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版)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1. 合同背景本保险合同由甲方作为保险人,乙方作为被保险人共同签订,就乙方的财产进行一切险保险。
2. 保险责任1.保险期间内,发生被保险财产遭受以下意外事故所致损失或损坏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进行赔偿。
2.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地震、暴风雨、水灾、盗窃、抢劫等。
3. 保险金额和保费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乙方财产的实际价值。
2.本保险合同的保费为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4. 保险期间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为止。
5. 赔偿标准1.在保险期间内,乙方财产发生损失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有关损失的证明和报案资料。
2.保险人在收到乙方的申请后,将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3.赔偿金额不超过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
6. 解释和争议解决1.本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2.如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7. 合同终止1.本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保险期间届满、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保险人提前解除合同等情况。
2.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定期限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8. 其他事项1.本保险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合同生效1.本保险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为《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供甲方和乙方参考。
如需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更和完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501-6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模板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围之。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围之。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围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5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5篇篇1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甲方: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鉴于被保险人拟投保本合同,保险人愿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1 保险标的: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符合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而发生的保险事故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2)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3)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财产损失。
1.2 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__________元。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责任: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金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除外责任3.1 下列情形不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1)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或故意损坏财产的;(2)依法向被保险人追索赔偿的;(3)被保险人自己保管不慎导致财产损失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承保责任。
第四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4.1 保险费用: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4.2 欠费处理:如果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人有权停止承担保险责任,直至被保险人补足保险费用为止。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5.1 保险事故通知:被保险人在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要求的相关证明和资料。
5.2 理赔处理: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通知后将尽快组织理赔调查,并在证明保险事故属实的情况下,按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六条保险责任限制6.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本合同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人仅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Property all risks insurance contract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合同编号:XX-2020-0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前言: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销售合同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文档根据销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000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标准版)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方:XXX个人或公司乙方:XXX个人或公司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财产一切险保险单保险单号次: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中国人民保险X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
明细表-----------------------------------------|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 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 ||---------------------------------------||保险费费率: ||---------------------------------------|| 项目号 | 保险财产名称 | 投保金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 | | | ||-------|----------|--------|-----------|| | | | ||-------|----------|--------|-----------| | | | | ||---------------------------------------| |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 |总保险金额: ||---------------------------------------| |备注: || |----------------------------------------- ×××保险公司日期_____于_____ _____。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等】
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
地址:【保险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等】
鉴于甲方就其财产向乙方投保财产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
1.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地址】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投保给乙方。
具体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详见本合同附录的保险标的清单。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乙方在收到保险费后为甲方提供财产一切险保障。
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一)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与损失比例确定。
对于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坏导致的第三者责任,乙方也应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外责任:对于因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的损失,以及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除外责任详见本合同附录的除外责任条款。
三、保险期间与保险费
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在保险期间内,乙方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录的保险费条款。
四、赔偿处理与理赔程序
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查核实。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08593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版) Property all risks insurance contract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版)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二、进行任何清洁、染争、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三、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四、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五、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六、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七、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八、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九、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十、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收引起的损失。
十一、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一、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14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模板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完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完整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相关许可的保险公司,愿意为乙方提供财产保险服务,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内容1.1 本保险合同涵盖对乙方财产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相关条款。
1.2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乙方财产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3 保险金额:本合同中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
1.4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本合同所承保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地震、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盗窃、抢劫、抢夺等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合同中明确列出的风险。
2.2 乙方负责确保所投保的财产处于合适的保护措施下,减小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如乙方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则保险公司有权对赔偿金额进行相应的扣减。
第三条保险赔偿3.1 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的索赔材料。
3.2 保险公司收到乙方完整的索赔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将赔偿款项支付给乙方。
3.3 如乙方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或仲裁进行解决。
第四条保险费与合同终止4.1 乙方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和缴费期限支付保险费。
4.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则保险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3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应规定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五条合同解释与争议5.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放弃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财产投保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具体财产清单附后)投保给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对甲方投保的财产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4. 其他意外事件。
第四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应于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第五条赔偿处理1.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时,应在约定时间内对索赔请求进行核定。
2. 经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
3. 甲方提供的相关索赔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提供。
4. 乙方对甲方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应当在接到索赔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并在核定后十日内支付保险金。
第六条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2. 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3. 未经乙方同意的核改变投保财产的结构、性能或用途等行为导致的损失。
篇2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财产一切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甲方就其所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财产。
保险合同(标准版)范例
保险合同范例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FS-DY-20305保险合同范例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一、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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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
保险合同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2038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
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
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
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
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10.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
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如被保险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
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
审理。
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
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
电话号码:
地址: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
保险财产使用性质:
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安全保卫系统:
以往损失情况:
费率:保险费: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投保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如此处不够请在背面填写。
总保险金额:
备注:
日期_____于____投保人签章_____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_____
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险,
特立本保险单。
明细表
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
保险费:费率: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总保险金额:
备注:
_____保险公司
日期_____于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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