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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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管理,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文明办公管理
第三条工作纪律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请销假制度;
(二)非正常工作需要,不得长时间滞留其他办公或工作场所;
(三)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向同事交代;部室人员出厂办事,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负责人出厂的,应报分管领导,并通知办公室,系统负责人出厂的,应报总经理;
(四)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必要时,应留下联系方式。
第四条办公秩序
(一)除工作需要外,非空调使用时间,办公室应开门办公;
(二)办公时间不得从事各种形式的娱乐、休闲活动,以及其他与工作和业务学习无关的事项;
(三)除工作需要接待活动外,一律不得酒后办公和工作;
(四)厂区和公共场所严禁吸烟(接待外来人员除外);2人和2人以上办公室属公共场所;
(五)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或工作场所进食;
(六)办公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打架斗殴,或聚众闲聊;
(七)参加公司各类会议应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八)会议期间,个人通讯工具应臵于静音或关闭;
(九)保持会场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以及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十)注意鼓掌、起立等会场礼仪,不得起哄、喝倒彩等;
(十一)会议时间未经允许不得提前退场。
第五条工作状态
(一)工作人员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办公时间不得睡觉、精神萎靡或躺卧等;
(二)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保持仪容端庄、服装整洁,注意个人举止,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三)来电话时,应及时接听,注重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属于其他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应及时转告,通话时应简明扼要。
第六条环境卫生
(一)办公场所实行日上班前定时和周末定期卫生清洁制度,各部门负责本部室和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
应保持:
1、地面无明显污渍、积尘;
2、墙壁、电扇、空调、天花板等无蛛网;
3、玻璃窗、电风扇、空调、办公桌、椅凳、沙发橱柜等无明显污渍、积尘。
(二)办公场所物品摆放实行定臵管理,整齐划一,简洁大方,办公室地面无物品任意散落、堆放。
(三)文件柜物品摆放应整齐美观,书籍、文件以及报纸、杂志等其他资料应归类摆放,并在存放的文件夹、文件盒上予以注明类别、时间等。
需要归类装订的资料应及时装订,编制必要的目录以方便查阅;
(四)办公桌物品摆放简洁,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归位,书籍、文件、票据、纸张、办公用具应摆放有序;
(五)每日下班后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面收拾整齐。
第七条文明礼仪
(一)讲文明、有礼貌,维护厂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爱护公物和绿化景观设施,不践踏草坪、损坏花木;
(二)未经同意,不随意翻看他人文件资料,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说的不说,注意保守公司各项机密;
(三)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应遵约守时,注意维护企业诚信声誉;
(四)外事接待中应主动热情大方,注重礼节,谦虚礼让;
(五)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不拉帮结派,挑事生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不把个人的喜恶夹带在工作中;
(六)在公司食堂应文明就餐,遵守排队秩序,节约粮食,不乱丢、乱倒;
(七)乘坐公司车辆,应遵守乘车纪律,保持车内环境卫生,注意乘车安全。
第八条安全管理
(一)下班后应关闭门窗,长时间无人办公,应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等电器。
遇有特殊天气,如雷电、风雨、沙尘、台风等,应注意门窗及电器安全;
(二)遇有停水停电,应注意关闭水龙头、电源开关,以防意外;
(三)科学使用电脑及上网,定时杀毒,注意文件资料安全备份;
(四)爱护各类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正确使用,不得违规操作或据为己有。
第九条监督处理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文明办公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二)文明办公管理以批评教育为主,辅以适当经济处罚,以达到教育其本人的目的。
情节严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文管理
第十条公司对外和对内公文均采用格式化,做到公文的规范。
第十一条对外公文系指以公司名义向外单位或部门报送的文件,对内公文系指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各部门或所属企业下发的文件。
第十二条公司对内对外公文一律使用标准纸张和规范文体。
第十三条公司公文应由管理或责任部门起草,填写《发文呈批单》,经审批后,交办公室按照公文标准版式和文体形成文件。
第十四条公司对内公文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下发,对外公文,由办公室或对口管理部门呈送。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对外和对内公文,公司办公室应同时备份,公文起草部门应有纸质或电子文件备份。
第十六条会议纪要格式: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
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由参会人员签字。
第十七条凡各部门因提交公司会议研究讨论问题的材料,必须采用一页双面式打印,以减少纸张费用。
第十八条公文用印按本制度“印章管理”条款执行,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各部门办理公文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指导。
发文呈批单
公司领导签发:
部门领导阅签(或会签):
文件标题:
主题词:
主送:
抄送(报):
拟稿部门:拟稿人:电话:
发[ ] 号年月日印发共印()份
核稿:打字:校对:监印: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会议分类
按时效分类:为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例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定期召开的会议;临时性会议: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临时性组织召开的会议。
按会议性质分:为公司级会议、专业性会议、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和外务会议。
(一)公司级会议:主要为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中层以上干部会、党员大会、团员大会、职代会、生产经营总结会等;
(二)专业性会议:系全公司性技术、业务综合会。
主要为经营分析会、市场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物资采购分析会、工程技术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员工座谈会等;
(三)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系统、部室、车间、支部召开的工作会。
主要为系统工作会、部门工作会、车间工作会、支部会、班组会等;
(四)外务会议:主要为上级或外单位在公司召开的会议以及厂际业务会。
第二十条例会安排
(一)总经理办公会
1、时间安排:每周一上午召开
2、主持人:总经理
3、参会人员:各系统负责人、总经理助理、一级部门负责人
4、内容:讨论、研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点问题,系统、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和调度。
(二)中层干部会议
1、时间安排: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在每月初召开
2、主持人:总经理
3、参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
4、内容:公司对上月生产经营工作总结,部署本月生产经营工作计划与措施;落实协调事项。
(三)系统工作会议
1、时间安排: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召开
2、主持人:系统负责人
3、参会人员:系统管理的部门负责人以及系统要求参加的人员。
4、内容:本周工作总结,制订系统下周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部门工作会
1、时间安排: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周一下午召开
2、主持人:部门负责人
3、参会人员:本部门工作人员
4、内容:对上周工作评价,传达公司周主要工作计划,部署部门本周工作计划和措施。
(五)生产经营调度会
1、时间安排:每月召开一次
2、主持人:生产技术总监
3、参会人员:营销、生产、工程、物料、仓储、财务、质量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4、内容:产、供、销协调调度。
(六)车间工作会
1、时间安排:每周召开一次
2、主持人:车间主任
3、参会人员:所属车间班组长
4、内容:检查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评价,布臵车间周工作计划与措施。
(七)班组会
1、时间安排:每月召开一次
2、主持人:班组长
3、参会人员:所属班组全体人员
4、内容:传达公司、系统及车间月主要工作计划,班组工作小结与讲评,工作状态分析,思想交流。
(八)生产经营总结会
1、时间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
2、主持人:总经理
3、参会人员:全体部室人员、班组长、党员及各车间员工代表
4、内容:总结分析半年、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落实下一阶段或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与措施。
(九)生产经营分析会
1、时间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
2、主持人:总经理
3、参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
4、内容:季度生产经营状况分析、提出下一季度工作计划与措施。
(十)物资采购分析会
1、时间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
2、主持人:系统负责人
3、参会人员: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体人员、总经理、各系统负责人
4、内容:季度物资采购状况分析、下一季度物资市场分析预测。
(十一)工程技术会
1、时间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
2、主持人:工程技术委员会负责人
3、参会人员:工程技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以及需要参会的工程技术委员会成员
4、内容:讨论工程技术专题。
(十二)安全工作会
1、时间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
2、主持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
3、参会人员: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兼职安全员
4、内容:分析阶段性安全生产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会议组织
(一)公司级会议按照程序分别报请党委或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专业型会议由系统总监批准,主管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系统和部门工作会由各系统、部室、车间、支部负责人组织召开;外务会议由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室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二)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需会议讨论和研究的议题,应根据各级组织权属,由相应级别和性质的会议研究解决,不得上交和下移;
(三)凡各系统、部室需要将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须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安排,紧急性事
务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应由系统负责人直接报总经理批准召开;
(四)凡涉及多系统、部门人员参加的各种协调、专题性会议,均须在会议召开前由主管职能部门或组织报系统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提前半天将参会人员名单、会议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等要素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凡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会议组织单位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调整会议计划。
对于参会人员相同、内容接近的会议,可合并召开;
(六)各系统、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系统、部门会议如与公司级会议时间冲突,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二十二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主持人和组织单位会前应将会议议题,主要内容(除机密内容外)、会议要求等以书面材料形式通知与会人员;
(二)凡属会议讨论的议题,组织单位或人员应有议题的基本情况说明和基本意见,无情况说明和基本意见的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三)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通知充分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如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凡属讨论议题的,每位与会人员必须发表意见。
第二十三条会议纪律
(一)会议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议题,严格控制时间,会议讨论应紧紧围绕议题展开,不得随意串题和跑题,以达到会议议事决策的效果;
(二)参会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准时参会,不得迟到和早退,因事不能参会的,应事先请示并获批准;
(三)会议组织单位应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形成的意见需多系统、部门实施和执行的,应形成会议纪要分发相关系统和部门,会议组织单位对意见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章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刻制、发放、回收印
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并建立印章管理台账。
第二十五条公司印章刻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到当地公安部门定点刻章处刻制。
专用印章应与公司公章有所区别。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责领取并保管。
(一)公司公章、法人代表印鉴以及停止使用的各种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
(二)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印章由办公室党务秘书负责保管;
(三)各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
(四)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由相应业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类印章启用前,须在办公室留有样章印鉴存档,明确责任人、启用时间。
保管人离岗时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履行借用手续。
第二十九条公司格式文件使用公章,须经总经理在《发文呈批单》上签批后方可使用。
非格式文件(对外函件、介绍信、证明等),承办部门须经系统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第三十条公司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书,经办部门须持合同、协议书草本及《经济技术合同审批表》,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印章和由部门管理的业务专用章,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并作好有关印章台账的登记。
第三十二条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必须对文件进行检查,察看文件是否已经呈批,格式有无差错,文尾日期是否准确,经如确认正确后方能用印。
第三十三条用印必须严格按《发文呈批单》份数进行控制,其中有密级的文件和公司重大合同、对外协议书,须按批准人批准的份数盖章。
第三十四条用印必须与文件署名一致。
各类合同、协议书,介绍信须骑缝盖章。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盖印。
各部门出差人员确需开具空白
介绍信,必须书面申请,经系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
印章管理人员对开出的空白介绍信必须注明序号,进行登记,使用人出差回公司向印章管理部门说明使用情况,尚未用完的应如数退回。
第三十六条公司撤销部门的印章、停止使用的印章和损坏的印章由办公室负责及时收回保管,作废销毁的应经总经理批准,由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三十七条印章管理人员须妥善保管印章,公司各级各部门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规定,按程序使用印章,不得擅自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如有遗失,须立即向公司报告,必要时需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八条印章管理责任追究
(一)负责管理印章的人员,如发生印章丢失,公司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经济处罚;
(二)对丢失印章不及时报告,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对公司决定收回的印章,不按时交回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停发当事人工资,直至交回为止。
若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九条公司档案是指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文件材料。
第四十条为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公司档案管理组织为:
(一)办公室总体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公司档案室,并配臵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财务部负责财务档案及财务档案室管理;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档案管理。
第四十一条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文件
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公司公文,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四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四条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一)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上级和地方行政部门来文材料。
(二)公司所属企业和派出机构应报公司的文件材料;
(三)公司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
(四)公司参与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
(五)公司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各部门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规定分别立卷归档,保证文件的系统完整;经办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将文件材料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十五条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一)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二)产品、科研课题、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三)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四)公司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五)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整理归档;
(六)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七)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四十六条归档的文件材料须按年度立卷,或在工作完成后,及时交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四十七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
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
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
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专门的库房保存档案,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潮等必要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公司批准后,由档案来源部门监销。
第五十条归档材料不得随便借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档案材料,需经档案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调阅手续。
凡借阅的档案,应由借阅部门妥善保管,并做到及时归还。
第五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及各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五十二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党务综合性工作、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组织其他有关会议;
2、党组织建设、党员和党员干部管理、党纪监察工作、重要政治活动或事件;
3、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4、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女工作;
5、专业学会、协会工作,群众团体活动。
(二)行政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公司筹备期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批准,企业章程;
2、企业领导班子(包括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下同)构成及变更,企业内部机构及变更;
3、企业领导班子活动;
4、综合性行政事务,文秘、机要、保密、信访工作,印鉴的管理;
5、法律事务,纪检监察,公证工作;
6、审计工作;
7、职工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
8、医疗卫生工作,后勤福利;
9、安全保卫,综合治理;
10、外事工作。
(三)经营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企业改革,经营战略决策;
2、计划管理,责任制管理,各种统计报表,企业综合性统计分析;
3、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对外投资,股权管理,产权变动、清产核资;
4、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及其管理;
5、公司信用管理,形象宣传;
6、商务合同正本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材料,有关的资信调查等;
7、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价格管理,会计管理;
8、物资采购、保存、供应和流通;
9、经营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管理;
10、招投标项目管理。
(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生产组织、调度工作;
2、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工作;
3、能源管理;
4、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技术管理;
5、生产安全,消防工作、环境保护;
6、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测与控制。
(五)科研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科研项目的调研、立项;科研项目的研究、试验;
2、科研项目的总结、鉴定;科研项目的报奖、推广应用。
(六)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勘探、测绘、招投标以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作;
2、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评奖、创优。
(七)设备仪器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1、购臵设备、仪器的立项审批,购臵合同;
2、设备、仪器的验收、安装调试;
3、设备、仪器的使用、维护和改造、报废;
4、设备、仪器的事故分析和处理。
(八)会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报表;其他文件材料。
(九)职工个人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1、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死亡职工)的履历材料;
2、职工的鉴定、考核、奖励与处分;
3、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4、职工的培训与岗位技能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5、其他记载个人重要社会活动的文件材料。
(十)其他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丢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等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