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科联科研项目通知

合集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结项情况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结项情况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结项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教办社语〔2024〕131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结项情况的通知教办社语〔2024〕13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社语〔2020〕373号)要求,省教育厅对2024年第一季度申请结项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了审核。

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一、结项情况本次共受理线上结项申请197项,其中185项通过审核准予结项;12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本次不予通过。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未通过审核项目的处理办法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在结项期内达到结项条件后可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逾期未提交或再次申请结项仍未通过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凡被撤项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经费作为校内社科科研基金使用。

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三、科研管理工作要求(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立项通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提交中期变更和结项申请的项目,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及时完成校级审核后提交到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结项审核实行动态管理。

一般项目审核结果将按季度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sk/)进行通报。

结项通过的项目,结项证书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在线打印。

联系人:张娇联系电话:*************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情况一览表2024年4月30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5〕98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5〕98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
通知
正文: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教社科〔2015〕98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4〕733号)要求,经过组织评审,共立项课题1397项,其中重点项目233项,规划项目579项,青年项目547项,自筹经费项目37项。

现将《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并督促课题组认真完成研究任务。

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协调给予解决。

附件: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2月10日
——结束——。

河南省高校目前涉及到的教科研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

河南省高校目前涉及到的教科研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
厅局级
无限制
每年2-3月
1年
(次年2月底
3月初结项)
12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人文社科
厅局级
重点:副高级以上或博士学位
规划:中级以上或硕士学位
一般项目和辅导员骨干专项:无限制
每年3-4月
1~2年
13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人文社科
厅局级
规划项目需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青年项目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岁
每年2-3月
1~2年
14
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研究类
厅局级
中级及以上职称
每年3-4月
1~2年
15
郑州市软科学计划项目
郑州市科技局
软科学
厅局级
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学历
1-2月份
1~2年
每年1-2月
2~3年
5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人文社科
省部级
规划项目:副高及以上职称;
青年项目: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自筹经费项目:不限制
12月-次年1月
1~2年
6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开放合作项目
省级
软科学重大、重点项目需高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需中级及以上或硕士学历;
郑州工商学院
人文社科、自然科学
校级
专职教工
不定期
1~2年
20
郑州工商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申报与建设第四章运行与管理第五章附则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根据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依托市内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业建设的研发中心,其任务是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发和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郑州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依托市内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他机构,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是全市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

第三条中心和实验室的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凝聚创新资源,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统筹安排中心和实验室的规划布局,指导建设(依托)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建设(依托)单位的分类指导。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依据《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郑科规〔2024〕3号),现将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以下简称“团队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各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郑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单位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重点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元宇宙、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制造、现代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

三、类别及条件(一)高端创业团队项目1.团队带头人应为省、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能够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参与项目实施,每年4个月以上在郑工作。

3.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5.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强,能够引领支撑我市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6.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3年。

7.高端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下(2019年1月1日后注册)、3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团队核心成员总体股权占比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35%;企业实际缴纳出资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2015郑州社科联结项汇总表

2015郑州社科联结项汇总表
韩革欣
高世伟 张瑞霞 王培培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462
郑州市制造业供应链风险传导机理及防范对策研究
李 俊
王安琪 梅 华 张 倩
董 飞 张 茜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463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张瑞霞
高世伟 韩革新 张 凯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560
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社区体育的构建模式探讨
徐来永
徐思园牛丽娜屠瑞芳
徐喜梅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759
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研究
王丹
李瑛麻玉东翟效颜
唐琼梓王庸金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刘 帅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341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郑州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陈凤菊
唐 云 李秋娟 邰向民 李玲玲 董 飞 张 倩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342
人的城镇化背景下郑州市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唐琼梓
王庸金 丁蓓蕾 韩玉霞
李心记 王 丹 王龙占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343
郑州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王安琪
职正路 王慧芳 陈 怡
唐 云 杨大凤 耿同劲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087
河南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的重难点及对策研究
杨大凤
孙永杰 闫冠华 王庸金
徐 良 陈 萍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59
郑州市保障房融资模式研究
毛芳芳
邰向民 张 倩 李玲玲
董 飞 徐丹丹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60
“新常态”下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行动路向研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9.05•【字号】豫科〔2024〕117号•【施行日期】2024.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豫科〔2024〕117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省属转制科研单位、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申报人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

(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

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

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五)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

郑州市2018年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立项

郑州市2018年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立项
金 鹏
胡燕博 文颖品 王梦楠 李 彬
139
“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研究
张桂丽
晏志高 蔡 佳 赵红艳 马运超 韩丽平 田 雯
140
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研究
酒景丽
王 攀 杨希玲 王 敬
141
提升郑州科技创新能力视角下的高科技人才管理对策研究
于一可
郑广建 王 威 樊翠云解晶晶
14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培育研究
巩固提升“一带一路”核心节点城市地位
李光泉
余春梅 魏娇娇 孙智中 李冠男 朱小焱 王永平
103
打造“空中丝路”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问题研究
刘娜娜
王 蕊 江 丽 王 巍 桑丹丹 李 珂
104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靳 娟
徐 冉 赵培华 李 瑛 江 丽
105
国家中心城市视角下郑州城市品牌塑造研究
118
郑州市城市形象传播策略研究
陈 璐
赵杨飏 詹 淼 殷彩玲 邓育丹 陈 琳 孙 倩
119
国际经验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启示
王 超
谢 雯 杨 璐 吴 钰 谢寒星 胡璇璇 张洋洋
120
中原经济区建设背景下郑州市“互联网+大学生创业”模式研究
杨 璐
张桂丽 吴 钰 王 超 邓育丹 孙 倩 王德厚
何艳娜
杨 阳 王 娜 刘 睿
916
专利扶贫助推郑州市分困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卢 晓
王三秀 柴国生
917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岑晓芳
刘万云 万永彬
918
深化郑州创新创业政策法规改革的研究
孙晋晋
田 蕾 王姗姗 王 博 张晶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郑政文〔2024〕106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24〕106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遴选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五章服务保障第六章督导检查第七章考核奖励第八章附则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郑州实践的带动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重点项目的遴选确定、管理实施、协调推进、服务保障、督导检查、考核奖励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重点项目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要求,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和带动支撑作用,列入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

第四条市重点项目管理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联动推进、重点保障”的原则,实行全周期管理服务保障。

第五条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是全市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日常工作,具体由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心承担,负责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的遴选、协调、服务、监测、督导、考核等工作。

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成员单位由涉及市重点项目的行业主管、要素保障、审批服务等部门(单位)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12•【字号】教高〔2024〕24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24〕2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军队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水平,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和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和类别(一)立项范围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高等职业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4个大类。

省级教改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根本目标。

立项范围参照《2024年河南省高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为《立项指南》)。

(二)立项类别本次教改立项分重大、重点、一般三类。

三、立项和申报限额(一)立项限额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总额1100项。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11.21•【字号】•【施行日期】2024.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社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人才工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科技人才局,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精神,根据《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培养专项实施细则》(郑人社规〔2024〕1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评选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对象面向教育、医疗卫生、人文社科、文化体育、考古文博非遗、社会工作等领域,从市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民办)单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产生。

按照有关政策已认定为省市高层次人才或入选国家、河南省人才支持项目的专家,以及郑州市名师名医名家支持专项第一层次培养对象、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郑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博士),不得重复申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突出,在郑州市属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以2024年12月31日为准)。

在各地各行业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培养潜力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3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不受名额限制直接申报。

(二)业绩条件见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教社语〔2023〕296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语〔2023〕296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3〕240号)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共有9项予以立项。

现将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首批启动经费6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应达到如下条件: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

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资政参考》、《成果要报》等内刊发表或主要媒体刊发推介专刊、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等。

三、结项成果须标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

研究期满达不到结项要求者,可延期1年并申请二次鉴定。

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予以通报,并作撤销处理,项目首席专家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四、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实行全流程线上管理,中期变更和结项申请均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sk/)线上提交。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工作,应及时完成项目管理系统内的中期变更和结项审核上报。

项目中后期管理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各级课题结项要求

各级课题结项要求
注:一是到达结项时间(一年)时,不能完成者;须及时提出延期申请,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科研处网站可下载),报省招标办审批。二是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变更与添增课题参加人;变更课题名称;变更成果形式;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对于撤消的、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取消其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对于资助性课题,由中标单位追回资助经费。结项时被评为“暂缓结项”等级的课题,六个月后仍不能结项的,其主持人取消其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
课题立项后一年的2月底。
13、郑州市社科联调研课题
纸质结项材料一式4份(A4纸,胶装,胶状顺序为封面、课题组简介、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电子文档(请将所有内容合并为1个Word文档,并命名为: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
每年的10月份
结项时间应以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一般不得拖延,因项目研究需要延长的,应及时填写《河南省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批。未报批或结项时报批不予结项,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每年的6月25日前和11月30日前。
8、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
必须进行验收鉴定,将专家鉴定意见和《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上所有完整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四套,成果原件一套,交科研处计划科再上报河南省科技厅。原件还退回。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1.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2.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吸收(以正式文件为准);3.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类成果公开发表在全国性有重要影响的权威学术理论报刊(CSSCI)3篇(含3篇)以上;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3.06.09•【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2023年度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已完成立项,根据根据《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郑科规〔2023〕2号)和《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郑财科文〔2022〕1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书签订对象《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郑科〔2023〕17号)中的项目承担单位。

二、任务书签订要求本次任务书实行网上申报,操作流程:郑州市科技局官网()——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点击“任务书”——点击“1.07郑州市揭榜挂帅研发专项项目任务书——点击“填报”——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点击“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点击“单位审核”)——各开发区、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提交——郑州市科技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

三、其他要求(一)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6月12日8:30-6月27日20:30(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各开发区、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统一将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的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四、联系方式高新处电话:67176525 67185359农村处电话:67180457 67177529社发处电话:67180456 67177022资源处电话:6718045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7183377郑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9日附件:签订项目任务书的项目单位名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总结验收)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总结验收)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总结验收)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总结验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切实提高项目的实施水平,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5、2006年度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和2007年度重大科技招标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总结验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范围与要求:(一)凡系2005、2006年度科技计划已经下达,正在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均应参加中期评估,要按时报送《河南省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介绍材料;(二)2005年度已完成的重大项目,须报送《河南省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自评估报告》、《项目验收信息表》、《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验收申请表》以及项目取得成果及应用情况的相关材料;(三)2005、2006年度已完成的重点项目,只须报送《河南省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自评估报告》以及取得成果及应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四)2007年度重大招标项目,须报送《河南省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五)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政策性建议;(六)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进展材料,并对拟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意见。

相关表格的填写格式和要求可从河南省科技http:///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教办社语〔2024〕94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4〕9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本次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深入阐释中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应用研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202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设年度项目、青年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三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按照经费资助方式,以上三类项目均按照资助性计划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两种方式进行立项。

其中,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各高校按每项1万元进行经费资助。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郑政〔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郑政〔2023〕16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财科〔2021〕57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市级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现就改革完善市级科研经费管理制定如下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

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可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提供明细。

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计算类仪器设备、软件工具及仪器设备的租赁、现有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等支出均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参与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工资性支出或劳务支出可在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科目列支。

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市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

项目预算评审应重点审核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不纳入预算评审内容范围。

(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

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下放项目预算调剂权。

设备费和间接费用均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实际需要自主调剂,间接费用可在核定比例范围内调增、调减。

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河南省主要科研项目申报时间一览表(2024年)

河南省主要科研项目申报时间一览表(2024年)
6月
6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
河南省科技厅
6月
7
河南省高等教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6月
8
河南省水利科技攻关项目
河南省水利厅
2月
9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3月
10
河பைடு நூலக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河南省教育厅
3月
11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2月
12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研究项目
河南省主要科研项目申报时间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管单位
申报月份
(具体按年份会有变动)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F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月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规划办
1月
3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教育部
2月
4
河南省哲学社科规划项口
河南省哲学社科规划办
3月
5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河南省教育厅
4月
13
河南省荏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3月
14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重点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
9月
15
河南省高校吉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
河南省教白厅
I1.月
16
河南省社科联、经团联调研课题
河南省社科联、
经团联
3月

郑州2017社会科学调研课题立项

郑州2017社会科学调研课题立项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3
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问题对策研究
朱晓燕
张淑艳解晶晶张昊郭博郭奇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4
郑州市产业结构升级研究
钱静
王攀姜杉王远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5
产业转型升级视阈下郑州市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王翠红
袁庆新岳继东李砚琴孙修光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6
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城市符号研究
204
郑州新区金融聚集区建设研究
邹锦吉
徐荣梅孟琪
黄祖梅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5
郑州都市农业发展研究
张庆淑
胡艳荣张效梅黄祖梅周峰超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6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阴琰
张璠牛静李幸霞徐鹏真王天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7
郑州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图书馆的发展模式研究
项孟君
江霞王春晖黄华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89
供给侧改革环境下河南国有企业发展研究
曹莉
李新瑜胡泉水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0
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政府行为研究
杜华
惠献波伍志刚胡泉水褚振伟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1
郑州市新型城镇化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研究
酒景丽
赵学民芦梅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2
郑州临空经济发展与产业优化研究
李玉凤
尹立新朱晓燕杨希玲胡静宜
张晓南
琚军红张灵周边新农村建设环境问题调查
张君蕊
刘娟娟王翠红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98
郑州市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
张修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5.23•【字号】教社科〔2019〕370号•【施行日期】2019.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9〕370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9〕12号)要求,经评审,共立项2020年度一般项目课题1118项(含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专项项目8项)。

现将《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鼓励学校根据其研究任务匹配经费。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自筹或者承担学校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予以支持。

二、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1、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

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