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宁委办发[2006]75号•【施行日期】200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2006]75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苏办发[2005]14号)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市接待工作的要求,推进接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质量和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现特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接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内公务接待工作(以下简称接待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地、各部门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渠道,也是展示各地、各部门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快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接待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机关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党政机关公信力,树立党和政府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党政机关干部素质,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接待工作,使接待工作更好地服务领导、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更好地展示现代化新南京的形象,更好地争取上级领导和外地宾客的理解与支持,为南京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不断建立和完善接待工作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接待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现就加强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公函接待制度。
要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凡属无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接待;要坚决杜绝“打个招呼就接待”“打个电话就接待”等违规情形,禁止出现先公务接待后补公函的现象;要深刻理解公务接待公函的实质含义,切实做到一个公函最多且只能安排一次接待工作用餐。
二、有效利用社会就餐场所。
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3号),各级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国内公务接待用餐定点饭店。
各单位要本着就近便利、务实节俭、尊重习俗的原则,自行选定公务接待就餐场所;严禁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以及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且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公务接待用餐。
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制度。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先预算后列支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将公务接待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单独列示。
各单位要在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列支公务接待经费,严禁在公务接待经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要严格按照支出经济类分类科目编码、名称、科目说明,据实列支公务接待经费,严禁以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经费。
四、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报销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3.06•【文号】银办发[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3月6日银办发[2007]50号)总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银行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节约公务接待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财[2006]4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机关。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一)人民银行总行或总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召开的要求总行机关相关司局、分支机构有关人员及行外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
(二)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要求总行机关相关司局(部门)及分支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
(三)国内调研考察及检查等活动。
(四)国内参观学习及交流等活动。
第四条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10.20•【文号】中办发[2006]33号•【施行日期】2006.10.20•【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2006年10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
应当充分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
第六条党政机关部门之间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意实效。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党政机关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八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第九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公务活动需要制定接待方案,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第十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洛开办[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洛开办〔2011〕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务接待工作,全面落实接待费用季度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接待原则我区公务接待工作按照“谁邀请、谁接待,接待好,对等接待”的原则进行,做到“热情、周到、文明、安全”。
二、接待分工(一)科技部领导,国家、省高新区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考察团,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其他重要客情,由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事宜。
(二)国内外客商、招商引资考察团、行业专家、知名人士的接待及上级派出的检查组、考核组的接待,由各部门、各对口单位自行接待,视情况请管委会领导参加。
(三)无法确认对口接待单位的客人,按照管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或主管办公室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批示办理。
(四)各类会议接待及相关礼仪服务,由各承办单位自行负责。
三、接待费用(一)科技部领导,国家、省高新区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考察团,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其他重要客情,在洛期间食宿和参观费用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其它费用由对方负责,特殊情况按管委会要求办理。
(二)礼品赠送,原则上谁接待谁负责;需要以管委会名义赠送的,由管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或主管办公室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批准办理。
(三)各单位接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四)各类会议的所有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自行负责。
四、接待车辆管理为确保接待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原则上自行安排工作用车及随行工作人员;确需使用管委会接待车辆的单位要提前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使用。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与细则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与细则公务接待工作是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展示单位形象、促进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肃接待纪律,节约经费开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与细则。
一、公务接待原则1、依规依纪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2、勤俭节约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安排接待事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统筹兼顾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要满足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避免过度接待和浪费资源。
4、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布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包括接待对象、接待事由、接待费用等。
二、公务接待范围1、上级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来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等。
2、兄弟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来本单位交流学习、协作配合等。
3、因工作需要邀请的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来本单位开展工作或进行采访报道等。
4、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接待的人员。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接待部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详细注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接待事由、预计接待时间、接待标准等内容,并附上相关的文件、通知或函件等依据。
2、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对于重要的接待活动,需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4、接待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安排接待事项,并将《公务接待审批表》交财务部门备案。
四、公务接待标准1、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在定点饭店或者内部接待场所,执行协议价格。
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黔南州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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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站)、支队:
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为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局党组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通知如下:
1.接待对象。
县(市、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到我局办差须持相关证明(公务函、公务文件),否则不予接待。
2.接待方式。
接待工作原则采取对口接待,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办法进行。
县(市)统计局班子成员由分管副局长和对应科室负责人接待;县(市)统计局一般工作人员安排一名工作员对应接待。
3.陪同人员。
接待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同人员不得超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午餐不得提供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4.接待费用报销。
接待费用必须具备“三单一证”(即: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财务票据证,含用餐菜单,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分管局长批准方能报销。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黔南州统计局
2017年5月5日
——结束——。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彬政办发〔2020〕34号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程序,严格接待标准,根据《彬州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公函接待制度。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接待范围接收正式公函或做好电话记录。
收到正式公函后,及时拟定接待方案,一并送市委办、市政府办按程序审定签发。
凡不属于接待范围,无正式公函(电话记录)的不予接待。
二、严格规范接待审批程序。
接待方案下发后,属市级公务接待的,各单位负责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后,送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属各单位公务接待的,各接待单位负责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实施。
三、严格执行用餐住宿标准。
公务接待中,确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工作餐原则安排在机关餐厅,餐费由各接待单位按标准收取。
接待对象住宿安排在定点酒店,住宿费按照差旅费标准收取。
四、严格遵守接待结算规定。
公务接待结束后,实行“一事一报销”制度,各单位将接待汇总单、正式公函、接待方案、公务接待审批表、费用清单、发票等接待凭据汇总整理后,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结束——。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内公务接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办字[2005]1号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内公务接待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
正文: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内公务接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办字[2005]1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规范省内公务接待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研究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级机关到下级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同级之间公务往来、参观学习,当地负责同志一律不准到边界迎送。
二、领导同志下基层要坚持轻车从简,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陪同人员;到厂矿、企业、街道、乡村、学校等基层单位时,不得层层陪同。
三、公务接待活动要做到不扰民。
严格按规定使用警车,一般不鸣警笛。
领导同志所乘车辆通行时,不准清道、戒严。
四、公务接待用餐,一般只安排一次陪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拒绝超标准接待,不接收土特产品和礼品,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随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月5日——结束——。
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和透明性,确保公务接待活动合理、经济,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主要指公务活动中与公务活动相关的接待行为及相关费用,包括接受来访人员、会议、考察等活动中的接待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用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应根据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地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具体费用标准如下:1. 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中的接待费用应综合考虑活动性质、人数、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在同类活动中要保持节俭,确保各项费用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标。
接待费用不得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送礼或赠送现金。
2. 饮食费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饮食费用应按照活动需要和地区差异合理安排。
在选择餐厅时应尽量选择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餐厅。
同时,饮食费用应精打细算,避免浪费。
3. 住宿费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如确需提供住宿,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宾馆或酒店,并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住宿费用。
不得安排高档套房或超标准住宿,避免浪费。
4. 交通费公务接待活动中的交通费用应按照实际需求和节俭原则合理支出。
在选择交通方式时,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使用私家车辆。
三、公务接待管理要求为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各单位应遵守以下管理要求:1. 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各单位应依法依规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标准和程序,指导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接待的责任。
2. 加强预算管理公务接待活动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活动费用总额,禁止违规使用公款。
3. 提高活动透明度公务接待活动的安排应公开、透明,不得有违规情况。
活动的策划、安排、费用等应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4. 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委、监察委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尊重和保护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各单位要尊重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接待活动为名索取、接受礼品、金钱或其他利益。
关于规范公司接待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接待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效控制接待费用,从方方面面严控成本支出,完善财务报销审核程序,应对日益严峻的效益形势。
同时把规范接待工作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结合《XX》的具体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做出如下规定:一、接待的原则凡是公司开展公务接待及业务接待工作,必须以“有利于公司开展工作,服务于公司发展大局”为目的,严格按照“勤俭节约、量力而行、有的放矢、实事求是、热情周到”的原则来进行。
二、接待的范围公司接待的范围含公务接待和业务接待。
三、执行接待申请制度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进行接待的,必须提前填写《XX接待申请单》(详见附件),注明接待事由、接待对象及人数、陪同人员及人数、接待计划、费用预算等内容后报公司审批,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2、凡公司在审批接待申请的过程中,对接待部门提出的接待计划、费用预算等内容进行调整审定后,接待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在公司批准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接待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在未提前提出申请,又确实需要进行接待的,需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领导进行申报,取得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事后必须补填相关手续四、接待费用的报销1、明确财务管理部为接待费用的报销审核部门。
2、接待部门报销接待费用时,必须将公司签批的《XX接待申请单》作为报销凭据交财务部审核。
如无有效的《XX接待申请单》作为报销凭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如报销金额超出《XX 接待申请单》批准范围,财务部有权询问,报销部门须给出合理解释,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报销。
五、相关要求1、一般性的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公司内部食堂或餐厅;确需到外部接待的,必须提前得到公司同意,按照务实节约的原则选择接待地点,严禁讲排场,严禁铺张浪费。
2、严禁利用公款组织与工作无关的高消费餐饮、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准利用各种出差、开会、学习、培训之机用公款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互相吃请等公款消费活动。
荆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商务)接待财务支出报销管理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荆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商务)接待财务支出报销管理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5.30•【字号】荆财监发〔2019〕78号•【施行日期】2019.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荆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商务)接待财务支出报销管理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荆财监发〔2019〕78号市直各单位: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加强公务(商务)接待支出管理,报销公务(商务)接待支出日渐规范。
但从财政和审计部门近年监督检查和审计情况看,市直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公务(商务)接待支出报销程序不够完备、报销附件不够齐全规范、接待范围和标准控制不够严格等问题。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市直各单位财务管理中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商务)接待财务支出报销管理相关事项,作如下补充通知:一、严格落实报销管理责任。
认真执行《荆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界定经办人、事前事后审批人、财务(会计)审核人和出纳等报销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接待支出报销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规范本单位的公务(商务)接待财务支出报销工作。
二、严格控制支出报销范围。
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规定公务活动范围内发生的接待支出方可报销,同城公务活动不得报销食宿接待支出。
公务活动无公函的接待支出,不得报销。
商务接待支出报销应严格执行《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
属于公务接待支出的,不得按照商务接待支出标准报销。
三、严格执行报销审批程序。
接待单位安排公务(商务)接待活动前,应当填写国内公务(商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商务接待或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等)一并报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
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近日国家发下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规范公司的相关公务接待工作,现制订如下八项措施,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一、严格管控公务外出。
要求各部门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
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二、严控接待范围。
明确要求接待单位严格审批控制,探亲、旅游、休假等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
三、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龙虾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茅台、五粮液、国窖等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四、严格执行住宿标准。
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对象自付住宿费用。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五、严格控制接待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七、严格执行报销制度。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明确报销凭证种类,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八、严禁超标准接待。
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此通知。
二Ο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
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控制公务经费开支,现就改革公务接待管理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接待行为(一)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
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具备食堂就餐条件的,应在指定餐饮单位按工作餐标准就餐,提倡自助餐,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被接待人数。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
全面推行公务消费刷卡制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各级财政预算单位的公务接待应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制度刷卡消费,实行一次一结算,不得签单、赊账。
(三)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
各单位每月在本单位公示公务接待有关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分别向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按季度向本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 1 -上级机关到本市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应以有利公务、热情周到节俭为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肃接待工作纪律(一)禁止午餐饮酒。
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或含酒精饮料。
(二)禁止同城接待。
驻地在同一城区的单位之间一律不得相互请吃、接待。
(三)禁止超规格接待。
公务接待一律不准上进口酒、高档酒、香烟和高档菜肴。
(四)禁止经费超支。
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且必须在年度控制额度内支出,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或违规变通、转嫁接待费用。
三、强化违规责任追究(一)加强监督检查。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严肃责任追究。
违反上述禁令的单位或个人,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二次责令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年内累计违规超三次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文件
*办发〔20XX〕X号
★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区辖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X月XX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党政机关
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13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2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发〔〕5号)、《**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发〔〕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办发〔〕14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发〔〕17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全区各部门的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接待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接待来访、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招商引资、外事接待等公务活动。
第二条公务接待坚持统一规范、统筹协调、严格程序、精简高效的原则,切实做到有利公务、务实节俭、制度规范、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外事礼仪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务接待原则公务接待本着勤俭节约、热情周到、对口对等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
二、公务接待范围(一)上级领导到本镇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确需安排的;(二)县(市)机关单位来本镇交流、办事确需安排的;(三)县内外同级单位、乡镇来本镇交流确需安排的;(四)本镇工作协调确需安排公务接待,以及工作人员公务外出确需安排的;(五)经批准本镇组织安排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
因私或非公务活动来我镇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确需安排的需先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
本镇干部加班一般不安排就餐。
三、公务接待要求(一)按照对本镇来宾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由对口的分管领导或站所、办公室告知党政办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客人按核定的标准就餐。
(二)所有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由负责接待的站所、办公室或分管领导填写《xx镇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1),明确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呈报主要领导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家或事情紧急时可电话请示后先安排后补办审批单。
公务接待原则上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凡未经主要领导审批而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由当事人自理,镇财务一律不报销。
(三)机关公务接待,原则上一律安排在食堂用餐,如在外或在县城用餐实行餐前报告、审批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在外用餐,如有违反自行负责。
要从严控制陪餐人员,除对口分管领导、站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陪同接待,陪客人数一般按来客人数的二分之一安排,最多不超过来客人数。
镇党委书记、镇长原则上不同时陪餐。
(四)本镇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由承办站所、办公室按规定填写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请主要领导审批,承办站所、党政办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五)所有接待用餐由业务对口站所干部接待,餐后要及时清算、签字,业务分管领导要审核签字,否则镇财务不予报账。
关于公务接待的通知
关于公务接待的通知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中央及地方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质量,特发布以下通知:一、总体要求1.公务接待是指为履行职责需要向下级、同级或上级开展接待工作的行为。
接待活动应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接待工作的合规性和廉洁性。
2.接待活动的组织者应明确活动目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等,确保接待安排合理且符合工作需要,同时遵守公务接待预算管理相关规定。
3.接待活动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报备并经批准。
接待费用应合理控制,严禁超出预算和违规使用公款。
二、接待标准1.接待标准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包括接待人员、接待场所、接待活动等方面的要求。
接待场所应选择具备接待条件和环境的公共场所或合作单位。
2.接待菜单应根据预算合理搭配,依据客人需求合理提供食品和饮料。
同时应注意对特殊食品过敏、限制饮食的人员提供特殊安排。
3.接待礼品应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不得选用过于昂贵或超出预算的礼品,避免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三、接待程序1.接待活动应提前与受邀人员协商确定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事项。
受邀人员的相关资料应提前核实,确保接待对象的身份和需要。
2.接待活动当天,接待人员应提前到达接待场所进行布置,并确保现场的整洁与温馨。
同时应设置接待台,负责接待人员的登记和引导工作。
3.接待人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来访人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接待过程中注重互动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四、接待费用管理1.接待费用应在规定的接待预算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超出预算或违规使用公款。
2.接待费用的结算应凭有效票据,票据内容应真实、完整、合法,并按规定及时报销,做到财务账目清晰可查。
3.接待费用的审批和报销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由专人负责审批和监督,确保公款使用合规、透明。
五、接待工作的监督与检查1.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接待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体系,定期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
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的通知范文
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的通知范文# 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大家好呀!为了进一步规范咱们这儿的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质量,杜绝那些不该出现的小问题,咱决定开展一次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啦。
现在就把相关的事儿给大家说一说哈。
一、检查目的。
咱开展这次检查呀,主要就是想看看大家在公务接待方面做得怎么样。
是不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安排接待工作,有没有浪费呀、超标准接待这些情况。
通过检查呢,咱能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让以后的公务接待工作更加规范、合理、高效,给来访的客人留下一个好印象,也能让咱的工作更上一层楼呀。
二、检查内容。
# (一)接待制度执行情况。
咱得看看各部门有没有建立健全的公务接待制度,是不是按照制度来办事。
比如说,接待前有没有填写接待审批单呀,接待过程中有没有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接待结束后有没有及时进行费用报销和结算等。
这些可都是很重要的环节哦,一个都不能马虎。
# (二)接待标准落实情况。
接待标准这一块也得重点检查哈。
看看接待用餐是不是符合规定的标准,有没有出现超规格点菜、铺张浪费的现象。
住宿安排是不是合理,有没有安排超标准的房间。
还有接待用车,是不是按照规定派车,有没有违规使用车辆的情况。
这些都得严格按照标准来,不能搞特殊哦。
# (三)接待经费管理情况。
经费管理那也是关键呀。
咱得查查接待费用是不是专款专用,有没有挪作他用的情况。
报销凭证是不是齐全、真实、有效,有没有虚报冒领的问题。
还有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是不是合理安排经费,有没有超预算支出的现象。
这可都是涉及到财务规范的大事儿,得小心谨慎。
三、检查方式。
这次检查呀,我们会采用多种方式哦。
一方面呢,会查阅各部门的接待记录、审批单、报销凭证等相关资料,看看书面材料是不是规范、完整。
另一方面呢,还会随机抽取一些接待活动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实际接待情况。
当然啦,要是有必要的话,我们也会找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听听大家的说法。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定在[具体时间段]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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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
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委”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根据《黄山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的范围为上级机关或外地来我区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组织本系统的各类业务培训、会议;乡镇来本委联系工作误餐人员;经主要领导批准确需接待的人员等。
实行对口接待,各科室要从严控制接待范围,禁止同城宴请。
二、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相关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和超标准接待。
1、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安排接待区外公务人员用餐的,由对口接待科室或负责人报主要领导审批,接待用餐应严格按照有关接待标准执行,一次接待活动只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并实行总额控制,人均接待费用不超过100元
(暂定);由本委召开的各种会议需用餐的,一律按《黄山区区直机关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标准安排(伙食费不超过80元/人/天,单餐不超过40元/人);家不在城区的乡镇人员来本委联系工作确需安排工作餐的,按每餐不高于40元/人的标准安排就餐。
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含带酒精饮料)。
2、住宿。
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接待,接待对象确需安排住宿的,由对口接待科室或负责人报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负责在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定点酒店(宾馆)安排,住宿标准原则上均安排标准间,并执行财政规定住宿标准。
3、陪餐人员。
严格公务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以上标准法定依据如发生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三、严格规范接待流程
1、实行接待公函制度。
根据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实行接待审批制度。
经办人员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到办公室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注明接待对象姓名、单位、职务、随行人数及有关行程安
排、接待要求等事项,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公务接待审批单》,提出安排意见并按接待规格注明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再由经办人员报主要领导审批。
办公室依据审批后的《公务接待审批单》统一实施安排。
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应当填写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交办公室留存汇总。
办公室根据公务接待情况登记表核实报销票据,《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接受审计。
在适逢周末或主要领导出差在外等特殊情况下,经办人员可事先口头向主要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由办公室先行安排,事后由经办人员及时补办程序。
组织本系统的各类业务培训、会议等参照以上公务接待程序,填写《黄山区区直机关会议、培训审批表》和办会结算单。
四、严格落实经费管理
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从严审核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应当五单合一,即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财务票据和菜单等。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肃相关纪律要求
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也是从严从紧抓作风的具体行动。
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强化刚性约束。
财务科要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核监控,对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签单、超范围开支不予报账。
办公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务接待费用统计汇总,公务接待按季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监督。
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