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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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房征办全体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我办党支部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我办全体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
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分值设定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算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加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识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得分。
(二)、积分登记
建立党员活动积分记录卡,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根据积分记录卡记录情况,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汇总计分,经由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房征办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房征办领导参与指导以及党员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房征办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备案,
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支部委员反映,房征办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满意后向局党组织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三)积分应用
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参加年度评先创优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取消其各类评先评优推荐资格;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下的,由分局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由分局党支部对其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凡是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党员,根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举措,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办公室
要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房征办党支部不定期对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千分制考核党建设项目计分。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做为好的典型在全办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办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行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