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职学校-法律事务专业-专业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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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2年7月19日
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精神,围绕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要求,为提升法律事务专业的服务相关产业能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引领生产服务型相关专业群建设、促进法律事务类人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一、专业建设基础与行业背景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于2012年3月在教育部成功备案。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的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是公办省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3人,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秘书、速录师、执业药师等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5%以上,直接从企、事业外聘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0%以上。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定位,形成以法律事务、司法文秘、书记官等省级示范(品牌)专业为核心,有机辐射相关产业领域,带动24个专业共同发展的,体现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六大专业群。“十二五”期间,学院将对生源稳定、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长线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校企合作等方面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其中法律事务专业被列入其中。
近几年,我院成功申报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项目、省财政支持的书记官专业实训基地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建设,不仅使我院教学设备得到整体改造,教学资源得到整体优化,而且使我院在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资金管理等方面获取了更多经验,为财政支持项目的规范化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宝贵经验。
(一)专业建设基础
法律事务专业成立于2000年,已连续招生11届,现有在校生1300多人,每年向社会输送毕业生三百余人,是我院重点建设长线专业。
法律事务专业自成立以来,始终按照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建设的精神,并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的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不断探索高职教育的办学规律,把为政法行业单位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技能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作为专业培养目标。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带动了相关专业的共同发展。
1.专业发展规划合理、教学内容整合程度高
我们本着“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主、以素质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基准”的办学理念,成立了由院系领导、专兼职教师、实际从业人员、专家顾问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了专业发展规划,调整了教学内容,对课程进行整合,根据法律事务工作模块,形成了法律基础课、实体法律、程序法律、法律工作实务为主体的专业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与目标岗位相对接,其中《民法》、《书记员工作实务》两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品牌课程。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专业横向交流能力强
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情境模拟教学、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的比重。邀请行业法律工作者为学生进行实务操作指导、开展职业素质养成训练等,增强教学效果的操作性和趣味性。通过技能大赛,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以赛代练,提升了学生的动手能力。近年来,逐步开展与文秘、书记官等相近专业的跨专业模拟法庭活动等等。上述活动增强了专业间的横向交流,实现了教学资源共享,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本专业对专业群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
3.建设一流教学团队,创建优质校内外实训基地
本专业现有教师36人。几年来,逐渐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职教师队伍。在30余名专职教师中,教授5人、副教授18人、讲师5人、助教5人;85%为硕士以上学历;80%具有“双师型”资格。同时,积极发掘社会资源,逐步拓展与有实践经验的兼任教师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先后从行业业聘请了兼职教师5人,
开展对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教学效果的评价和筛选,实现优胜劣汰,目前已形成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证了实践教学的需要。司法助理教研室为院级教学团队。
学院先后投资105万元用于校内实训条件建设,目前拥有实训设备80台套。建有综合法律实训室;办公自动化实训室(速录教室)5个;数字化模拟法庭实训室;拓展训练基地,配备拓展训练器材,可以开展模拟拓展训练。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建设,建有校外实训基地22家,其中利用率较高的10余家,基本满足了本专业实习实训的需要。开启校企协议、订单培养以及教师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员工培训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促进了校企对接。
4.以教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专业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教研活动。近年来,编写教材10余部,发表科研及教研论文30余篇;主持辽宁省教育厅《法律“诊所式”教育模式研究》等5项省级教研课题,上述教研成果已在教学工作中得以应用。开展教研活动对于教师把握学科发展规律,提高教学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综上,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成效明显:教学内容与目标岗位接近,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对专业群引领辐射能力强,教学设施设备基础较雄厚,校企合作模式多样,社会需求量大,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空间。
二、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
(一)专业发展目标
为推动我省实现战略强省目标,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本区域各类组织的经营管理需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行业发展为宗旨,以职业标准为依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完善教学体系,调整课程内容,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别是在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创建高规格实训基地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把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成为人才培养水平高、行业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区域内社会服务型专
业的龙头,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技能型人才。
具体目标分解为:
1.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专业技能与通用能力并重,职业道德与综合素质共同培养,通过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师资水平,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需要、企业认可、家长满意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2.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任务驱动、项目教学等教学模式,实施学做一体培养;开展各类学生技能竞赛,搭建教学资源信息平台,推动学生自主学习。深化校企合作,创新合作形式,开展“项目实训”等人才培养模式。
3.建设专兼职教学团队。重点提升专职教师实践能力,加强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和评估,提高整个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
4.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扩大校外实训基地的数量,提供足够的实训岗位,满足实习需要。通过学校与政法机关合作共同制定专业课程标准,开发专业课程,教师参与行业管理活动,为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实现校企对接。
5.提升社会知名度。通过改革教学内容、创新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加强日常管理,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努力把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成为教学水平高、
行业服务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的本区域社会服务型专业的典范。
(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掌握法律专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和相关业务处理能力,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相关工作情况,以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主的复合型人才。着力培养学生在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科学的专业思维方式和良好的职业伦理修养、理论联系实际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思想有深度、知识有广度、实践有力度的三维度法律人才。
三、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质量目标及其监测指标
教学质量目标及其检测指标:通过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