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澳教育的差异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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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澳教育的差异及其启示
作者:周慧
来源:《信息教研周刊》2013年第02期
二十天的时间好快,从最初的兴奋不已、满怀期待到培训完成归来之后的反思,澳洲此行真的是收获颇丰。在这里,不仅领略了澳洲的政治、经济及文化,更是在学习中不断感知澳洲的教育体制,感觉受益匪浅。一直在思考,作为职业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我是否应该从了解澳大利亚教育体制入手,感悟些什么,从而在我们国内的教育中应用些什么。
一、澳大利亚教育体制简介
先来介绍下赴澳学习后对澳洲教育体制的初步了解吧。澳大利亚设有六个州两个领地,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有关教育的大政方针,确定全国职业教育学历结构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证书和文凭的国家标准,其教育由各个州政府独立负责。一般情况下,澳大利亚教育体制由三个层次组成:初等教育(小学)、中学(初中和高中)和高等教育(大学和职业学院)。在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在一定年龄之前必须接受教育,这个法定年龄因各个州有所不同,一般是15-17岁,大概是在高中毕业之前,法定教育之后的教育纳入澳大利亚职业资格体系,其中最大的教育和培训体系简称TAFE(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技术与继续教育)。
二、几点差异和启示
1.在差异中辩证吸收“人本”教育精髓
初入澳洲,最直接的感受就是碧海蓝天、白云青草,澳洲的阳光毫不吝啬的洒在每个人的头上。经过几天的学习之后才发现其实对于澳洲的孩子来说,他们是幸福的,澳洲教育制度的阳光时刻照耀在每个学生的头顶。他们的很多教育制度是好的,是符合人本身发展的。举个例子来说:澳洲高中生要升入大学,并非依靠高考“一考定终身”,其高考成绩只占大学入学衡量标准的一半,另一半成绩来源于学生在11、12年级的综合评定。这种制度赋予了澳洲高考生更多的机会,避免了一些优秀孩子因临场考试发挥失误而悔恨终身的情况,更注重过程的管理。这其实就是目前我们国内一直在提倡的“人本教育”理念。
回过头来对比一下我们国内的孩子——“苦读书、读苦书”,不仅如此,还要心理素质极好,必须在高考中发挥正常甚至出色,才能够赢取进入理想学府的机会。那我们作为教育者能不能“拿来主义”,照抄照搬澳洲的教育制度呢?答案是否定的,两个国度两种国情,这种制度在中国可能由于各种各样客观或主观条件而无法实现,因此我们切不能“全盘拿来”,尚需参照国外教育精华、结合中国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正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体制,以促进我国学生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在反思中逐渐明晰“终身教育”理念
“教育到底是为了什么?”当第一天授课的史双元博士最初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每个老师都有自己心目中模模糊糊而又不太完整的答案。“教育是人的自我完善,能使人不断进步,使人感受、聆听大自然的美妙,不是为了考试,是为了培养人的情商而不是机器。”当听到史博士给出的这个答案时,顿时感觉教育是件很美妙、很伟大的事业!
“TAFE”是澳洲区别于大学的一种专业性教育形式,类似于国内的技校和高职高专,澳洲的老师把它定义为“终身学习,不断进修的地方”。澳大利亚职业技术和继续教育突破了传统一次性教育的局限,建立了“学习、工作、再学习、再工作”的多循环的终身教育模式":在招生方面,没有年龄上限的约束,鼓励人们多次、不断地学习;在培养目标方面,着重进行对学员职业能力的培养,使他们能较快适应社会职业岗位的要求;在课程安排方面,提供有阶段性的、但又是可连续的教育与培训课程,使学员可以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需求决定所修课程。正是由于职业技术和继续教育的这种灵活性,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生,使职业教育与社会贴得更加紧密,其重点真正从以传授知识为中心转到了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为中心。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澳洲的国民选择哪条路,始终都会有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场所,这也正是我们国内现在所提倡的“终身教育、不断学习”的理念。
那么我作为一名中职老师,是不是也需要反思一下自己以往的教育过程?在今后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该多采用“鼓励怀疑、鼓励提问、鼓励创新”的态度,让我们的学生“求真”之后再“求善”,要“真善”而非“伪善”,让我们的学生自然、快乐地成长。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信,让我们的孩子在学会独立的同时又注重团队合作,学会与人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而非简单的停留在书本知识的掌握。
3.在实践中深刻领会“以行动为导向”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主旨
在澳洲学习过程中,听到最多的概念就是“以学习者为中心”和“以行动为导向”。简单来说,“以行动为导向”强调以人为本,学习的目标是获得职业能力,包括在工作中非常重要的能力。“以学习者为中心”认为教学主要是学生的学习行为,学生是主体,是学习行为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被灌输的对象;教师从“传道、授业”者转为学习过程的咨询者、指导者和促进者。教师要帮助学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进行自我控制和评价,时刻关注学生的个人发展。
为了帮助我们理解,老师在对我们教学的过程中处处举例来渗透这几个概念。曾记得授课教师沈惠忠教授和我们分享了他的三个孩子成长的不同历程,并且告诉我们澳洲的中小学老师在开展自己教学任务的时候,大概的程序都是:简单的理论导入→布置任务→学生独立学习→分小组讨论完成任务→展示成果→教师总结控制。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作为学习者感受到了的确是以他们为中心,并且充分体现了“以行动为导向”,潜移默化之间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
发展中国家,社会上企业中的分工按照Taylor原则,精细分工,只需要熟练工,不需要什么技术,就不需要接受什么教育。但西方发达国家,要求步入社会后一个人要具有综合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而非熟练工,因此学校要培养学生的这种能力,“以行动为导向”和“以学习者为中心”也就应运而生了,中国教育也应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但是中国的课堂教学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如:班级学生的规模、上级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统考科目及传统思想观念等,还未从传统的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中脱离出来,仍然认为教师是专业教学的主体,学生被视为被动的客体,学生只有被动和反应的功能。知识在传递时是按照老师的控制和愿望自下而上进行的,就出现了所谓的“填鸭式”教学,也就出现了所谓的“高分低能”学生。
4.在体验中深入学习独特的评价方法
澳大利亚同其他的西方国家一样,比较推崇项目教学法和任务教学法,即通过课前或课中布置任务,让学生自己去动手探索,当然这种探索是以小组、团队的形式完成,而非单独一个人。学生在这样的过程中提高了自己的动手能力,进行了创造性思考,培养独立解决问题而非依靠老师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自律性。老师在评价的时候也并不会单独夸奖某位学生,而是表扬整个优秀团队,这样就充分提高了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为他们将来走进社会与人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