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执法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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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公安行政执法的含义
行政执法意味着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由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职权权,贯彻实施立法机关及各级行政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公安行政执法指的是: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其职权,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内容,其范围上具有广泛性以及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二、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理念上,传统公安执法存在一定误区。其观念中所谓的以法行政,是以法律来达到公安执法的目的,以法律作为行政活动的一种工具。因此,在此观念主导下,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可能会会偏离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甚至出现实
质意义上的违法。由此,在实际公安工作中带来了一定困扰,主要有:重公权,轻私权;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力,轻监督;重职权,轻职责;滥用自由裁量权;忽视比例原则等等。
(一)行政法规定了公安行政执法的主体
执法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由国家或法律授予的
社会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因此行政法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界定,是国家各级公安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能成为执法主体。公安机关是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并且只有在其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警察权,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时,才能成为公安执法的主体。
(二)行政法是公安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
公安执法的执法依据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即各级公安机关,据以做出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规范,具体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
可见,行政法与公安行政执法活动有着指导性的作用。由于公安执法活动关乎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并且与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着密切联系,因此急需明确行政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的满足改善公安行政执法
的迫切需要。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指导性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体现了行政法的基本精神,是指导和规范行政主体、执法以及其行政行为的实施的根本性法则。因此,本文将试图从行政法的几个基本原则(包括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入手,分析行政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深远意义。
依法行政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中的根本准则,其含义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职权范围和法定程序履行
职责,不失职,不越权,重职权,重职责,并且对职权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对侵权行为进行合法赔偿其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程序正当;(4)诚实守信;(5)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即意味着,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且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1.法律优位
法律优位原则指正式的法律渊源优于从属的法律渊源,从属的法律渊源要服从正式的法律渊源,也即其他立法主体制定的一切规范,都必须与宪法、法律保持一致,不得抵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活动,不得因为越权而
走上危害公共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道路,越权则无效。公安机关不仅要接受上一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时也要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的指挥,因此,
公安机关往往会因政府的某些违法命令而很难抉择,易导致事务越权的现象的发生。
2.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原则指,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明确授权的范围内才可以实施行政行为,因此,对于公安执法来说,做出的任何决定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合法权益或限制公民权利的决定。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意味着公安行政执法要做到公开,公正,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这项原则体现了法的基本价值。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公安机关公开其行政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其做出行政裁量决定的标准、程序,并且在媒体、网络日渐发达的新环境下,还应打开让新闻媒介等采访、报道、监督有关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渠道,让新闻媒体和群众及时、准确地获取对于焦点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度,保持信息一致,同时达到社会监督的目的,促使公安行政执法活动过程更加透明。从公安机关日常行政执法角度讲,其公开内容可以有:公安行政执法的依据和制度、程序,公
安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范围和职权、人民警察工作纪律等。警务公开制度的深入运行,必将增加公安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减少消极现象,最终积极地保障公安行政执法活动公平进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对于不同民族、性别、身份、职业、信仰的行政相对人要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主要包括: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办事,不偏不倚,不歧视,不专断,不单方接触等。公开与公正原则是保障公平的最终目标实现的必经过程,因此在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注重公开与公正原则的落实。
3.正当裁量原则
由于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客观需要,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拥有一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在法律、法规对公安执法范围、手段等未作明确规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自己的理解,自行做出决定采取何种行政行为或以何种手段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主要包括:对事实定性的自由裁量,对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对承担违法责任方式的自由裁量等等。
篇二:公安行政执法概述
公安行政执法概述
自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中国法制建设进展的步伐十
分稳健,特别是上世纪末期中国共产党把"依法治国”设定为我党经营政权、带领人民发展法治中国的根本策略。最近数年,伴随中国生产力的继续提升,经济与社会面貌幡然一新,具有独特的中国特征的法律系统已逐步构成,依法治国的基础理念也逐渐为人民所接纳。所以,展开对中国公安体系中行政执法领域的探讨正合时宜。
作为行政管理中的公安执法,是国家执法机构中最为基础的法律执行手段,是与国家公民和社会上的各种群体联系最为紧密,完全表现中国政策行使相关联的律法、法令的最终贯彻实行,最能体现行政执法是不是民主化、科学化以及广大人民是不是欢迎。所以,公安体系中行政执法问题的探讨和处理,不但是确保法治的重要一环,而且是创建和谐中国的重要前提[i]。
行政执法是展现政府意志、落实法治国家政策的一项具体行为和基本手段[ii]。和刑法执行相比较,政策执行在一国法律中占据的更加重要的份额,所以要完善认知,把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国家管理切实渗透到到社会管理的每个层面,并将其变为人们的共同认识。行政法律定义上所谓的行政管理,指的是政府的行政行为,特指在近现以代来的宪政的出现、确立起民主制度之后的公共行政,是在宪法确立为基础的公共行政[iii]。这一层面的行政,是相比制定法律和司法而言具备特殊含义和延伸的一个理念。详细来说指的是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