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评估问题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思想政治教育评估问题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决策和管理者为了检测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有效性,为思想政治教育改革提供经验总结而运用测量、统计、系统分析等一系列先进技术等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参与者、现象、活动程序的价值判断过程。
随着思想政治教育这门学科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研究也开始进入了相对成熟的阶段,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教育评估问题研究的框架基本形成,研究的横向范围更加扩大。
2.思想政治教育评估问题研究的思想基本成熟,研究的纵向深度更高。
3.思想政治教育评估问题研究的热点基本统一,研究的发展态势更加稳定。
所谓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原则,是指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是否有效、好坏、先进和落后所依据的法则。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原则与方法的提法较多。
根据近年来有关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原则主要有理论九原则和实践五原则两个部分。
1.理论九原则
(1)党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教育、宣传、组织群众的主阵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党性。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中,核心指标是党的中心工作宣传贯彻的情况以及群众的理解程度。
(2)阶级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从来都是有阶级性的。每一个阶级都从本阶级的立场、世界观、利益出发而构建本阶级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任务和内容,也是按照本阶级意图来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因而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也总是按照本阶级设定的目标、内容和任务、价值取向来做的。因此,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同一定阶级、集团联系起来进行分析。
(3)历史性原则。历史性原则就是把要评估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特别是放到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评估,而不能离开时代进行评估。因为任何阶级的思想政治教育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反过来,他们又都是为一定经济关系服务的。
(5)全面性原则。全面性的评估原则就是指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切方面都要进行评估,从而达到在整体上、全方位上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评估。它包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效率、社会作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任务、教育方法、教育途径、教育的领导和管理、教育队伍、被教育的状况、思想水平、教育环境、教育过程等等的评估。
(6)方向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是具有社会阶级性的,它既受阶级的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制约,同时又要努力地为其服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必须坚持和体现社会主义方向性的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7)科学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一定要遵循科学性的要求,合理地组织和实施。
(8)整体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社会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整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9)可行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方案及其程序方法是否可行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提。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就应该注意:评价指标体系在保证达到评估目标的前提下,尽量简化,不可繁琐。整个评估工作力求简单易行,不仅制定指标体系是这样,评估的组织实施也不可繁杂,要采用合理得当的方式、方法搜集信息和处理信息,评估的机构也应尽量精简。
2.实践五原则
(1)根本目的和具体目标相统一的原则。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目标主要表现在精神动力的发动、思想阻力的解除、激励机制的创立,使人们朝着一定方向变化。因此,在评估中要注意具体的评估标准要准确反映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任务的内在要求;评估标准应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根本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2)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数量和质量,重在用“量”说明问题。定性是指由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不能直接用“量”进行表示的指标。如对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或班主任的能力评价、对大学生思想觉悟的判别等,其成效是难以用“量”直接说明的;另外,过分强调数量,将会导致质量的被忽略,如学生入党人数、学生参加活动次数等。
(3)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原则。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二者是辩证的统一,同时又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换。主体应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并在实践中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同时把自己观察和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经验和方法,即把对问题的理解传授给客体,使教育对象的思想朝着一定方向转化。因此,在评估中既要对客观变化做出判断,又要对主体所创造的精神产品的质量做出评判。
(4)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应包括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和结果两方面的评估。在评估中对评估客体已经达到的状态即“结果”进行判断,称之为静态评估。对评估客体发展进行评估称之为动态评估。动态评估和静态评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估功能。
(5)评估工作与指导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有导向、诊断、激励、调控等功能。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结果要及时向被评估者进行反馈,反馈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供改善的意见和建议。从评估到指导,从指导到评估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科学性的保证。
一是激励原则。绩效评估的目的就是为了激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的工作绩效与胜任工作的能力,通过“有为”取得自身在高校中的“地位”,达到“有为才有位”的效果,从而增强他们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二是公正公平公认原则。绩效评估对所有被评人员应一视同仁,且考核的方式、内容等应公开并事先进行培训,考核的结果要向被评者反馈并得到大家的认同,方能产生良好的效果。
邱健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研究综述
江乐园苏静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评估问题研究综述
杨国辉孙梦云思想政治教育评估问题研究状况分析
谢沫珠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