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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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探讨
作者:杜玉凤
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21期
摘要:针对文明单位创建中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本文从认识不足、体制缺陷、考核偏重形式等三个方面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建立长效性机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五点对策:领导重视是关键;建立管理体制;强化员工教育;创新活动载体;加强督促指导。
关键词:精神文明文明单位长效机制问题对策
十二届六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了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是文明系列创建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单位创建应是一项长久性的任务、经常性的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卫生、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近年来,上级文明委强调要求建立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然而,目前在文明单位创建中存在着缺乏长效性的问题,笔者结合本单位文明创建实践,对如何建立和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了一些分析探讨。
1.问题分析
1.1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足
一些单位及单位领导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认识模糊,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把创建文明单位类同于其它工作的达标上等或考核验收。在创建阶段比较重视,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集中力量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创建措施,短期内取得成效。但一旦通过考核验收,思想上就比较放松,工作上就比较放任。如果说不可能或者不允许再向高一级文明单位升格(如从县级文明单位升级到市级,再到省级),则创建工作就缺乏动力。因些,从思想上没有把文明单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认识,把突击性创建和经常性建设割裂开来。
1.2 创建体制方面的缺陷
文明单位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单位的创建体制不能与之相适应。从组织层面上讲,单位文明办是一个虚设机构,一般设在单位党办、行政办等部门内,由这些部门承担相应的具体工作。由于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造成创建阶段有人管、巩固阶段无人管的局面。从制度层面上讲,创建阶段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制度,起到了一定作用,而这些制度缺乏长期性,达标之后没有及时完善,缺乏执行力。
1.3检查考核偏重形式
文明单位创建包括了单位工作的各个方面,它涵盖了业务工作、经济效益、治安稳定、行风建设、思想宣传、人员素质等。可以说既包括精神文明也包括物质文明,是一个单位综合素质的体现。要考核一个单位是否达到了文明单位标准要求,确实是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的考核验收工作有一些偏差(这不仅是文明单位的考核,其它多项工作考核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偏重资料、偏重表面和形式,而对实际工作的考核难度较大,缺乏可操作性。为了迎接考核,一些单位往往准备许多资料,有的甚至补充编造虚假资料;有的单位做的标语、板面不少,迎来送往较多,但实际工作做得不够扎实。
2.对策探讨
2.1领导重视是关键
创建文明单位达标,仅仅是单位文明建设的一个方面、一个开端。领导重视是创建文明单位的关键,也是落实文明单位建设长效性的保障。领导重视与否,关键是要提高认识。单位一把手和主要领导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学习。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正确认识突击性创建活动和经常性文明建设的关系,正确认识单位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正确认识单位其它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只有认识到位了,工作上才能够给予重视,把文明单位建设融入到单位总体工作中去。
2.2建立管理体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一项具体的工作,它融合于其它工作和生活之中。思想宣传、文化建设等是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人事、党务、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与文明建设密切相关,各项业务工作中又贯穿着文明建设工作。鉴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特殊性,对如何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应注意几点:一是强化主管领导的责任,二是明确具体管理机构,三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在以上三点中,主管领导起着关键作用,只要主管领导对文明建设经常讲、经常抓,则文明创建的长效性就有了保障。
近年来,我单位了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目标,制订了具体工作计划。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和群团组织联动、全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局面。制定和完善了例会制度、学习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制度,制定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文明行为规范和文明科室、文明标兵、文明家庭条件(标准),编制了创建文明单位手册,将精神文明工作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对科室考评,都要考核精神文明工作;每年对职工考核评奖,都要评比精神文明工作;保障了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强化员工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建文明单位,需要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其根本任务还是人的文明素质的提高。因此,持续不断地强化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应是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在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方面,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阔视野,开拓思路。一是不能简单局限于有关文明建设知识的培训,应当结合政治思想教育、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提高人的整体素质。二是不能一提教育,就简单理解为就是讲讲课、开开会,而是业务工作、文体活动、激励奖惩等多种形式形成合力、造成氛围,达到“泣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三是领导要起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有着极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文明建设的表率,就是对职工的最好教育。四是要有制度保障,要有经费支持。
2.4 创新活动载体
活动载体是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实践形式。通过这些载体能够把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得生动起来,易于为群众所接受,易于溶于工作生活,收到较好效果。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了争当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标兵等形式的主题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单位活动,组织开展了“讲正气树新风”、“我是辉县人,我为辉县添光彩”等活动。结合业务特点,深入农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丰富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要建立文明单位创建的长效机制,活动载体是必需的。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常不断地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级别、不同团体的文明创建活动。如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都应当纳入文明创建活动中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载体形式、创新活动内容,能够激发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增添文明建设工作的活力。
2.5 加强督促指导
督促指导对于各项工作具有规范、促进的作用,文明单位建设也不例外。加强督促指导是保持文明单位建设长效性的有效手段之一。督促指导包括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外部督促指导,主要是来自于上级文明委,同时也包括有关部门相近工作的检查指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等。对于上级文明委的督促指导,笔者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督促指导应经常化,定时不定时进行,应强化针对性的督促指导,弱化集中性的考核验收,减少定期考核验收的频次。二、督促指导工作应提倡服务特性,可以是现场指导,也可以是演讲、经验交流等。
三、克服考核工作中过分依赖资料的倾向,可以采取访问职工、调查群众、测试文明行为和文明知识、实地查看等形式,更客观实际地了解和评价一个单位的文明建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