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合作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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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合作协议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为充分利用双方的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车险理赔、汽车相关等全方位服务,建立长期、稳定、忠诚的客户群,促进合作双方的业务发展。经友好协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必需资料(生产厂颁发的特约许可、汽车修理资质、营业执照、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等)进行审核;
2.对合作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考核结果,作出是否扩大合作范围、继续合作或修订合作内容、终止合作等重要决定。
(二)甲方的义务
1.给乙方协办员给予车险业务上的指导;
2.对属于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车险业务,推荐合作乙方作为事故车辆修理单位,办理理赔服务相关手续;
3.合作期间对所了解乙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在乙方代理甲方的车险客户出险时,根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推荐乙方作为保险事故修理单位;
(二)乙方的义务
1.选派懂汽车修理技术、熟悉电脑操作、了解甲方车险理赔运作规定的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工作人员,参与维修服务工作;
2.提供24小时受理甲方车险客户保险事故和非保险事故的道路救援服务;
3.在事故车辆修复前,乙方应协助甲方就修理方式、修理范围、修理费用等方面进行核定,并在事故定损报告中签字确认;
4、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旧件回收和修复事故车辆复勘工作;
5.甲方在理赔时与客户意见不一致时,做到客观公正,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6.合作期间对所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险车辆修理
1.甲方推荐至乙方维修的车辆,不视为甲方的指定行为。如因推荐或事故车辆维修质量和维修工期等问题,引起客户与甲方发生争议或诉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已向客户进行了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不能以作为甲方的合作单位为借口,强行将客户事故车留厂修理。
2.事故车进厂后,未经客户和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车辆擅自解体、修理。车辆在修复前,应和甲方、客户对更换项目、配件价格、维修工时进行确认。乙方应与客户签订修车协议,明确修理质量和修理工期要求。
3.甲方负责对事故车辆的损失进行确定,乙方有义务对客户委托的事故车辆按照
规范的维修工序进行检修,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超出甲方已确定维修范围的损失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经甲方书面确定后方可对超出原修理范围内的损失项目继续维修。甲方有义务对因保险事故损失的追加给予确认,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确定维修项目为由放弃正常、必要的检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保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偷工减料,一经发现有这类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
5、乙方应在核定的费用和约定的时间内将保险车辆修复。对客户要求对保险责任外的项目进行维修,乙方也可接受,但应与客户签订书面协议,费用由客户自理。
6.在事故车辆的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坚持“以修为主”的保险原则,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串通客户虚报维修项目,不得扩大损失或虚报损失,损害甲方(或客户)的利益。一经发现有这类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对确认更换的配件应妥善保管,留交甲方验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丢弃,更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甲方回收。
8.乙方在承修事故车辆期间,如事故车辆发生整车失窃、零配件或车上物品丢失以及在修理过程中造成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9.车险事故修理中配件核价、工时费用标准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如乙方的配件价格与甲方确定的金额相差较大的,允许甲方提供配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10.事故车辆修复出厂后,在保修期内发生不符合国家规定维修技术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返修;若客户强烈要求外修,乙方应承担合理的检修和修复费用。
第四条合作方如有违约,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乙方因客户不留厂修理而刁难客户或不择手段强行留修行为的,一经发现,
甲方可将视情况对乙方提出警告、终止合作等处理;
(二)对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过程中,涉及服务态度、修理质量、修理工期等方面的投诉,一经查实,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给予警告、终止合作等处理;
(三)对于乙方在合作中存在扩大损失等欺诈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的,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发生争议时,合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只适用于代理车险索赔。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代表人(签字):
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