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中的风险及应对策略(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中的风险及应对策略(一)

摘要:本文探讨了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和投资运营商的风险,并提出了各自风险的防范与应对策略。

关键词:污水处理市场化风险Theriskandpreventionstrategyofwastewatertreatmentmarketmanagement

Abstract:Thepaperanalyzestherisksofgovernmentandinvestorsintheprocessofmarketmanagement ofwastewatertreatmentandgivessuggestiontopreventtheserisks.

Keywords:marketmanagementofwastewatertreatment,risk

污水处理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对可持续发展与环保事业日益重视,并纷纷改革过去传统的投融资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方式,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发展。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广东等其他省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推进办法,并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有托管运营、BOT和TOT等3种基本模式,分别适用于建设较早、拟建和完工不久或即将完工的污水处理厂。本文分析了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和投资运营商的风险,提出了各自风险的防范与应对策略,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政府的风险

城市污水处理是公益事业,原则上是属于需政府承担并组织实施的项目,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的风险从整体上说是项目能否按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地实施,起到净化污水,保护当地环境的作用。围绕这一大的目标,政府的风险主要可分为政策、商业和自然灾害等3大类。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国家环保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改变如环保标准提高、税收政策、指标调整等,会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改变,影响投资运营商的投资收益,进而影响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此类政策风险应当由政府来承担,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延长特许权经营期限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予以投资运营商补偿。

2.商业风险

由于污水处理项目牵涉到的因素很多,政府和投资商在谈判阶段对项目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影响因素不可能有非常详细的了解,同时投资运营期限较长,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许多难以预料的环境因素将对项目的顺利实施构成威胁,项目公司的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也受到考验。如果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困难,无法按时开工建设,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交付使用,致使项目延期或终止,预期的社会公共效益难以实现。由于项目持续时间较长,经济形势的变化等不确定因素较多,投资运营商的经营风险难以保证,尤其是在中标者出现经营不好,涉及重大诉讼或破产时,最终有可能出现中标主体不存在的局面。如果项目建设条件如工程地质、水文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程费用大幅增加,项目公司无法承担,导致项目流产。因为BOT项目有很长的经营期限,如果项目公司在建设期较多地注重近期的利益,则可能难以保证经营期满后,项目移交时资产的质量。

3.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

二、政府风险的防范与应对策略

1.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符合资质条件的投资商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商的准入条件把好第一道关,然后由政府组织的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中对项目有关费用取值及回报率,污水的吨水处理收费,结合居民、财政的承受能力,进行独立、认真的经济评审。投标的处理工艺是否科学,是否适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运行方案是否可行,投资回报是否合理,计算方法是否准确,计算科目是否漏项,操作思路是否正确等进行评审,各种指标综合考虑。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要重视专家的作用,聘请专业的BOT项目技术、财务、法律等多方面专家作为政府的顾问,从事招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文件

的评审、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的制定、合同谈判等工作。聘请专家可使政府在项目的每一个阶段中能够处在比较主动的地位,也可从专业的角度寻找出较为妥善的解决办法。政府在聘请专家顾问的同时,也必须派遣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整个工作,并把握各种条件制定与项目的进程。政府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级别和足够的权利,并能够及时促使政府部们决定交易条件。否则,可能导致项目的拖延而造成损失。同时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广泛的社会市场调查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

2.投标期由投资商提供投标保函

各投标商必须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方面显示投标商的实力,另一方面可以敦促投标商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责任,而且在其出现违约情况时政府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3.在项目的建设阶段,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管理监督机构,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从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建设方案到初步设计,资金到位计划等按照政府的要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将《建筑法》,《招投标法》,工程监理制等落实进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体制中,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要求并符合项目完工标准。也可以在建设期内要求投资商或工程承包商提供完工担保,包括延期担保、超预算担保等,或购买完工保险以确保项目的按期完工。

4.在运营期间由投资商提供运营保证金

在项目的运营阶段,运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在双方实现了法律保障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下,建立起双方的协调沟通机制,发展双方相互协作的利益伙伴关系,同时对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转良好,运营期内,政府可要求投资商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可以为三个月的污水处理费用。

5.特许经营权的处置

当项目公司在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继续由原项目公司经营会导致极大经营风险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同项目融资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后,收回特许经营权或将特许经营权转由他人行使。这些约定必须事先在特许权协议中加以明确。

6.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

政府应当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制定详尽的风险防范措施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