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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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立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任务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健全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二)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三)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各实践基地除承担共建院系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主动向其他院系专业开放,逐步发展成为实践教育质量高、能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
三、建设周期
二年.
四、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具有方向性
主要体现在整合各类实践教学资源,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基地的共享共用度,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基地建设目标与内容明确、可行
建设目标明确性、可行,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相契合;建设内容具有系统性,包括教学团队、实践教学资源、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内容。
3.基地建设投入有保障
能保障实践基地硬件条件与管理、师资配置、实践教师的投入量。实践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包括管理体系框架、双方职责与任务、管理办法等。
4.基地建设具有可持续性
基地建设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基地保障条件(经费、制度、师资),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5.注重基地建设的背景评价
如依托单位情况,合作基础与实践状况等。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表);
2.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六、建设计划
2016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计划建设19个,其中包含4个国家级大
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15个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计划每个资助50万元,建设期内以25万元/年的方式拨款;校级计划每所资助20万元,建设期内以10万元/年的方式拨款。在建设期结束后,经学校组织检查通过的基地,学校将采取长期建设的方式继续进行资助,无需再进行申报。七、经费使用
(一)2016年中山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经费按项目制方式核拨。由教务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以及下达经费指标。采取建设期内分次拨款方式下拨。
(二)项目负责人按照教务部资助额度编制经费预算;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项目实施期间由于计划任务调整等原因需对项目经费的预算进行调整或预算科目间的调整超过规定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备案。
(三)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设立专户(以实体院系为单位),专款专用,经费使用由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批。
(四)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
(五)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经费原则上在项目执行期内使用完毕,当年所下达的经费必须在当年的12月20日前使用完毕,承担项目的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应按预算做好经费使用进度安排,接受学校教务部、财务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六)经费可支出范围请参考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最新规定。
附表:
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表
基地名称:
申报高校:
依托单位:
所属行业:
基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填报日期:
2016年3月
填写说明
1.本项目申报须附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培养协议书》,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2. 申报表中各项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
1.实践基地总体情况
4.基地的组织管理体系
5.基地实践条件建设及课程建设
6.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7.保障条件
8. 基地建设预期成果
9.经费预算及依据(建设项目含实践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项目名称,请详细写清明细,表格可以根据情况扩展)
10、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11、学校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