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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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珠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66-94
为控制大气污染,保护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的划分和标准分级、标准值、部分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标准的实施。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
2引用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3201 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DB 44/27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本标准依据珠海市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将全市大气环境划分为一类控制区、二类控制区和三类控制区,分别规定相应的排放标准。
3.1一类控制区、其范围为唐家、香洲、吉大、拱北、白藤湖渡假村、东沃岛、横琴岛、内伶仃岛及规划中的旅游渡假区。
本控制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生产设施。
非工业生产设施和标准颁布之前已有的工业生产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一有标准。
3.2二类控制区,其范围为除一类控制区、三类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本控制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二级标准。
3.3三类控制区,其范围为珠海港区、蠝蛛工业区和平沙工业区。
本控制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三类标准。
4标准值
4.1废气排放标准
4.1.1二氧化硫排放标准值
4.1.1.1排放烟气二氧化硫最大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mg/m3
4
度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放限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排放有毒有害废气最大允许排放限值的计算见附录A)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续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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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 表4
4.1.3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源,在其中所在生产单元的边界敏感区大气环境中最大浓度限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中没有的应符合TJ36中第12条的规定。
表 5
稀释到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4.1.4无组织排放气态恶臭物质的生产单元边界大气环境中不得超过二级臭气强度(恶臭强度鉴定法见附录B)
4.2放标准值
4.2.1燃煤锅炉(含电、热联供锅炉和工业炉窑)烟尘最大允许排放限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注:锅炉烟气应在额定出力85%以上工况下测试,过量空气系数应换算为1.8。
4.2.2锅炉(含电热联供锅炉、燃油锅炉和工业炉窑)及其他燃烧装置排烟气烟色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5分钟。
3.3生产性粉
4.3.1各类生产性粉尘排气筒排放粉尘最大允许排放限值应符合表8的规定。
渣棉、铝化合物等粉尘。
二类粉尘指含水量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煤尘及其他粉尘。
二氧化硅的煤尘及其他粉尘。
4.3.2建筑工地(含其他生产场地)、采石场、煤场无组织排放粉尘(煤尘)在场界大气环境中粉尘(煤尘)最大允许浓度限值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5部分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1珠海电厂排放烟气二氧化硫和烟尘最允许排放限值应符合表10的规定。
值应符合表11规定。
符合表12的规定。
值应符合表13的规定。
限值应符合表14的规定。
6.1烟囱在二、三类控制区内最低高度应符合表15的规定。
6.2不得低于它所附属建筑物高度的1.5∽2倍。
在其周围半径1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
6.3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均属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厂(生产区、车间)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并应符合GB/T 13201的计算规定。
6.4各项目的标准值系指单次测定的最高值,非测定平均值。
6.5本标准未列的项目,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7标准实施
7.1本标准由珠海市及市辖县(区)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8.2标准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局指标颁布的分析方法标准和采样方法标准。
附录A
有毒有害废气息最大允许排放限值计算
(补充件)
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的排气筒最大允许排放限值计算式:
Q=CmRKe
式中:Q-排气筒最大允许排放限值kg/h,mg/m3;
Cm-大气质量标准,取GB3095二级标准和TJ36规定的居住区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致癌物和重金属等则取其日平均允许浓度限值mg/m3;
R-排放系数,按GB/T13201,6.2.2规定;
Ke-地区性技术、经济系数(0.5—1.5),根据珠海市条件取值0.5。
附录B
恶臭物质臭气强度鉴定法
(补充件)
采用嗅觉法检定来物质臭气强度时,选不经常接触恶臭物质的嗅觉正常人为检测员,由六人组成检组,到恶臭源的厂界进行嗅闻,检测员
根据表B1的规定,记录自己对恶臭气强度。
或进行人群对恶臭感受的抽样调查,以超过去50%以上被调查人的感觉强度作为臭气强度。
本标准珠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珠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叙利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