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签字仪式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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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签字仪
式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诉讼服务进社区暨诉调对接工作协议签字仪式,在这里,我代表xx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各位领导和居民的到来以及支持人民法院和社区工作的同志表示最真诚的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提供强了有力的法律保障。xx社区将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不断创新调解方式、丰富调解手段,加强与新区法院衔接,建立健全社会性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调解与诉讼结合,实现程序对接、信息对接、场所对接、效力对接、执行互动,利用诉调结合方式化解社区内复杂的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构筑人民调解ww第一道防线,维护社会稳定。
一、强力推进“诉调对接”,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力量
“诉调对接”是充分发挥法庭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整合法庭、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量,将诉讼与人民调解有机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全社会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
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诉调对接”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要求,通过这些机制的运作,有效整合力量,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综合运用,使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健全。
二、健全制度,做到在纠纷解决程序上的“对接”
我们将以社区人民调解室和诉讼服务室为平台,街道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社区综治办、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系网络,形成司法、行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分工负责、相互协作、互相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在构建大调解格局中,一是发挥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居民小组长、社区法律志愿者的作用,健全纠纷调处网络体系,畅通信息,为调处纠纷提供信息、组织保障。二是社区综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的纠纷要按要求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报新区诉讼服务中心备案,以便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并及时反馈信息,切实体现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
三、加大指导,在社区人民调解效力上实现“对接”
我们将请新区法院诉讼庭、社区法律志愿者以及社区“草根法治宣讲团”成员对社区调处的案件进行评议,对调解文书的制作、法律条款的适用进行点评,指导社区人民调
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庭审、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及调查笔录样本等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及调解能力,提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一线调处纠纷的成功率、正确率。法庭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按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凡符合规定,法庭都予以确认其民事合同效力,以增强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自信心,树立人民调解员在当地群众中的威信,促使更多的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相互配合,在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中进行“对接”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与新区法院诉讼法庭在诉前、诉中以及执行等各环节都进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力争案结事了。一是由法院确认人民调解效力,高效结案。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确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符合有效要件的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继而以调解协议的内容为依据做出裁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确保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处理的纠纷能案结事了。二是实现执行互动。社区将人民调解的作用延伸到诉讼案件审判后,协助做好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避免因判决执行引发的矛盾反复与激化,直至彻底化解纠纷。
各位领导、居民朋友,今天与新区法院诉讼庭“诉调对接”的建立,就是要把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调解工作在原有的
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让到法院打官司的人在诉讼前在“诉调对接”通过“老娘舅”进行调解的方法化解纠纷,并通过社区诉调服务室这一新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行业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努力在解决社区婚姻纠纷、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上有新的更大的作为,为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