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宛政〔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21〕3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政务数据目录第四章政务数据采集第五章政务数据汇聚第六章政务数据共享第七章政务数据开放应用第八章政务数据安全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数据纠错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十二章附则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政务数据管理,实现政务数据汇聚、融通、应用,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安全、监督等行为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管理,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数据,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号)
无
【期刊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1()14
【摘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7日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总页数】23页(P1-23)
【作者】无
【作者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D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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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21〕16号)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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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黔府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强化对重点任务的督促督办。
《工作要点》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会同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任务,按季度调度汇总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6月25日、9月25日、10月25日、11月25日前报送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年度工作预判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让改革工作更好服务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22日贵州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1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一二三四”工作思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质量、“服”出便利和实惠,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清府办函〔2021〕125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2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9日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
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以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为清远打造成为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提供数字化支撑。
一、构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实现超过500个事项“四免”优化,实现高频服务事项100%“指尖办”,推动实现电子证照在市、县、镇三级全覆盖应用。
全面推行“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达到平均即办程度95%以上。
加快清远市基层减负便民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减负。
2021年推动100个“一件事”集成服务落地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9•【字号】宛政办〔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南阳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9日南阳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有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2号)有关精神,结合《南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2—2025年)》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坚持应用牵引,推动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效;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法治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数据共享规范有序,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宝政办函〔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4日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1〕117号)等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增强数据服务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政务数字化转型升级、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2022年12月底前,进一步理顺全市政务数据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和普遍共享需求,形成供需对接清单,逐步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相关制度,数据共享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破除。
到2023年,全面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供需流畅、安全完备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服务体系,数据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增强,数据治理应用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 10
以事项为主线
三、主要任务
* 11
梳理范围
地方政务 数据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
•各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结果数据; 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
•各级部门汇聚、管理的本行业的政务数据(如发改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
•牵头和参与建设的本地区基础库数据,如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等; •各级部门纳入本地区共享责任清单的数据;
握数据的,也要梳理;
聚规范及时上报至国家平
和公共服务类事项;
• 各级部门不得以政务服务事
台。
• 层级范围:事项行使层级
项即将调整、暂停、取消等
涉及省、市、县三级。
理由不梳理相应的数据目录。
四、工作要求
* 24
(一)全量梳理
国家平台经验做法: ➢ 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与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将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接入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 以方便各部门直接选择事项进行目录梳理; ➢ 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树,包括事项基本目录(主/子项)、 实施清单、业务办理项,并层层下钻展示,但系统只 允许部门选择“最小颗粒度”事项数据进行目录梳理; ➢ 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并非专指部本级实施的事项,而是 本部门条线上所有事项;属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 非部本级实施,但部本级掌握数据的,也要填报;属 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非部本级实施,部本级也不 掌握数据的,可以不填报。事项树对于各部门政务服 务事项按照“国家级”、“国家和地方”以及“地方” 进行了区分展示。
与政务服务 事项无关联
•应急响应、突发状况等产生的数据,如新冠疫情产生的相关数据。
三、主要任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复核上报
前置机 交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津南政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30日津南区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加快我区数字化发展,促进全方位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津政发〔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数字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数字化既深度融合产业又成为人民群众不可或缺、无所不在的生活方式,以场景牵引和数字赋能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按照“3+1+4”发展思路,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三大领域协同发展,打造城市大脑,健全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科技创新攻关、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市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四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津南,助力绿色生态示范区、创新发展聚集区、会展经济功能区和“双碳”工作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注重谋划、加强统筹。
树立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坚持集约共享,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规范引导作用,推动数字时代城市生产方式系统变革、生活方式多维变迁、治理方式演进升级。
我国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化路径研究
85摘 要:政务数据的共享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全面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数据共享决策部署,以政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取得积极成效,在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政务数据共享的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政务数据共享供需总体“信息不对称”、部分数据“拿不到”“拿不全”、共享数据使用“限制多”等诸问题。
对此,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解决之道,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化。
基于此,本文从政务数据共享政策部署出发,深入研究了我国政务数据共享的总体现状,探讨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化的必要性,尝试提出我国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化路径,为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化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21.01.016Research on the Paths of China's Government DataSharing StandardizationXU Xiao-wen FENG Lei LIAO Jing-xing(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Abstract: The sharing of government data is a basic projec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government, and an important support for the comprehensiv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in China.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build a standard system for government data sharing. Since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ll regions and departments have conscientiously implemented the decision and deployment of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sharing of government affairs data, using government affairs data sharing as a starting point, relying on new technologies such as the Internet to promote the re-engineering of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processes, and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one network connection". Positive results have been achieved and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has been significantly improved. However, in the advancement of government data sharing, there are still problems such as the overall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 the supply and demand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新闻出版广电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化研究”(项目编号:582018Z- 6569)资助。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1.12.23•【文号】民发〔2021〕104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民发〔2021〕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2021年12月23日“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对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与形势(一)“十三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立足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信息化工作取得新成绩。
——信息化统筹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民政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优化完善顶层设计,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等文件,为全国民政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互联网+民政服务”全面深化。
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和高频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试点示范,“互联网+民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办”、“掌上办”成效逐步显现。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0•【字号】银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银川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0日银川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0号)要求,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来回跑”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需求导向。
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促进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
2.坚持改革创新。
紧扣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环节,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
3.坚持便民高效。
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4.坚持依法监管。
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推行“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对失信和欺诈行为“零容忍”,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021年9月12日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74号)的安排部署,为全面加强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坚持应用牵引,科学确定公开范围,推动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
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
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数据共享规范有序,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全市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基本建立,明确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大幅提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1•【字号】武政办〔2021〕91号•【施行日期】2021.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21〕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和审批管理第三章建设与资金管理第四章分工与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武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5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不含国有企业,下同)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项目的规划、审批、实施、验收、监管、评估评价等有关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升级等)、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者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项目,包括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信息化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link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曹海荣(1972-)主任;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计算机软件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政务信息共享、政府级大数据应用、历史学与信息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二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
了大力整合,为建立新时代国家机构现代化体系做出了科学规划。
但在当今信息时代,政府行政效能与百姓生活需求不匹配问题亟需在政务信息处理方式方面加以改进。
信息化是通过对信息的处理,实现对现实事物有效管理的过程。
广义上讲,人类任何的生活生产活动都不会脱离信息化过程。
同样,信息处理作为政府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几乎承载了政府机构的所有工作。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处理方式也在不断更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通过信息处理方式变化情况,可以折射出政府服务能力的水平状况。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部门信息处理方式大致历经手写、油印、手工打字、传真、复印、电子排版、办公软件、互联网应用(电子邮件)、信息系统、图文音频视频处理、移动办公(手机APP)等阶段,目前已进入到“大数据时代”,很多事项需要多部门业务线上线下协同处理。
伴随着更快速的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 中央处理器)、更大容量的数据存储产品不断面世,信息技术(IT,Information Technology)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也超出了我们以前的想象范围,可以说在很多领域颠覆了我们过去的认知,同时也为我们运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提供了极大可能。
从理论上讲,政府部门完全可以利用最新的信息处理方式实现“减少工作人员、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目标,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而政府部门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升,完全符合当前“放管服”要求,也会使得营商环境进一步好转。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5•【字号】通政办发〔2021〕53号•【施行日期】202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5日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三章年度建设计划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4号)、《南通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政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市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包含市级智慧城市项目和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
市级智慧城市项目,是指列入市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大数据发展规划、促进部门之间信息整合共享、提升城市管理与发展水平的信息化项目;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是指市级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的业务信息系统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共享、互联互通、资金统筹、安全可靠的原则。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7•【字号】常政办发〔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7日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更有为的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精准,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五大明星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推动主动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1. 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主线,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决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及解读工作。
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通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持续深化“一企来”政策咨询综合窗口服务品牌,积极依托12345政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解答政策咨询,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
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21〕2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增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改良政务活动,提高行政能力和效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和行使行政职能的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集体(以下统称机关单位)之间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活动。
第三条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数字办)负责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全省政务信息共享工作。
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空间中心)作为政务信息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服务、互换服务与共享应用服务;协助开展信息共享评测和绩效考核工作。
设区市数字办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
各机关单位依照本办法具体开展信息共享活动。
第四条政务信息共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政务信息在机关单位之间应以共享为大体原则;不能提供共享的和只能提供受限共享的,应向省数字办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二)分工收集、及时提供。
机关单位应依据职能,分工收集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响应其他机关单位依据履职需要提出的信息共享需求,并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三)统一标准、统一平台。
机关单位要依照国家、行业和数字福建的相关标准规范,组织政务信息的编目、收集、互换、利用;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要基于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政务信息共享应用。
(四)保障安全、无偿共享。
依照“谁利用、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做好信息共享全进程的安全保障工作;政务信息在机关单位之间应实行无偿共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自2020年我部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办事增便利。
但一些地方还存在打包事项融合不深、信息系统支撑不强、经办服务效率不高、工作推进覆盖不广等问题,影响了“快办行动”的实施效果。
为进一步攻坚堵点难点,方便企业群众享受更快更好的人社服务,现就深入实施“快办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聚焦企业群众办理人社业务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深入实施“快办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集成服务、简约服务、创新服务、规范服务原则,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促进服务提质增效挖潜,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2021年,所有地市实施10个“一件事”打包办、20个高频事项提速办、30个异地事项跨省办,协同推进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积极探索“免申即办”,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行“一卡办”。
2022年以后,持续提升完善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支撑、以经办能力建设为基础,流程优化、服务智能、便民高效的人社服务格局。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打包办”提质1.推动“一件事”扩面。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明确的10个打包“一件事”,结合本地实际,逐一梳理每个“一件事”所涉事项,确保应进必进、打包办理。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二一年四月一、任务来源为了更好地规范全省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直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和各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79号)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下达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市监函〔2020〕737号)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提出编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项目编号为SDBXM 12-2020)地方标准,由陕西省信息中心提出并牵头,陕西省信息中心、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共同起草完成。
二、目的意义“共享交换”是层级复杂的资源交换体系,为规范其构建,面向全省省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提供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向上级联国家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对接国家级共享交换平台获得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和其他省份信息资源;向下级联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分平台,为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服务。
三、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原则本标准符合国家和我省对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范性要求。
(二)适用性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管理工作和各相关单位的接入工作。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6•【字号】吕政办发〔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6日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建设数字中国、智能中国、智慧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也是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实现途径。
随着“互联网+”、“智能+”等新理念的提出,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的数字政府正逐步成为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新方式、新渠道、新载体。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转型出雏型的关键期。
为进一步完善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提高各级政府政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适应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数字政府体系,推动吕梁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特制定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为未来5年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指引导航、绘制蓝图,充分基于吕梁厚植的科技发展沃土、深入挖掘数字政府建设潜力,打造吕梁数字政府新生态。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吕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吕梁实际,以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推进吕梁市的数字政府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迈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搭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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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二)推进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进行整合。整合后按要求分别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xx年6月底前, ___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xx年12月底前,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对以司局和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 ___各有关部门负责)。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_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 ___、 ___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十件大事”,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4.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
5.统一评价体系。研究提出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xx年12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 ___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20XX年6月底前,实现 ___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地区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初步实现 ___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促进共享,推进接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信息共享试点示范,研究构建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向各级政府部门共享( ___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各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负责)。xx年9月底前,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相关数据标准,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___、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等负责)。20XX年6月底前,各部门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对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___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了,大家需要了一下吗?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 ___ ___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___》(国发〔xx〕51号)、《 ___ ___“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___》(国发〔xx〕7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2.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开展国家政务信息化总体标准研制与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3.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
(三)设施共建,提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建设任务落实( ___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设,拓展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20XX年6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___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目前政府各类业务专网都要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 ___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一)“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结合xx年 ___第三次大督查、xx年 ___专项审计的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xx年6月底前,通过信息系统审计,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等( ___牵头, ___各有关部门配合)。xx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 ___各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