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兴衰原因及影响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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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兴衰原因及影响述略

0021208 马伶俐

摘要: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施行了1300多年,若从中国古史分期魏晋封建说的观点出发,可以说,科举制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利地推动着教育大众化的普及,同时,它又是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制度。科举制度大大强化和巩固了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体制,促进了封建社会教育、儒学的发展和兴盛,并对封建价值观念和大众心理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但是,科举制最终在中国陨落,却在国外得到很好发展,因此,研究科举制度的兴衰原因或许对中国现在正实施的人才选拔制度改革有诸多启示。

关键词:科举制度,政治,人事改革,公务员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有着两千余年的漫长历史。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君主为了有效地运用权力,控制国家和社会,并将其意志付诸实施,势必要通过一个权力媒介,而这个权力媒介就是职官体制。正是由于官僚队伍是封建专制制度的重要支柱,而吏治的状态又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因此中国古代社会很早便有了严密的职官管理制度以巩固庞大的官僚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作。中国古代对职官管理的制度主要包括:任免铨选、考课奖惩、监督弹劾以及职官的休致。而这其中延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当属“源于汉魏、肇基于隋、确立于唐”[1]的科举制度。科举就是“开科取仕”,它是我国古代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绵延时间长达1300余年。

科举制度的历史沿革

科举制度的兴起,决非偶然,它是对隋唐以前人才选拔制度的一大改革,其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在隋朝以前,曾经实行过“世卿世禄制”、“养士军功制”、“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但后来都被科举制度所代替。科举取仕制度源于汉魏的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但在当时考试只是推荐的辅助手段,而不是选官的主要手段。隋朝统一中国后,要摆脱门阀士族的垄断地位,唯一的办法就是大量取用寒门中的有识之士,让他们广泛地参与国家的管理,自下而上地选拔人才,供朝廷使用。于是隋朝废除九品中正制,官吏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无须“中正”评议,采取公开分科考试办法选士。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的诏令中首次使用了“两科举人”的说法,设“志行修谨”与“清平干济”二科,开科举制度之先河。后来又有所谓“十科举人”和“四科举人”,避开门第,按标准取人。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设进士科,进士意为进贡于朝廷以供应用之士,后来进士科成为一支独秀,几乎成为科举的同义词。分科举人字眼的出现,进士科的创制,标志着中国选举考试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科举时代。

唐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与官僚政治的高度发展,改进了科举选官制度,以便于中小地主广泛参加政权,科举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高祖李渊于武德四年发布诏令,各州学士以及具有明经、秀才、俊士、进士资格者,通过州、县地方预试,合格者每年十月赴朝廷应试。次年的选举诏书指出,布衣寒士得不到举荐者可以

“自举”、“自进”。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明文规定投身仕途的考试不再需要官府举荐的制度。唐朝还制定了地方、中央二级考试,定期举行,自由报考,以考试结果决定去留等制度。唐代的考试主要有常科和制科,另有武举等衍生形式。常科用于选拔优秀的常用人才,如通过明法、明经、秀才三科选拔专门人才,后又随着社会需求加设医药科、天文科、音乐科等。常科的考生可以是中央和地方学校的学生,也可以是社会上学业有成的人。制科是根据国家的特别需求而设置的科目,不定期举行。制科名目繁多,唐代据说有八十多种。考生可以是常科及第的人,也可是庶民寒士。因其设置的灵活性,便于广泛搜罗人才,与常科互补。此外,对于专业性强的官职,还设有特定的选官程序。譬如技术专业官职的委任,由本部门机关铨注委任,后送吏部备案;司法官的委任,吏部须与刑部尚书共同研究决定,然后注拟。从这里可以看出,取用人才并不拘于政治一种,而且各有所专,颇能广开才路。

宋朝统一后,努力革除藩镇专权,分裂割据的弊端,强化中央集权,施行文官政治。在大力发展科举制度的同时,对科举制度进行全面整顿、改革,使之更具备全民性、平等性,以利于扩大和巩固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统治基础。宣布取缔“公荐”(即朝廷权贵向主考推荐举子)之法,防止权贵操纵科举考试,结党营私。同时实行回避制度,采取弥封、誊录、糊名之法,使科举考试体系更趋完美。宋朝时确立了三级考试制度,即各州主持的取解试、礼部主持的吏部试或省试以及皇帝主持的殿试;从英宗起改每年一举为三年一举,从此以后,这便成为一种惯例,为之后的朝代沿用。宋代科举教唐代程序简化,标准放宽,录取名额也增多了,而且一经录取便可以做官,按名次的高下来定官品的等级。

元朝时,统治者以蒙古贵族为主,用吏制度民族色彩极浓,科举考试也按种族分等级。蒙古和色目人只考两场,题目也比较容易;汉人、南人则要考三场,题目反而艰深。考中以后,蒙古、色目人列为“右榜”,因为蒙古人以右为上,算是高一档;汉人、南人列为“左榜”,算是低一档。按规定,左右两榜各有一个状元,但左榜汉人却很难得中,有时还让蒙古人、色目人来当选。中进士后分派官职,右榜也比左榜高。如果蒙古色目人自愿参加汉人、南人科目的考试,那么还可再加一等派给官职。所以国家的重要官职都由蒙古人、色目人的上层分子担任,科举考试对于汉人、南人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科举制也一度中落。

科举制度在经历了元朝的大萧条后,随着明王朝的建立,终于走出低谷,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的过程中,总结了前代历朝选官取士的弊病,注意吸取教训,强调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明朝建立之前,他就曾经宣布“贤人君子有能相从立功业者,吾礼用之。”[2]明朝是通过元末农民大起义建立的政权,他深知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对政权的重要性,早在公元1356年朱元璋称吴国公时,他就下令设立文武二科用来录取官员,“使有司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3]明朝发展完善了宋科举的三级考试和武举制度,还大力兴办各级学校,建立与科举制相适应的学校制度,是中国教育史和政治发展史上的大事。科举在明朝不断兴盛,达到了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但是到了明末,开始出现对科举考试内容和文体过分雕琢、抑本求末的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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