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槽突裂修复与植骨的手术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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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槽突裂修复与植骨的手术年龄

2007-07-04来源:爱容网

何时进行牙槽突裂修复,历来是国际学术会上争论不休而至今仍不能获得一致意见的问题。早年整形外科医师Blair(1930)和Lvy(1939)认为,年龄较小的患者,在唇裂被修复后,其牙槽突裂可自动闭合,不需另施手术进行修复,不过其腭前部裂则需在施行唇裂手术的同时进行修复。

现代对牙槽突裂的治疗问题已有了新的认识。骨膜成形术及牙槽突裂植骨术已成为牙槽突裂的主要外科治疗手段。1955年Schmid以及Nordin和Johanson先后提出了早期骨移植的观点,即在唇裂修复术之后立即修复牙槽突裂并植骨。Illinois唇腭裂TEAM的Kernaham教授主张在出生后2月内作唇裂修复,可使上颌骨裂隙两侧的牙槽节段处于最佳位置,在3~4个月后利用自体肋骨直接嵌于裂隙,使之连成一个整体。他经过20年的随访证明,对上颌骨各个方位和平面的发育并无不利影响,而在裂隙之间确有骨质存在。因此,他对过去早期植骨对上颌骨生长发育具有相反影响的概念提出质疑。Kernaham将唇裂修复和植骨分期进行是因为经唇裂修复术一段时间后,植骨时仅需在粘骨膜下翻起一个小的组织瓣而不需作大面积的创伤性剥离,这对减少上颌骨在生长发育方面的损伤有重要意义。Bauer通过对芝加哥儿童纪念医院牙槽突裂植骨患者长期随访的研究证明,早期植骨安全有效,没有明显的生长发育不足,且远期效果较好。Millard至今也主张在唇裂修复的同时,施行骨膜成形术以使上颌骨两个分离的骨段能建一个整体,进而对于今后的鼻畸形矫正提供良好的骨性支架。目前,人们对早期植骨对面骨生长发育的影响仍有争议。日本学者Tashiro曾对56例早期牙槽突裂植骨的唇腭裂患者进行了长期随访,结果发现上颌骨的垂直向和前后向均发育不足,咬 关系也较对照组差。

延迟牙槽突裂植骨术和骨膜成形术的观点由Boyne(1972)提出。瑞典Uppsala唇腭裂TEAM的Hellquist教授(1983)通过对以往的在2岁以内,即在唇裂修复术的同时作牙槽突裂骨膜成形修复术的病例与延迟到2~10岁之内进行牙槽突裂修复的病例进行随访研究,发现初期骨膜成形术的病列,新骨形成率平均为71%,而7岁以后的植骨修复病例,新骨形成率80%,且从5岁、7岁和19岁治疗的病例中分别评价,发现均比婴儿时期骨膜成形术的新骨形成率高。他在20年的长期随访中,对婴儿期骨膜成形以及延期骨膜成形作了比较。通过上述比较后,Uppsala TEAM放弃了婴儿期的骨膜成形术而代之以延迟骨膜成形术。对较狭窄的牙槽突裂,5~6岁时施术,而裂隙较宽的则在9~10岁时施术。

德国学者Reicherf通过临床随访研究,认为早期植骨和骨膜成形术不是解决上颌骨正常发育的好方法,因而提出了以术前正畸治疗和二期延迟植骨修复牙槽突裂的概念。这个概念包括:

●早期的术前正畸治疗;

●出生后6个月修复唇裂;

●2.5岁时一次性修复腭裂;

●在正畸治疗结束后(一般在10岁左右)再行二期植骨以修复牙槽突裂。

近年来,欧美学者大多主张在8~10岁恒牙尚未萌出之前,牙根已形成全长1/3~2/3,而牙冠尚被骨质覆盖时进行牙槽突裂植骨术。如是,当恒尖牙萌出时,植骨区已有“功能性骨基质(functional matrix)”形成。最近,Sadove(1989)提出了牙槽突裂二期骨移植的手术指征:牙槽突裂导致鼻翼基部塌陷;裂隙处缺乏足够的牙周支持组织;牙槽弓萎缩塌陷;引起食物

的口鼻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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