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发展与协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千亿级增材制造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千亿级增材制造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3.26
•【字号】陕发改高技〔2024〕606号
•【施行日期】2024.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千亿级增材制造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扎实推进陕西省千亿级增材制造产业创新集群培育,加快推动增材制造产业聚链成群,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陕西省培育千亿级增材制造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
请有关市区立足当地实际,深入分析产业创新发展现状,落实落细产业发展“五大体系”和“六个一”工作机制,突出抓项目、促创新、强主体、优生态,指导专业化园区做好增材制造产业创新集群培育工作,制定相应行动计划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陕西省培育千亿级增材制造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pdf
2024年3月26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6•【字号】陕政办发[2014]97号•【施行日期】201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9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共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6日中共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9号),设立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共陕西省委派出工作机构调整的批复》(厅字〔2008〕22号),中共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科技工委)为省委派出机构,与省科技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省委科技工委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科技工作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科技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科技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中央部委管理驻陕科研院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四)负责科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制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规划。
(五)负责科技系统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2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精神,紧抓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重大机遇,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引领发展,深化“两链”融合,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整体布局,加强分类指导,支持差异化发展,将高新区打造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成为加力加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
到2025年,全省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市(区)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
高新区内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0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00家。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8%,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
到2035年,西安高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以西安高新区为龙头的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高地和区域创新增长极。
培育10个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建设1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及创新型特色园区,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引领发展格局。
1.积极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全省高新区要充分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联合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关中先进制造、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绿色发展等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共同打造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12月11日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高新区争先创优机制,推动高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参照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区,是指省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高新区和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区。
第三条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等省级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考核评价管理工作,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国家高新区由科技部组织评价,不再另行组织。
第四条评价遵循导向性原则,突出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创新能力与创业活力、绿色生态与集约发展、开放合作与协调发展等方面建设;遵循科学性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力求评价全面、科学、公正;遵循可操作性原则,与现有统计制度相衔接,并充分考虑统计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获取性。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五条省级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由园区开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开放合作与辐射带动作用等5个一级指标组成,下设38个二级指标。
第六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其中定量指标80分,定性指标20分。
5个一级指标的分值分别为10分、30分、30分、15分、15分,一级指标分数再分解至二级指标。
第七条评价采用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和材料,评价方法以功效系数法为核心,采用综合加权汇总计算,得出每个省级高新区综合发展分值,再与加减项分数形成最终得分。
第八条高新区在评价年度内获得国家级奖励等情形,可酌情加分,单个评价年度内加分上限为5分。
第九条高新区在评价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事故、严重违反建设规划或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一律按末位处理。
陕西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缺陷与调适
2012年第21期科技管理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Research2012No.21收稿日期:2011-09-13,修回日期:2012-06-08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模式研究”(10E169);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跨行政区创新体系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研究”(2011KRM10);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策研究”(11JK0149)doi :10.3969/j.issn.1000-7695.2012.21.016陕西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缺陷与调适杨忠泰(宝鸡文理学院经济管理系,陕西宝鸡721013)摘要:陕西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存在着区域科技资源丰裕、但内部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新技术产业较为发达、但地方经济发展相当滞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形式和体系完备、但运行效率低下的非均衡二元结构缺陷。
陕西要在切实克服认识误区,提高高新区产业创新能力和效益的同时,以建设西安为中心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为契机,全面提高科技资源的可利用效率,并依托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工业技术研究,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关键词:陕西;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缺陷;对策中图分类号:F276.44;F40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95(2012)21-0070-06Defects and Adaptation of High -tech Industry Innovation System in ShaanxiYANG Zhongtai(Department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Baoji 721013,China )Abstract :Shaanxi high -tech industry innovation system has dual structure of non -equilibrium defects ,such as abundant resources and internal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s ,developed high -tech industries and underdeveloped local economic ,com-pleted organization and system of high -tech industry and low efficiency.It should overcome the misunderstanding ,in-crease ability and benefit of innovation.At the same time ,as an opportunity to construct overal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ources reform model base ,it shoul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ources and foster high -tech industrial clusters based on military and civilian integration industrial base and industrial research.Key words :Shaanxi ;high -tech industy innovation system ;defects ;measures陕西作为我国内陆和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在国家的长期支持下,具有良好的科技基础和丰裕的科技、教育资源,其科技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1.10•【字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号]•【施行日期】1994.01.1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已经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4年1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称开发区),适用本条例。
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划定的地域内,实行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政策的经济区域。
第四条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是设立开发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开发区行使管理职权。
第五条开发区采用多种形式,引进资金,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举办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与科技开发相关的第三产业。
开发区不得举办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企业。
第六条开发区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工矿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七条开发区应当建立和完善投资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八条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有权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投资者在开发区内的投资、财产、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5•【字号】陕发改高技〔2019〕814号•【施行日期】201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局,各国家级开发区(基地)管委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改高技规〔2018〕68号)精神,加强和规范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充分释放、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7月15日附件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改高技规〔2018〕68号)精神,加强和规范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充分释放、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一)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打造“政产学研资”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
(二)深化与国内外、省内外创新主体合作,联合国家和我省创新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
陕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调整与完善
1新西部 NEW WEST 2018年11月上旬刊Commemorating the 40th Anniversary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丨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C从“重点发展关中,积极开发陕南、陕北”到“重点发展关中,加快发展陕南、陕北”,再到“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最终由“十三五”规划确立为坚持“强关中、优陕北、兴陕南”的思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三大区域协作性增强,促进了陕西经济快速发展。
文丨李平安陕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调整与完善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为了促进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协调发展,及时制定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又多次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20世纪80年代后期,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重点发展关中,积极开发陕南、陕北”的战略。
90年代又调整为“重点发展关中,加快发展陕南、陕北”。
当时有人形容这是“一体两翼”、“飞鸟型”战略,关中是“鸟”的肚子,陕南、陕北是“鸟”的两个翅膀。
但由于“鸟”的肚子太大,关中的生产总值占全省的73%,而两个翅膀太小,陕南、陕北分别占全省生产总值15%、11%,所以飞不起来。
同时,关中如何带动陕南、陕北发展的问题没有解决,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效果不明显。
2002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一线两带”建设,实现关中率先跨越发展的意见》,提出依托关中地区优势,着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国家关中星火产业带,使关中率先崛起,带动陕南陕北,实现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一线两带”建设,弥补了“重点发展关中”的不足,丰富了发展的内容。
2006年,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的战略思路。
通过关中率先发展,进一步辐射,带动陕北跨越发展和陕南突破发展,使长期封闭落后的陕北陕南地区形成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当时强调:“加快三大区域发展,侧重点各不相同:关中主要是提升水平,保证质量;陕北关键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陕南则重在解放思想,激发活力。
陕西区域产业布局及重点产业协调发展研究
Gu nh n yrl nhg e e h oo ya d i a it nrl od v lpf- , od v lpid sr ls u trlo t zt nu ga ig a z o gma yo ih n w tc n lg srdai oet e eo n t t e eo u t a t cua pi ai p rdn e n t o s n i r mi o
错 位 与互 补发 展。 关 键 词 :区域 经 济 ;区位 论 ; 业布 局 ;发 展模 式 ;战 略 措 施 产
中图 分 类 号 : 2 7 F0 文 献标 识码 : A
S a n ir g o a n u ti l a o ta d k y i d t i lc o d n to e eo m e t h a x e i n l d sr a y u n e u ra o r i a i n d v lp n i l n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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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地 处 我 国 西 部 , 济 发 展 较 为 缓 慢 。 当 前 的 学 科 基 础 。 O世 纪 初 。 本 主 义 进 入 垄 断 阶 段 。 国 经 在 2 资 德
和 今 后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里 . 快 陕 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是 最 加 为 紧 迫 的 任 务 。陕 西 地 域 狭 长 。 候 差 异 明 显 。 北 到 气 从 南 分 为 陕 北 高 原 、 中 平 原 、 南 山 区 三 大 自然 区域 。 关 陕 三 大 区 域 的 地 形 地 貌 、 候 类 型 、 物 品 种 、 产 资 源 气 生 矿 等 自然 禀 赋 以 及 集 聚 形 成 的 生 产 要 素 与 生 产 能 力 各 不 相 同 , 业 基 础 、 业 结 构 、 业 规 模 、 业 发 展 方 产 产 产 产 向 也 不 相 同 。因 此 , 陕 西 地 域 的 禀 赋 差 异 出 发 . 照 从 按 陕 西 省 “ 一 五 ” 划 的 要 求 , 关 中 率 先 发 展 。 北 跨 十 规 “ 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2006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意见》(陕发改环资〔2006〕1370号),确定了省级第一批24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经过几年的试点实践,初步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窗口、企业间及产业间有机耦合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
有些部门和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是措施不得力。
目前,还有部分试点单位尚未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没有全面展开,致使试点工作滞后,未能达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影响了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 83号),推动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规范试点单位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下一步试点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全面贯彻“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加大试点示范的工作力度,培育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先行探索、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以线促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抓好企业、园区及社会三个层面试点,扶持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和市县,探索出我省不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委内大事记(2010.7-2010.9)
7 1 —1 月 3 4日全省 “ 十二五”规划重点问题研讨会在西安召升,祝作利主任主持行作总结讲话。会议旨在深入探讨全省 “ 十二
五 ”发展 的重大问题 ,进一 步理清我 省 “ 十二五 ”发展思路 ,明确 发展重点 ,破 解发展难题 。
7 1 月 6日受中央西部大开发 l _ 作会议会务绀委托,我委召开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表彰会。党组副书记、副
7 1 月 7日 困家发展和改革委张平主任陪同温总理住陕西考察期问,利用休息时间专门会见我委部分领导,许…陕西省发展和改
革委 全体干部 职 f 表示 问候
7 月21 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酋西咸办主任李忙仝,召集省西咸办伞体同志和沣渭新区、泾渭新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及负责同
志 ,听取 了南省城 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 的 《 西咸新区总侔规划 》 ( 第一 阶段总体框架稿 ),并对规划内容进行 了深入讨论。
主任蔡少林 出席会议并 对获得表彰 的集体 和个人颁奖 ,张振红副 主仃 主持会议 。
7 1 月 7日省发展改芊委党组 开会议,专题学习 《 陕阳省损害群众利益 为 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会 j,委党组成员、纪
检组长唐从军同志 紧密结合我 省 、我委实际 ,就 《 试行办法 》1条 ,损 害群众利 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3 项做 '详 细的 8 l 厂 井解。
省2)0 』半年国 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 的报 告 》,同时作 《 【l年 陕西省企业 和个人信用 信息条例 ( 草案 )》的说 明
7 82 月2 — 9日我委在西安止同饭店组织召开了全省物流T作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 家发改蚕系统经贸]作 一
会议精神 .总结 交流 省政 府印发 的 《 西省物 流业调整 和振兴规 划实施 方案 》的落实情况 ,启动 编制 “卜二 五”物流 专项 规划工 作 , 陕 研究分析 面临的形势 和存 在问题 ,安排部 署下半年经 贸工作任务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1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1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和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以开发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把开发区建设成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把开发区建设成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坚持集聚集约,促进产业集聚、人才汇集、资源集约,把开发区建设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开发区建设成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引领区。
(二)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发展定位。
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现代服务等产业特色,提高支柱产业对区域发展贡献率;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向,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
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
县域工业集中区要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植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引导和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为全省开发区新一轮发展提供后备力量。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一条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高新技术产业,是指列入国家和本省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指南,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创新性、高成长性等特征,能够规模化生产,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产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集约化、专业化聚集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制,制定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管理服务,采取政策引导、提高行政效率、落实税收优惠、推动产学研结合、建立科技转化平台、鼓励风险投资、人才培养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主体,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
第八条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商省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以及有关部门拟订本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本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第十条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立项、用地、技术改造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先支持企业高新技术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引导企业推广应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
刍论陕西产业结构协调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
刍论陕西产业结 构协调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
李振 海 , 宗哲 任
(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西安 7 06 ) 10 9
摘 要: 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是 经济结构调整 的核心 , 产业结构协调 与否, 关乎经济发展 的质 量。产 业结构 协调 发 展 的关键在于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推 动产业结构协调 的基本力量是市场机制 , 但单纯依靠市场作用来推进产 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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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部 大 开 发 与建 设 西部 强
陕 西 省近 五 年 三 次产 业 G P 成 是 “ 三 一 ”结 构 ,说 D构 二 明陕 西省 内部 的 三次 产 业 G P 成是 协 调 的 ,但 需 要 继 D构
劳动 生 产 率 的 强烈 反 差 ;二是 产 业 之 间 相 对 地 位协 调 ,
形成主次有序 、轻重有别的排列组合 ;三是产业之间联
系方 式协 调 ,形 成相 互 依赖 、相互 服 务 、相互 促 进 的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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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来 源 : 陕西 省 统 计 年 鉴 ( 0 0 》 《 2 1 )
从 陕西 要 素 禀赋 看 ,陕 西省 耕 地相 对 面积 广 ,能矿 资 源种 类 多 ,数 量大 ,保 有 储量 居 全 国前 l名 的 矿种 有 0
势,三次产业G P D 构成分析 ,陕西三次产业产值总量呈 上升趋势 ,第一产业 比例逐年下降,第二产业 比例逐年 上升 ,第三产业发展保持较稳定状态。第二 、三产业所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08.18•【字号】陕科产发〔2016〕128号•【施行日期】2016.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引导推动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地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其《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最新文件规定,我们修订了《陕西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8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量化考核与奖惩标准第三章量化考核与奖惩程序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附件陕西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 研发投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引导推动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地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2.14•【字号】陕发改高技〔2022〕2197号•【施行日期】202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国家级开发区(基地)管委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陕西省“十四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争创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提升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能力,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度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征集范围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围绕科技前沿研究和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信息、空天、装备、生命、材料、生态、能源、工程技术等重大领域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撑科学前沿探索和重大科技任务开展,进一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推动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跨越发展。
2、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
创新平台包括已批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产业创新中心,主要围绕我省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尤其是对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解决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提升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能力,持续不断地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以及技术产品和装备,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支持有明确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在新增产值、利润、产业带动等方面有明确产业贡献的项目。
3、园区基地公共技术研发测试平台项目。
依托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等园区基地,建设的园区基地产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专业化园区基地主导产业“离岸孵化”“飞地转化”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进一步增强园区基地产业专业化服务能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2.05•【字号】陕政发[1998]5号•【施行日期】1998.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1998年2月5日陕政发〔1998〕5号)为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战略意义,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把科技成果(包括省内各科研教育、生产单位的科技成果和引进的国内外科研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省科委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范围,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要有利于促进产、学、研结合。
各类开发计划要面向市场。
突出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农业开发项目要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工业开发项目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开发新产品,促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相结合。
三、各地市、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着力抓好农业示范基地(企业)及相应示范区的建设,形成科技示范推广网络。
加快优良品种、科学施肥、节水农业、高效设施农业、病虫害防治、水土保持及农副产品储藏、运输、保鲜、加工等方面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实施“种子工程”,加快良种良法配套推广和种子更新换代,推进种子产业化和农业生产良种化。
发展种子经营机构,形成良种信息、咨询、销售和服务网络。
县、乡两级政府要突出抓好良种推广工作。
到2000年,全省主要农畜良种要更换一次,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统一供种率达60%以上。
五、大中型工商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围绕当地农村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培育,建立企业和科技服务组织。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渭政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8号)精神,抢抓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重大机遇,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将高新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开放高地和人才高地,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结合渭南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高新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生态明显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迈出关键步伐。
全市高新区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全市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各高新区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以上,全市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00家。
渭南高新区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成智能制造装备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排名较2020年提升30位以上,富平、蒲城高新区进入全省高新区前8位,韩城、白水高新区进入全省高新区中游水平,各高新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龙头支柱作用显著增强。
到2035年,全市高新区全面形成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率先建成高水平智慧园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全面建成以渭南国家级高新区和富平、蒲城、韩城、白水省级高新区为核心,一批特色科技产业园为补充的产城融合、智慧高效、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的“1+4+N”创新型产业集群。
陕西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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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省级高新区)的认定管理,促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高新区,是指经省政府批准,四至范围明确,界址点坐标清晰,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宗旨,重点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承载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创新和产业集中开发区。
第三条省级高新区建设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第四条省级高新区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两类。
综合型高新区主要指设立在市(区)、发展基础较好、产业规模和辐射带动作用较大、经过培育有望升级国家高新区的园区;特色型高新区主要指设立在县(市、区)且有一定发展基础、特色产业突出、对县域经济支撑引领作用明显的园区。
第五条省级高新区管理工作遵循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严格审核的原则,确保省级高新区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省级高新区所在地政府负责高新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省科技厅负责高新区归口管理和协调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等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高新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省级高新区认定按照有利于集聚创新要素、科技经济紧密结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合理布局,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第七条建立培育制度,对有意愿创建省级高新区、满足定性条件但尚未达到定量条件的园区,省科技厅将其列为省级高新区培育对象,给予12年的培育期,指导创建省级高新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制订我省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制订我省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09.01.22•【字号】陕发改工业[2009]78号•【施行日期】200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制订我省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工业〔2009〕78号)各有关单位: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确定,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编制并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装备、电子信息等九个重点产业振兴规划,规划初稿已征求地方意见,已陆续上报国务院审定,国家能源局也已着手编制能源产业振兴规划。
国家编制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是我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遏制工业经济下滑势头、在调整中促进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一次重要机遇。
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安排,应迅速开展我省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规划体系参照国家重点产业规划体系,并考虑我省船舶行业规模较小且产品单一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能源、石化、装备制造(含船舶)、钢铁、汽车、轻工、纺织、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9个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二、规划内容和规划期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以现有的工业专项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基础,并做好与国家规划及省内相关规划的衔接,规划实施期为2009-2011年,主要内容包括振兴发展重点、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
三、工作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编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上报省政府。
为加快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设立9个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编写各领域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1、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小组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赵志副组长:省工信厅副处长宋亚朝成员: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石化处、煤电处、工业处、环资处、研究所)、工信厅、国资委、石化行业办,延长集团、中石油长庆公司、化工六院及有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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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