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章程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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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永刚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方永刚学校。校址罗福沟乡本街9—004号。学校始建于1970.8。原名:罗福沟农中。1973.8更名为罗福沟乡中学。2005年9月罗福沟中学和小学合并,更名为建平县罗福沟乡九年一贯制学校。2006.4.24经建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方永刚学校{建政发2006.28号}。学校是一所全民制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

1、机构性质方永刚学校属国家公立学校。

2、学校的发展定位是: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我校将在“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和谐强校”的办学理念指导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措施全力提升师生的整体人文素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办学机制,营造和谐、幸福、民主的校园氛围,将我校建设成为学生喜欢、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区域性优质学校;一所讲求创新研究、讲求教育改革、讲求特色发展的具有浓厚文化氛围的学习型学校。

3、学校的培养目标:让人生更有意义,让生命更有价值。

4、办学特色:让方永刚精神在我校得以弘扬。

5、校风:尚德求知、天天进步。

6、校训:崇尚科学、探求真知。

7、教风:以学定教、诲人不倦。

8、学风:积少成多、贵在坚持。

9、校庆日:6、28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层次、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

1、办学层次、隶属关系:九年一贯制全日制学校。隶属于建平县教育局。

2、学制:九年。

3、办学规模:小学部 12个教学班,中学部6个教学班。设幼儿园一所2个教学班。全校教师85人。

第五条、学校的标识

1、校徽:圆圈内三部分图案组成:上、雄鹰展翅腾飞图案,中、文字“腾飞”、下、书本、笔、祥云、太阳图案。寓意:让知识托起腾飞的翅膀。

2、校歌:《前行的力量》。

3、校旗:红底、黄字:方永刚学校

第二章内部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实行县教育局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处理学校整体工作,完善学校的管理,有决策权、指挥权、校内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七条校长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制订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好学校各部门工作,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八条校长要关心教职工生活,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责任制,落实教师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教师职务评审制度、教职工聘任用制度、教师考核制度、教师培训制度、教师奖惩制度等,完善教师队伍管理。

第十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文化业务素质,使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能跟上社会发展步伐。

第十一条主要机构设置: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少先大队、团支部,幼儿教育办公室,校车管理办公室,保卫科,工会委员会,并分别设立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大队辅导员和幼儿园长等学校中层领导。分别按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另见学校目标管理细则)要求,协助校长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完善的教代会制度,每年年初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及时改选补选教职工代表,教代会要充分行使职权,要成为学校行政与教职工之间的桥梁。

第十三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核心组织,要充分调动和发扬党员教职工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办好学校引领把关。

第十四条学校按上级党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如实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指导,推进学校各方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第三章、学生管理和教师

第十五条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入学,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具有活动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学校采取班级授课制。班额应控制在四十人以内。

第十七条学校对休学、转学、借读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休学必须具备休学原因及相关材料,注明休学起止时间。(2)转入、转出学生,必须符合规定,有健全的转学手续。(3)按政策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4)为借读学生提供方便。学校必须对学生休学、转学、借读学生的有关情况作好记载,有关材料要分类入档,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偏概全,只重智育,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劳技、心理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全面评价体系,做到既全面,又能突出体现学生的个性素质。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建立谈心、家访、帮助制度及个案记载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流失。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一般聘期为三年,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承担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教职工的专业职务聘任、工资晋升、福利待遇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要积极参加校本研修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逐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订好各科教学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目标。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教研课改活动。每学期初订好教研计划,确定好教研主题,大力进行课改实践,使教育科研成为落实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第二十六条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地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创办“国学导行”德育特色校。以校园一支歌为载体,落实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办学思想。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待遇。班主任应自觉贯彻执行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家访制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制度等。学期末,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准确、全面的思想品德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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