的地区或国家主要有欧盟各国及欧盟统计局。他们认为,生活费用指数存在很多缺陷,在效用测度、消费心理、消费者构成、偏好位似等方面要求较高,且不能进行直接计算,不方便做国别比较。因此,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选择了固定篮子指数框架,代表性指数为欧盟的消费者价格协调指数(HICP)。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活费用指数优于固定篮子价格指数,支持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荷兰、瑞典等。他们认同生活费用指数框架有诸多好处:一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的;二是反映消费者的替代行为;三是便于分析价格变化对生活费用的福利影响。代表性指数为美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此后,一些学者比较了欧盟HICP与美国CPI,认为二者差异主要体现核算主体范围不同以及是否包含自住

房屋等,研究发现生活费用指数框架下的CPI指

数更复杂且对核算范围变动更敏感,若使用HICP

计量同期价格变动,指数变动显著偏慢。

2.一揽子商品的选择。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

制的基本环节,包括产品篮子的确定、价格数据

的收集、权重资料的收集、编制公式的选择。各国

在指数编制环节中表现各不相同。针对产品及服务分类,CPI手册除要求产品篮子的分类应符合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外,还要求与住户部门支出统计分类尽可能保持一致,以满足国别比较需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国对产品篮子的分类方法有明显差异。目前美国CPI分为8大类211个基本分类、加拿大为8大类169个基本分类、日本为10大类585个代表规格品、澳大利亚为11大类87个基本分类。CPI手册认为,概率抽样方法是价格数据收集的优先选择.主要发达国家也大多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以获得有效的数据信息。以美国为例,国家劳工统计局在每个月前三周对大约要2.3万个零售商和87个城市中的其他商业机构进行抽样电话采访,以此来收集8万种商品和服务价格。随后,对相同组成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月度分析,以获得对消费品价格变化的基本信息。针对权重设置,很多国外统计当局会根据消费者消费模式的变化不断地进行权重调整与修订。如美国劳工统计局在每月的CPI报告中会提供五级指数对应的详细权重,并能根据居民实际消费支出变动每两年更新权重信息;加拿大政府每四年更新一次篮子产品及其权重。

3.编制公式的确定。国外理论研究,一般涉及基础价格指数及汇总指数两类公式,且讨论多集中于生活费用指数。基础价格指数主要包含Carli指数、Dutot指数和Jevons指数,这类指数可以近似描述生活费用指数。但是,它们只考虑两期间的价格变动,且不以数量和开支作为权重。所以,只作为CPI计算中最底层的计算方法。大多数研究发现,Carli指数存在向上偏误、Dutot指数只适用同质商品。因此,认定Jevons指数是基础价格指数的首选方法。传统的汇总指数包括帕氏指数、拉氏指数和Fisher指数等,这类指数最大缺陷是要求商品集不变,而现实中新商品的层出不穷、旧商品的悄然退市、商品质量的提高,降低都是正常的现实。因此,有学者提出了改进指数,如总量一致指数(consis-tent-in-aggregation),既满足可加和链式的基本特征,也反映产品数量质量变动。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编制方法的局限性,生活费用指数虽然在理论上多被经济学家认可,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国家都使用拉氏指数计算一篮子产品价格。

4.指数编制数据质量。CPI数据质量的控制,主要是CPI数据整理过程中的必要调整,是对误差的控制。一些国家政府及研究机构很早就开始关注CPI数据质量问题。现有研究将CPI偏差归结为四类:商品替代性偏差、新产品偏差、质量改进偏差、权重因素偏差。商品替代性偏差,主要来源于拉氏

郑丽琳

关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的研究

内容提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衡量通胀程度、影响经济主体决策

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对国外CPI编制过程进行系统梳理,从理论框架、

编制方法、数据质量、信息公布四方面介绍了国外实践经验及理论动态;

同时分析我国现行CPI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完善我国CPI相关指

数编制提出建议。

关键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编制理论框架

·统计研究·48

价格指数不能反映替代商品间相对价格变动。这种偏差可以细分为上偏和下偏两种。新产品偏差源于新产品进入产品篮子前存在的时间滞后以及引起篮子产品的更新、结构、数量变动等。权重因素偏差源于权重设置不准确或调查不及时。质量改进偏差源于产品更新换代。产品或服务质量变动导致消费者行为改变,从而使得CPI包含质量变动部分引起偏差。一些国外学者认为,质量改进偏差产生偏误最大。为解决质量改进偏差问题,众多质量调整技术应运而生。如模型匹配法、链接法、重叠法、剔除法、组内均值剔除法、主观判断法、专家意见法、选择权成本法、生产成本调整法、hedonic法等。其中,Hedonic方法是近年来发展较快、应用较多的方法。Hill和Melser(2008)介绍Hedonic具体回归方法,将其应用至住房价格指数,并例举了70个可能应用至模型的特征要素,突出其与传统方法相比优势(洞悉偏差产生原因)。

5.指数编制信息公布。CPI数据公布问题,主要涉及数据公布内容、公布流程、公布方式等问题。发达国家在CPI数据公布流程更细致透明、公布内容更详尽、公布方式更灵活。针对公布内容,CPI手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一些国家除公布CPI总指数外,还会发布一些核心消费物价指数,减少统计噪声。如美国劳工统计局公布内容包括CPI总指数、核心通货膨胀指数、剔除(服务类、食品类、居住类、医疗服务类)的总价格指数以及各种专业价格指数(如非耐用品价格指数、服务价格指数、能源价格指数等等);加拿大政府及英国政府也会公布一些专项项目、专项领域的价格指数。针对公布流程,多数国家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向全社会及时发布数据信息。如美国政府除每月公布数据外,还定期更新解释CPI编制方法、数据抽样方法(涉及选中区域、采集数据方法、设定数据权重)等问题;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官方机构网站都设置专门区域公布数据及编制方法。针对公布方式,一些国家政府官方网站会提供EXCEL、pdf文档,部分网站则实现站内数据库查询功能,并配合丰富的统计图,实现图文化展示。

二、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比国外CPI编制状况,联系我国CPI编制发布流程,发现我国现行价格指数编制环节中尚存薄弱之处,有待完善改进。

1.公众感受与官方数据的偏离。我国现行编制CPI指数主要用于核算和监测物价变动,不能直接地反映居民受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化的影响程度,不能有效反映社会所有阶层的影响差异。因此,经常出现居民日常生活中对物价波动感受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不一致现象。

2.产品结构与权重设置的差异。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选择8大类,262个基本分类,600种左右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代表规格,作为经常性调查项目。然而,在产品结构设置中,一方面,一些居民家庭支出的重点产品没有纳入CPI核算范围。例如,购买商品房支出、部分医疗保健支出、部分教育支出;另一方面,产品权重设置也颇受争议,现有观点普遍认同食品类权重设置过大、教育医疗居住类权重设置过小。此外,产品结构和权重的更新速度也落后于发达国家,一般每五年才有一次大变化,难以及时反映居民消费结构、消费习惯变化。这些编制环节的不足直接影响我国CPI指数数据质量,使其公信力面临挑战。

3.信息公布内容与公布流程的不细致。我国公布CPI数据有月度、季度、年度之分。其中,月度数据仅包含“以上年同月=100”和“以上年同期=100”的两种口径的指数,没有计算月度环比指数、定基指数、链式指数;数据未经季节调整,缺乏更细致的子类(除食品类)数据;各省区公布数据详细程度也不统一。此外,国内计算CPI原始收集资料和权重信息并不公开,编制方法的官方解释也较笼统,缺乏详尽的文档说明及数据库查询,公众获知途径单一。

三、我国现行CPI编制工作的建议

由上分析可见,我国CPI编制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发展现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现行CPI编制工作。

1.尝试构建生活费用指数。我国居民对价格波动的最大感受来自于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变化。因此,研究生活费用指数反映居民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变化对个人效用改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考虑到人口及地理区划因素,完全照搬欧美国家的生活费用指数显然是行不通的。国家应以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基础,探讨一种能反映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影响的价格指数。

2.完善健全CPI编制过程。根据居民消费情况,扩大消费数据覆盖范围,尤其应关注服务性支出核算问题。同时,根据消费变化,及时更新CPI篮子规格品种类,注意新旧产品更替,实现样本定期替换,优化项目结构,且注意项目变化导致数据偏误问题,增加质量变动调整技术应用。缩短CPI权重调整周期,调整住房类、教育类、医疗类等居民切身利益相关项目比重,优化权重结构。仿照香港及印度等地做法,根据不同收入水平、消费水平,针对不同群体编制分层CPI指数,更好反映各阶层真实生活成本。此外,我国目前并不公布月度环比指标,应借鉴国外常用的季节性调整方法X11或X-12-ARIMA,扩大数据应用范围。

3.细化CPI数据公布工作。政府不仅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每月CPI相关数据,还应公布数据采集、加工、汇总、编制的生产过程,解释商品分类及权重设置原因,及时标注一篮子商品及服务变动情况、权重调整情况、统计抽样网点变化情况,以提高CPI统计工作的公开性及透明性,提高政府工作公信力。与此同时,政府应吸取国外经验,增设专门网站或数据库,方便公众了解、使用基础数据。

参考文献:

[1]ne and M.L.Schmidt,Comparing U.S.and Euro-pean Inflation;the CPI and the HICP[J].Monthly Labor Review, 2006(5)

[2]李平.对我国现行CPI统计方法的思考及完善意见[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7(3)

[3]B.M.Balk and U.P.Reich,Additivity of National Ac-counts reconsidered[J].Journal of Economic and SociaMeasure-ment,2008(33)

[4]R.J.HILL and D.MELSER,Hedonic Imputation and the Price Index Problem:an Application to Housing[J]Econom-ic Inquiry,2008,46(4)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分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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