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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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环境心理学论文报告
题目: 私密性心理行为
对环境设计的影响
所属系艺术设计
专业室内设计
学号**********
姓名向文韬
指导教师钱开亚
起讫日期2014.11.22 ----2014.12.4
【摘要】文章着眼于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公共空间的设计现状和分析。从对环境心理学中的私密性一角度,揭示了公共环境中人们的不同需要,分析了景观环境中私密空间形成的方式,以及在公共环境中的必要性和私密性心理行为对环境设计的影响。指出设计师应该有意识地返回人类对环境需要的本身,充分考虑人使用空间的行为,尤其是私密性心理行为,使设计在有限的空间中更好地满足人类需要。
【关键词】;私密性;环境心理,领域,空间
【正文】今天环境艺术学的分支越来越多,许多边缘学科也给建筑学带来了一系列改革人类的进化,使人的动机和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变化。在工业革命的硕果下,现代主义建筑盛行,在现代主义建筑师完美平面的构图下,空间的真正使用者却被遗忘。随着经济高度发达后个人价值的提升,人类对于空间的需要,空间存在的意义才渐渐被提到一定高度上来。
意大利建筑师布鲁诺·赛维曾说过:“在建筑中,人是在建筑内行动的,是从连续的各个观点察看建筑物的,可以这样说,是他本人在造成第四度空间,是他本人赋予这种空间已完全的实在性。”由此可见,人与空间密不可分,人对空间的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人具有社会性、主体性和生物性的特点,与此相对应,人对空间的需求表现出公共性、私密性和领域性的要求。私密性是指个人或群体控制自身与他人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在什么程度上与他人交换信息的需要。
人的私密性有完整性、自泄性。内省性和隔离性四种功能,这又和维斯顿1967年提出的四种类型一一对应。
孤独性——内省性
单独或独居。属自我独处、自我独立,怕受他人干扰的情况,这是个人闭门思过、自我反省,对照历史和现实、、他人与自身、世界和名族等规范的行为。
亲密性——自泄性
亲近或隐秘。属小团体内彼此亲密无间,不愿受他人干扰的情况,个人能独立地进行自我表现,独立地表达感情、放松情绪。
匿名性——完整性
无名或不具名。淹没在人群中不求闻达,隐姓埋名以免受他人干扰的情况,它使个体具有个人感、主题感,以维护个人行为的自由与自主。
保留性
存储或储备。这是个体为隔绝外界干扰,控制和限制信息交流的情况。私密性是人的本能,它使人具有个人感,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支配环境,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景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感情。自然它也使个体能够根据不同的人际关系与他人保持不同的空间距离。这种心理上的空间距离直接导致领域行为和个人空间的出现,可以说私密性是人们要获得领域感的主要原因。
私密性在环境中的个体表现导致了个人空间,即个人身体周围存在的空间范围。影响个人空间大小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场合——大厅、教堂、房间、马路,场合不同,人们对个人空间的限定像一个弹性气泡,根据社会的规范自动调整。在公共汽车里,人们对拥挤有很强的忍耐性,而在公共餐厅,邻座太近会引起相互的不安和烦恼;在教室或会议厅中,个人空间很均衡,在谈判席和法庭上,个人空间又很大。由此可见,有共同需求时的个人空间小,如恋爱、跳舞;要互相谈论时的个人空间适中。如洽谈、借贷、买卖之间;相互冲突时的个人空间较大,如谈判、竞赛等。
文化北背景
文化背景不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所变化,继而影响个人空间的限定。例如,英国人冷漠,相互距离大;美国人随便,相互距离小;中国人内向,注重内外有别;日本人兼容,在家里在社会用两套原则。
美国人类学家拉伯普特研究了不同文化背景下对住宅外部空间的私密性要求后提出了私密性门槛的概念。穆斯林名族的住宅采用高围合,英格兰和北欧的则相对低很多。如果有陌生人未经允许闯过私
密门槛线,就会引起主人的焦虑。中国和日本民居也有严格的私密门槛线,都以院落的高篱或高墙作为私人领域的界限,在门口或相应位置还有阻挡视线的专用设施,如照壁。日本民居内部的内在私密性相对较弱,而中国传统民居院内的私密性还是有一定的层次的,后院、闺房等严格与外界区分。中国这种私密线发展到皇宫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所谓紫禁城、三尺禁地、大内,其等级之森严,戒律之繁杂可以说无以复加。
究竟我们应该如何在外环境设计中充分考虑公共性和私密性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我们的环境更加人性化呢?笔者认为以下原则是在设计中应该着重考虑的。原则①:应适当增加空间的领域性,促进人们对空间的利用,变消极空间为积极空间亚历山大在《模式语言》中将外部空间分成两种:正空间和负空间。笔者认为其概念用图底关系可以这样解释:当建筑以外的空间是不规则的,边界是不清晰的时,则可以认为是负空间;当外部空间有明确的形状,并且将外部空间与建筑进行图底翻转时图形依然完整,则可以认为是正空间。正空间一般是部分围合的,有较清晰的边界,人们在正空间中会感到舒适,所以正空间是积极空间。而负空间却是虚无的、模糊的,因而是无人问津的消极空间。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例如,人们在完全没有遮挡的海滨或原野也会有愉快的感觉。但至少对于住区范围内、相对较小的户外空间而言,一定程度的围合是需要的。因此,能使消极的剩余空间恢复活力的办法之一就是,在负空间中设置一些小体量的建筑物,或是片墙、花架等一些构筑物,从而适当的增强空间的围合感,使人们愿意在此停留。办法之二是提供通往该处的路径,人气旺的场所必然在交通、视线通达的地方。这样就能变消极空间为积极空间,提高空间的利用率。原则②:公共性空间不仅应注意空间形式的开放性,而且应提高空间内容的丰富性。有些场地虽然很开敞,却是大而无当,人们在其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因此根本不可能实现公共空间应有的价值。由此可见,“公共性”不仅指大家都可以进来,而且指这个空间是否能为更多的人提供适合自己的位置,从而使大家有一定的理由在此逗留。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进一步的交往。有时人们实际上从事的活动只是从事其他活动的媒介,如果媒介不存在的话,别的公共活动根本无法进行。例如,来到一个小广场,想找机会与人交流也好,或是为了满足人看人的心理需求也好,他都需要先有个地方坐下,然
后再等待时机。如果广场上没有这样的一些能让人驻留下来的设施,其它交往恐怕难以支持。所以,“公共性”是以“自我的实现”为前提的,没有自我存在的公共空间是没有活力的。因此在开放的大空间中,也应设计一些相对私密的空间,使得该空间具有一定的层次性。这也是芦原义信在详细论述了他的外部空间理论后所得出的结论。其大致的意思是:外部空间设计归根到底是把“大空间”划分成“小空间”,是使空间更充实,更具有人情味的技术。由此可见,对空间进行一定的细化,能变消极空间为积极空间。原则③:“私密性”空间的边界应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宜采用弹性边界。实际上,人们在从事一项活动的同时,也还希望与其他活动保持一定的联系。有些场地则因“私密性”过强,产生过强的隔离感,从而使人身处其中时失去了安全感,因此成为少人问津的死角空间。究竟“私密性”空间应该怎样从环境中界定出来呢?美国一位使用者需求顾问卡罗琳•弗朗西斯通过对旧金山阿尔孔广场的调查得出,“……空间的划分应该清楚并且微妙,否则人们会觉得自己被分割到一个特殊的空间。”(《人性场所》,克莱尔•库珀•马库斯,卡罗林•弗朗西斯编著)这样反而使人们在特定的空间无法进行正常的活动。一般来说,空间的划分有多种方式:地面材质、高差变化,环境小品中植物、花架、片墙等要素的围合,柱廊、散植树木或雕塑等标志物的限定等。它们会随着高度和围合程度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开放度。例如,围合主要是通过制造难以逾越的边界,将使用空间从其它空间中圈定出来。通常这种方式的限定是物质上的,并且能真正在某种程度上限定行为;地面材质、高差和标志物的界定也一样,都会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到另一个空间,这种界定更多是心理上的。尤其是标志物,它不仅能使空间的领域感、功能更加明确,而且赋予空间以一定的意义,加强了该场地的可识别性。由此,笔者建议在半公共半私密的空间,应该多采用标志物、地面高差等一些较为灵活的划分方式,从而使空间隔而不断,在某种程度上也满足了居住行为的连续性和居住空间的整体性。原则④:“公共性”和“私密性”空间应具有不同程度的可达性可达性包括亲临和可视两种。公共空间的各部分之间应有若干可选择的路线,而且这些路线大多数应是可以看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