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与VIE
关于企业香港上市IPO的解析(含流程图)

关于企业香港上市IPO的最全解析!(含流程图)导言企业香港上市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全面分析香港上市的一系列问题。
1在香港上市的优势1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是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业界精英云集,已有众多中国内地企业及跨国公司在交易所上市集资。
2建立国际化运营平台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流出入不受限制;香港税率低、基础设施一流、政府廉洁高效。
在香港上市,有助于内地发行人建立国际化运作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
3本土市场理论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
一些在香港及另一主要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内地企业,其绝大部分的股份买卖在香港市场进行。
香港的证券市场既达到国际标准,又是内地企业上市的本土市场。
4健全的法律体制香港的法律体制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法制健全。
这为筹集资金的公司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5国际会计准则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外,在个别情况下,香港交易所也会接纳新申请人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其它会计准则。
6完善的监管架构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力求符合国际标准,对上市发行人提出高水准的披露规定。
我们对企业管治要求严格,确保投资者能够从发行人获取适时及具透明度的资料,以便评价公司的状况及前景。
7再融资便利上市6个月之后,上市发行人就可以进行新股融资。
8先进的交易、结算及交收措施香港的证券及银行业以健全、稳健着称;交易所拥有先进、完善的交易、结算及交收设施。
9文化相同、地理接近香港与内地往来十分便捷,语言文化基本相同,便于上市发行人与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沟通。
2两个市场1主板为符合盈利或其他财务要求的公司而设。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的行业有综合性企业、银行以及公用事业及地产公司等。
2创业板2008年5月2日,交易所刊发有关创业板的咨询总结,载述在2007年7月至10月期间咨询公众的结果。
经过本次咨询,创业板被重新定位为第二板及跃升主板的踏脚石。
创业板申请人应注意以下关于上市要求的规定:1、创业板主要上市要求和主板相似,但是要求放宽(要求稍后有详细说明)2、审批创业板新上市发行人的权力将由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转授予上市企业3、由创业板转往主板的程序简化3H股与红筹股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主要为这两种模式。
红筹与VIE

红筹结构介绍1、什么是红筹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有时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
红筹上市是指公司注册在境外,通常在开曼、百慕大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适用当地法律和会计制度,但公司主要资产和业务均在我国大陆。
对投资者发行股票并且在香港联交所或纽交所上市,在禁售期结束后,所有股票都可以流通。
2、H股公司与红筹公司有何分别?“H股公司”指那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批准来港上市的公司。
这些在联交所上市、以港币或其它货币认购及买卖的中国企业股份称为“H股”,自从《证券上市规则》列载有关H股的上市规定后,“H股”一词已为市场接受并广泛使用。
“H股”中的“H”字代表香港 (Hong Kong) 。
H股是指中国大陆的公司到香港上市挂牌交易的股票,用港元交易。
“红筹公司”指至少有30%股份由中国内地实体直接持有的公司;及/或该公司由中国内地实体透过其所控制并属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间接持有;又或由中国内地实体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合共不足30%,但达到20%或以上,而与中国内地有联系的人士在该公司的董事会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
中国内地实体包括国营企业及由国内的省、市机关所控制的实体。
红筹股是指公司业务主要在大陆,但为了上市在境外注册一个子公司或者说是壳公司,然后在香港上市。
比如中国移动。
“红筹公司”跟“H股公司”的最大分别在于“红筹公司”并非在中国注册成立。
目前,红筹主板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更多的民营企业选择以红筹创业板的形式上市,如金蝶国际、裕兴电脑等。
两者优劣比较(1)H股上市与红筹上市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全流通,H股上市仅是对公众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其他股票与国内上市公司的状况一样,不能流通,而红筹上市主要是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在禁售期以后便可以流通,是全流通概念。
VIE模式产生的原因、风险及对策分析

VIE模式产生的原因、风险及对策分析作者:梁芳来源:《中国经贸·下半月》2013年第09期摘要:VIE模式是境内企业境外融资的一种特殊方式,给我国互联网企业带来了外资支持,且已经扩展到各个行业。
同时该结构所存在的风险也日益显现,本文通过对此模式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针对风险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VIE模式;境外融资;风险一、什么是VIE模式?VIE模式,在我国被称作“协议控制”,是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的缩写,可译为“可变利益实体”,是指在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在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是相分离的,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来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业务实体就是指上市实体的VIEs(可变利益实体)。
境外上市公司成为了境内业务实体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
2000年,为了海外融资,新浪率先使用VIE模式成功实现在美国上市,VIE模式因此得名“新浪模式”。
新浪模式是:外资的投资者通过入股离岸控股公司A来控制在我国境内的技术服务公司B,然后B在通过独家服务合作的方式,把境外A和境内电信增值服务公司C连接起来,达到A可以合并C公司报表的目的。
新浪模式以后,中国互联网行业许多公司竞相效仿,例如百度、搜狐。
十几年来,除了互联网行业,其他行业如教育、医药、广电类的企业也运用了这一模式。
如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在2006年就是采用了VIE模式在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成功上市。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专门设计了“VIE会计准则”,允许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合并其在中国控制的业务实体的企业报表,这一政策解决了困扰中国公司的财务报表难题。
二、VIE模式产生的原因新浪运用VIE模式成功在境外上市之前,我国企业特别是民企主要是通过“红筹模式”在境外融资。
2006年9月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红筹模式”合法性,也因为如此,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等其他部委更是严格监控“红筹模式”。
教育行业搭建VIE架构实现香港红筹上市相关规定及案例

教育行业搭建VIE架构完成香港上市相关规定及案例
一、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638号)(“《条例》”)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
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目录》”):学前、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机构
(限于中外合作办学、中方主导)属“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规定的类别;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进行了规定。
二、案例分析
此外,教育行业香港IPO案例仍有:枫叶教育(01317)、新高教集团(02001,本所为发行人律师)、宇华教育(06169,本所为承销商律师),均采用VIE架构完成上市。
附1:中国学历教育体制说明(来源:中国新华教育招股书)
附2:云南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云南省教育厅对外处(0871-、0871-)表明,需有具体办学计划后才能给予答复。
VIE(协议范文控制)经典案例剖析_vie协议范文控制

VIE(协议范文控制)经典案例剖析_vie协议范文控制、VIE协议控制模式1?模式简介协议控制”模式也被称为“新浪模式”,缘于该模式在新浪网境外红筹上市时首开先河。
当时,新浪网也打算采用普通的红筹模式上市,即:实际控制人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然后实际控制人通过离岸公司,反向收购境内的经营实体公司,从而将境内权益转移至境外,之后再由境外离岸公司申请在境外某证券交易所上市。
红筹上市海外架构如下:IBVI1BVI2BVI3开曼公司NASDAQNYSE开曼公司主板上帀香港公司1100%r香港公司1100%r外商独资企业(WFO)1协议控制内资企业100%境外境内协议控制模式红筹上市的优点:成功绕过十号文中关于关联并购须报商务部的条文要求,可以实现海外直接IPO上市,已经有较多成功案例。
可直接实现海外IPO上市,不用借壳,从而为企业节省大笔买壳费用。
此模式下企业不用补交税款。
WFO公司与境内公司之间为协议控制关系,无股权或资产上的任何关联。
内资企业由WFO公司途经香港离岸公司,将利润并入开曼公司报表。
右图上方BVI公司全部由内资企业股东个人成立,不用代持或原股东转换国际身份。
此架构既可以前期用于完成私募融资,又可直接IPO.2.成功案例分析1.现代传播:民营传媒公司的上市路径2009年的9月9日,纯民营传媒公司现代传播(HK0072在港交所正式IPO,成为首家民营传媒上市公司。
对于现代传播的上市,《纽约时报》撰文称邵忠为“中国第一个民营媒体企业家”。
显然,现代传播的上市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南方周末》甚至报道称:“在中国,媒体上市始终是一个敏感话题,也许正因为此,作为首家赴港上市的内地民营媒体公司,现代传播格外招人注目。
”现代传播,外界熟悉这家企业的人或许不多,但提及拥有“国内第一时尚周报”头衔的《周末画报》,却是拥有广泛的知名度。
现代传播即为《周末画报》的幕后经营方。
除了《周末画报》,现代传播还同时经营着《优家画报》、《新视线》、《号外》、《健康时尚》等7本刊物,除了《号外》在香港出版外,其余皆为国内期刊。
企业境外上市红筹架构实务详解(中))

企业境外上市红筹架构实务详解(中))目录一、“关联并购”规避问题二、VIE模式下的红筹架构01“关联并购”规避问题TranzVisionTranzVision迅世環球在股权控制模式下,完成红筹架构搭建最为关键的步骤,即以并购的方式将境内运营实体的股权或资产置入境外上市主体的控制之下。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第11条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
然而,实务中,除了极少数国资背景个案以外,基本没有成功取得商务部审批的关联并购先例。
因此,选择股权控制模式的红筹企业通常会采用一些手段规避“关联交易”的审核。
(1)以境外身份通过外商独资企业进行收购(“换身份”)“关联并购”的主要审核对象,是境内主体以其在境外设立或者控制的公司并购在境内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
如若相关主体不再拥有境内身份,将不会触发10号令11条规定中的“关联并购”,从而规避10号令关于外资并购的限制。
因此,在股权控制模式下,境内自然人股东通常会选择先移民,取得境外身份,然后在境外层层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包括BVI公司、开曼公司、香港公司等)。
实践中,海底捞在港交所上市前张勇夫妇移民到新加坡、周黑鸭董事长周富裕之妻唐建芳取得瓦努阿图共和国永久公民等相关操作都是基于此目的。
境内自然人股东取得了境外身份后已属于境外人士,其若直接通过香港公司收购境内公司原则上不适用10号令第11条的规定,但在实务中商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仍会存在不同的理解,为避免由此带来审批上的不确定性,一般在香港公司收购境内资产时先设立WFOE,再通过WFOE收购境内运营公司股权(股权并购方式)或核心资产(资产并购方式),此时则属于外商独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行为,在不涉及外资限制或禁止类的情形下,只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收购境内公司完成后,该模式下的红筹架构即搭建完成。
我等了那么久你竟然不知道什么是VIE红筹

我等了那么久你竟然不知道什么是VIE红
筹
经常听到VIE架构,那究竟什么是VIE架构呢?
红筹架构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构,也叫VIE 架构。
全称为Variable?Interest?Entities,翻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又称之为“协议控制”。
基于国内产业政策对于外资的限制,互联网、传媒、教育等企业纷纷采取VIE模式绕开法律监管,实现境外上市、获得境外资本的投资。
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业务实体就是上市实体的VIEs (可变利益实体)。
VIE架构中直接接受投资的境外控股公司一般受英美法系下的公司法律调整,较境内相关法律更为灵活,在公司治理方面及股东权利方面可以做出更多满足公司及股东需求的设计。
同时,通过为国内运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等服务,将境内业务实体的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最终在完税后再将经营利润转移至境外上市主体中。
简要来说,VIE要绕开两个限制
第一个限制,直接以注册在中国的公司去境外上市存在障碍。
第二个限制,中国大陆对包括互联网通信(TMT)在内的一些行业存在外资进入限制。
建立VIE的步骤
1.国内个人股东设立BVI公司,一般来说,每个股东都需要设立一个单独的BVI公司(注册简单,高度保密)
2.BVI公司、风险投资机构设立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开曼公司免税,且具有英美法系优势,英美澳新(新西兰)港都属英美法系)
3.开曼公司设立香港公司
4.香港公司在境内设立FIE
5.FIE与内资公司签订协议
来源于。
VIE架构拆除税务问题简析【税收筹划,税务筹划技巧方案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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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架构拆除税务问题简析【税收筹划,税务筹划技巧方案实务】
在中国企业境外红筹上市筹资的过程中,实践中衍生出了股权投资类型的红筹上市模式以及VIE协议控制类的红筹上市模式,这两种模式有着不同的特点,但都对中国企业在境外融资、吸引外国投资者、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而其中的VIE协议控制红筹上市模式,是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创始股东成立一个离岸公司,再由离岸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并以协议方式控制一家内资企业,以此最终实现离岸公司在境外
上市模式.
一 VIE模式下的税收安排
从VIE最初的架构设计来看,VIE上市的实体所在的地点有可能是在避税地,也有可能不在避税地.无论何种设计,VIE架构中一般选择在避税地或准避税地设立通道公司.这种VIE结构通常力争达到两个方面的税收效果:一是中国境内实体在向境外支付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时可以享受中国同其他国家(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中的协定优惠税率;二是境外投资者在境外转让境内公司股权时无需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从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由于受益所有人规则的出台,基本堵住了向境外支付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避税的通道.而在境外投资者在境外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权中,我国税法将间接转让中国境内企业股权纳入了反避税范围,即对境外投资者间接转让中国境内的股权,也可以依照
一般反避税的规则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对境外投资者转让境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是否视同间接转让境内财产处理,国内税务机关仍持谨慎态度.
二 VIE架构拆除涉及的税务问题
近年,由于包括VIE在内的一些红筹企业在美国、香港等境外交易所的估值不高,部分企业市值甚至低于净资产.相比之下,国内资本市场的估值有。
VIE结构解读

VIE结构解读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模式1. 境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主要包括H股、S股(新加坡)、N股(纽交所)优点:相对简单,可以直接进入外国资本市场,获得大量外汇资金和国际知名度缺点:境内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要求不同、财务门槛较高。
如要H股上市,中国证监会要求是“456”:即四个亿净资产,税后年利润6000万,筹资5000万美元2. 境内企业海外间接上市(红筹模式)一是造壳上市: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以换股等形式转移至境外注册的公司,通过境外公司持有境内资产,然后以境外公司上市。
融资来源和退出机制都在境外。
一般步骤:A 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字在BVI、开曼、百慕大设立空壳公司B 将境内股权或资产以增资扩股方式注入壳公司C 以壳公司名义在海外上市优点:壳比较干净,成本低二是买壳上市:又称反向并购,非上市公司以现金或交换股票的手段收购另一家已在海外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然后通过注入母公司资产的方式,实现母公司海外间接上市的目的。
优点:避开国内法律的审批,财务披露相对宽松,节省时间缺点:买壳成本高、风险比较大3. VIE结构上市二、VIE结构1. VIE的起因2006年(10号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要求境内自然人或法人设立BVI公司需报商务部审批。
为绕开10号文,投行设计了境外股权激励(offshore option)和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 structure)两类股权结构。
在境外股权激励结构下,先以非中国籍股东注册BVI公司,然后将股权转让给中国籍股东,从而绕开商务部审批。
合资企业架构下,因合资企业适用于合资企业法规,不受10号文限制,可绕开商务部批准。
2007 年修订版出台的《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则在某些特殊产业对外资设置了障碍,从而导致上述境外股权激励结构和合资企业架构都行不通。
从而,VIE 结构被发明。
干货|一文读懂中国境外上市红筹模式的搭建!

干货|一文读懂中国境外上市红筹模式的搭建!△开曼群岛一、什么是红筹?通过在海外设立控股公司,将中国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注入境外控股公司,并以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义在海外上市募集资金的方式,就是通常所称的“红筹模式”也叫“VIE模式”。
24岁大学生,为父亲好酒代言广告红筹的定义有两种看法:(1)按照业务范围来区分,如果某个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中国大陆,其盈利中的大部分也来自该业务,那么,这家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就是红筹股;(2)按照权益多寡来划分,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大部分直接来自中国大陆,或具有大陆背景,也就是为中资所控股,那么,这家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才属于红筹股之列。
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红筹又可分为大红筹、小红筹。
1. 大红筹大红筹的主体为国有企业,指境内公司或机构在海外成立控股公司(由境内企业或机构控制),把境内的经营性主体变成境外控股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境外控股公司进行融资或完成上市的操作模式。
根据“97红筹指引”,大红筹需要证监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等部门的审批,因此,少有成功案例。
展开剩余90%2. 小红筹小红筹的主体为民营企业,指境内自然人在海外成立控股公司(由境内自然人控制),把境内的经营性主体变成境外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或变成可变利益实体(VIE),通过境外控股公司进行融资或完成上市的操作模式。
以下红筹均指“小红筹”。
从实操来讲,“97红筹指引”把境内公司或机构在海外成立控股公司的路封死了,但是给“个人”在海外成立控股公司留下了活口,自此之后,民营企业红筹上市基本都是以“个人”名义在海外成立控股公司。
二、为什么会有红筹?简而言之是国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即H股、N股等)需要证监会审批,且不可享受税收豁免、不能做到股票全流通(现在正在试点)、资本运作受中国法律监管,给国内企业境外上市带来诸多不变,而国内企业又充满了上市融资的热情,因而衍生出来了红筹模式。
VIE架构红筹

1.红筹架构红筹架构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构。
自九十年代末就开始使用红筹架构,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10号令")为止,红筹架构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
1.简介之前因为国内资本市场低迷,上市指标管理,部分国内企业寻求国外上市所采用的私募结构叫做红筹架构。
改制结束的这类公司就叫红筹架构公司(一般指还没有公开上市的公司)。
简单讲就是主要业务、利润来源可能还是在国内,但是利润最终归属方变成了外国公司,方便引进国外私募、上市。
2.发展使用红筹架构的私募股权投资,先由国内公司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公司(法律上称为"特殊目的公司"),然后利用这家离岸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境内权益,最后以该离岸公司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进行私募融资,乃至最终实现该离岸公司的海外上市,也称为红筹上市。
3.模式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不同发展出不少变种,有股权/资产收购模式,也有协议控制模式,尤其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
"协议控制",又称"新浪模式"、"搜狐模式"、"VIE",在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
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资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基金这种财务投资者不属于合格投资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A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
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

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一、常见的红筹结构“红筹结构”一般是指拟上市企业境内实际控制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Cayman)等避税港或者未来上市或便于上市的地区如香港、美国等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SPV收购或协议控制(VIE)境内经营实体,以境外壳公司(通常是位于Cayman的公司)名义实现在境外上市的目的。
目前,常见的红筹结构有两种,分别为通过股权控制的红筹结构和通过协议控制的红筹结构,如下图(图1)所示:股权控制:通常是指由外商独资企业(WFOE)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的股权,控制境内经营实体。
协议控制:通常存在于境内经营实体所属行业不允许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的情形,WFOE通过与境内经营实体签订服务协议等协议方式,达到控制境内经营实体并将境内利润转移至境外,从而满足境外上市要求的目的。
二、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审核原则(一)证监会对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审核政策根据证监会历年保荐代表人培训内容,证监会对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基本审核政策如下:1、红筹结构公司必须清理、简化股权结构,控股股权必须回归到境内,原由境外控制的情形必须清理。
2、实际控制人为境内自然人的红筹结构公司必须清理,要求控制权全部转回境内(即由境内的法人或直接由境内自然人控制公司),原为境外上市而设置的境外壳公司等中间设置必须取消,除非有充分理由证明并非返程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境外自然人的,需要披露。
以上标准是证监会为了理清公司的控股情况,核查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违反境内法律的行为而要求的,但并未设置具体的核查方法和披露尺度,一般由中介机构自行把握。
3、以上政策的核心是严格要求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时,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必须清晰化、透明化。
由于红筹结构公司有很大一块境外架构,中介机构很难核查,因此对于“返程投资”,不允许出现假外资的情形,即如果存在假外资则必须清理境外结构(境内自然人通过取得境外身份从而获得红筹合法资格目前得到认可);真外资的境外结构必须简化,且对公司的控股权必须回归到境内。
股权架构设计实操--海外股权架构

海外股权架构8.1 海外股权架构素描海外股权架构是指境内个人或公司在境外搭建离岸[1]公司,通过离岸公司来控制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业务的架构。
搭建海外股权架构一般有以下几种目的:为了境外上市;便于海外资本运作比如融资、并购等;为了享受中国某些地区对外资企业的招商引资政策;便利海外资产配置的财富管理;利用海外架构避税;为了开拓境外市场,拓展境外业务。
常见的海外股权架构包括红筹架构和“走出去”投资架构。
以下我们分别进行介绍。
8.1.1 红筹架构:股权控制模式和VIE模式红筹模式是指境内公司/个人将境内资产/权益通过股权/资产收购或协议控制(VIE)等形式转移至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然后通过境外离岸公司来持有境内资产或股权,最后以离岸公司名义申请在境外交易所(主要是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挂牌交易的上市模式。
为了实现红筹上市目的搭建的股权架构本书称为“红筹架构”。
红筹架构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1.股权控制架构股权控制架构先由境内公司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以下简称“BVI”)、开曼群岛等地设立离岸公司,然后利用离岸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收购境内权益,最后以该离岸公司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进行私募融资,最终实现该离岸公司境外上市目的。
该模式的架构如图8-1所示。
图8-1 红筹架构之股权控制模式注①:香港(Hong Kong),简称港(HK),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
2.协议控制架构协议控制架构被称为VIE架构。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即可变利益实体,又称“协议控制”,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控制境内运营实体,无须收购境内运营实体股权而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经济利益的一种投资结构。
VIE架构通常用于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的运营实体。
同时,VIE架构也是该等境内运营实体实现境外上市常采用的一种投资架构(见图8-2)。
【境外上市】红筹架构搭建的税务事项及筹划要点

【境外上市】红筹架构搭建的税务事项及筹划要点在境内A股上市是许多民营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首要选择,他们或通过IPO直接上市、或通过境外收购壳公司间接上市,但是能通过审核门槛的却少之又少。
此路不通或许可以另辟蹊径,在境外上市,比如:美国、香港、新加坡、欧洲都是不错的选择,然而境外上市对于许多民营企业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境外上市的首先步骤就是搭建境外红筹架构,本文就红筹搭建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税务事项及筹划要点为您作出详细的讨论。
1境外上市3大常见组织结构对于境内民营企业赴境外IPO,常见组织架构形式有境内个人红筹架构,境外个人红筹架构及VIE架构等3种形式。
常见红筹模式两类:常见VIE架构模式:2红筹架构设计的筹划要点1红筹架构国别或地区选择的筹划目前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地点大部分选择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或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上市,选择上市主体及控股主体地点时需考虑如下4点:a. 拟设立的控股或上市主体公司是联交所或纽交所接受的地点。
目前两个交易所可接受的地点主要有香港、开曼、新加坡、欧洲等地注册的公司,除此之外注册的公司较难接受,这些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英美法律体系的国家或地区。
b. 拟设立的上市主体公司和控股公司地税制简单、税率低,保密机制好,并且资金进出没有外汇管制。
符合条件的目前主要有香港、开曼、维尔京群岛(BVI)、百幕大等税收洼地,如达不到这些条件对于企业以后的运营会造成较大困难。
c. 拟设立公司当地政府与中国大陆签有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拟IPO公司虽然拟在境外上市,但主要业务仍在中国大陆,未来必将形成较多的资金进出、分红、特许权使用费收取、利息支付等活动,故目的地应该选择与大陆签订税收协定的地区,这样方能避免重复纳税造成的高税负。
d. 将上市范围内的经营实体、控股实体、上市实体按需要设在不同地方,如经营实体在境内,控股实体设在香港,上市主体公司设在开曼。
当然如果考虑其他外部投资人投资和保密的需要,还可能增设其他SPV,但总体不影响上列实体的设计与运作。
VIE结构介绍三篇

VIE结构介绍三篇篇一:VIE结构是什么VIE结构是什么?协议控制,区别于股权控制,为规避行业特殊限制,会重复纳税VIE,也即variableinterestentity,最初是一个财务概念,其实际含义是不通过持股的方式来实际控制一家公司,从而实现合并财务报表。
VIE结构这个词在国内的使用,通常是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WFOE)来以协议控制的方式控制一家内资公司,从而实现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对内资公司的并表,进而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得以基于此在境外融资或上市。
用于控制内资公司的协议包括控制权、利润转移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一系列合同。
因为新浪是第一家采取此种方式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所以也被称为新浪模式。
随着不断的实践,这种模式也出现了很多变种。
此种方法,是企业为了规避政府的外商投资产业限制政策而发明出来的,后经过多次政策反复,在不可做与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中间反复。
开始时在互联网企业中广泛应用,后来在六部委的10号文出台后,有些传统产业也在用了。
目前,采用这种方法需要办理的中国政府手续是75号文登记及为了设立WFOE 的商务部门、发改部门审批。
所以设立中需要的注意的问题包括两类,一个是要完成政府所需的审批手续,起草的文件能够符合审批要求,包括格式、条款描述上要符合外汇局的内部把握标准、要求;再一个是,文件要能设定好各方的权利、义务,控制协议能有效地实现对内资公司的控制。
设立完成后,因为内资公司及WFOE之间会有大量的关联交易,来实现投资款进入内资公司,以及收入转入WFOE,可能产生较多的税务负担,所以要设计好交易,并合理地设置避税措施。
(i美股讯)雅虎披露支付宝被划转至马云名下的公司一事近期激起了千层浪,一时间坊间众说纷纭。
i美股率先在《支付宝风波是不是一场虚惊?》一文中揭示了支付宝的单一出资人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阿里巴巴,浙江阿里巴巴法定代表人是马云,公司股东为马云和谢世煌,而后者为阿里巴巴集团18位创始人之一,两人分别投资5.688亿元和1.422亿元,持股比例为8:2),并同时指出这家公司曾经与阿里集团是协议控制关系,详见下图:这种"协议控制"的方式,通常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境内进行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上市公司是境外公司,而境外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
红筹上市被封 VIE缘起六部委10号令

红筹上市被封VIE缘起六部委10号令相关报道本报记者许浩北京报道随着支付宝股权纠纷的发展,藏于背后的协议控制(VIE)随之浮出水面。
在其合法性遭到质疑的同时;大背景却是,在内地上市空间狭小的情况下,中国民营企业无奈地选择了协议控制成为寻找海外上市的突破口。
究其根源,VIE模式的盛行源于“10号文”的出台。
2006年,商务部、证监会、外管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于2006年9月8日起实施。
“我们也知道VIE模式存在法律风险,如果我们能够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绝不会冒如此大的风险。
”国内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法务部负责人李昱说。
两条道路协议控制究竟是什么呢?“VIE是由两个公司之间签署的一系列商务合同的组成,其目的是实现内资民营企业去海外融资上市。
”北京亿达律师事务所史本军律师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究其根源, VIE模式肇始于2000年新浪赴美上市之时,由此模式又被称为“新浪模式”。
在此后的十年间,该模式成为了中国民营企业海外上市一种重要方式。
互联网巨头盛大、空中网、百度、阿里巴巴等,都是通过此种模式在海外成功上市。
6月17日,京东商城CEO刘强东通过微博称,国内所有拿到融资的互联网企业,不管是上市的还是未上市的,全为VIE结构,包括京东商城。
既然VIE模式如此饱受争议,又为何成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集体选择呢?李昱是国内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法务部负责人,他告诉记者,“选择VIE模式是中国互联网企业的一种无奈之举。
”“互联网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初创时期,有良好的商业模式和专利技术,但是缺少资金。
”李昱说。
这使得能否成功上市融资成为每家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关键。
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国内主板上市;二是去海外融资上市。
据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郭立军律师介绍,目前,中国主板上市的核心要求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超过3000万元。
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相对较低,即要求企业在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并且要保持持续增长。
中国式PE的几种模式

中国式PE的几种模式传递正能量分享人生智慧中国最大商业智慧分享平台欢迎订阅微信号:JR-51888点击右上角按钮··· ,即可“分享到朋友圈” PE是股权投资的英文简称,其全称应是Pre-IPO。
投资者的目的是通过投资目标公司,获得目标公司一定比例股权,然后通过目标公司上市(IPO)退出获益。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一些PE者获取了高额的回报,一时间“全民PE”。
但是随着大潮逝去,更多的PE深陷泥潭无法退出。
美国的PE一旦传到中国,就迅速具有了中国特色,这就是中国式PE。
那么实践中,中国式PE又具有哪些模式呢?本文重点介绍实践中发生的中国式PE投资模式及其法律结构。
一、境外上市退出的PE模式及法律结构 1. Citi 模式2002年底,花旗银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称“浦发银行”)达成结为“具有排他性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协议。
由于监管政策的限制,花旗银行对浦发银行的股权投资采取分阶段入股的方式,即协议签订后入股5%;在2008前,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花旗银行可增持至14.9%,最终不超过24.9%。
根据该协议,在分阶段入股投资的基础上,花旗银行将通过实质性参与实际控制浦发银行的信用卡业务。
经过上述安排,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上设在浦发银行下,实则为按公司化运作的半独立运营中心。
一旦政策允许,信用卡中心将独立出来,成立合资公司。
而在此之前,双方承担对等的风险、权利和义务。
根据协议,花旗银行提供技术和管理,而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则计入浦发银行的成本。
信用卡中心的首席执行官和四个部门的正职均来自花旗银行,副职则全由浦发银行的人担任,首席执行官向一个由花旗银行和浦发银行各三人组成的“信用卡中心管理委员会”汇报。
另外,花旗银行还输出了一支比较有经验的团队,并提供了集团内最新版本的业务系统,所有的数据处理均集中到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亚太数据处理中心进行。
而就与浦发银行在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花旗银行并未投入太大力量,只是提供一些技术援助。
红筹系列:(二)如何拆除VIE结构

红筹系列:(二)如何拆除VIE结构明天公司是一家拟回购境内上市/挂牌的企业,以其VIE结构的拆除来说明具体的流程和注意要点。
因为明天公司是VIE结构,所以在和中介机构论证方案的时候,特别论证了VIE的拆除方案,而VIE结构的拆除是需要在公司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做完的。
步骤一确定挂牌主体原则:考虑的方面原则备注实际资产、业务运营及牌照、财务状况及人员状况较为集中的在某一主体ICP牌照的持牌公司有关主体的历史合规、瑕疵及潜在风险障碍历史清晰、无重大瑕疵结合律师、会计师的尽调结论重组所需资金、税务成本、企业间内部资金往来越少越好结合WFOE的处理各主体的资产业务体量、重组选择对于主营业务、业绩连续性的影响需被重组的主体,体量越小越好总之,就是要选择拿着牌照的公司、业务、资产集中的、较为合规的、交易操作的主体作为挂牌主体啦。
明天公司因为由内资公司持有ICP牌照(ICP是互联网经营许可证,也可以叫作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主要业务、资产、人员目前还都在内资公司,所以选择内资公司作为挂牌主体。
步骤二A轮投资人退出或转为挂牌主体的股东因为明天公司的业务正巧是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中的限制性行业,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所以明天公司需要选择是申请变成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还是请A轮投资人退出。
不过幸运的是,A轮投资人虽然身为境外美元基金,但是还管理有一支人民币基金,大家商量了一个好的价格,就由人民币基金接盘啦。
如果不幸A轮投资人没有人民币基金,那么小明就得再找一家基金接盘了。
此外,如创新工场第38期Newsletter介绍,有些产业政策限制已经对身处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开放了,大家可以查一查,自己的业务是不是在这个范围里,如果在,就可以大大方方的把公司变成中外合资企业就好。
不用请之前的投资人退出,可是让人大松一口气,否则这么好的企业要上市,A轮投资人按什么估值退出可真是个难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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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