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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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240.01
L 70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 23/T 2541—2019
智慧城市建设指南
2019-12-25发布2020-01-24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 2541—2019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智慧城市建设要求 (2)
6 智慧城市建设流程 (3)
I
DB23/T 2541—2019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智慧城市建设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华电网络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赛迪智慧城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联通(黑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恒星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智慧城市建设协会、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德塔森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中关村智慧城市信息化产业联盟、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网信息工程管理测评有限公司、哈尔滨珏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春彦、于新海、刘勇、吴新宇、周全、王霓虹、孟炬、肖洪涛、辛继巍、孟昭辉、王发国、顾兴军、王启迪、周斌、岳海滨、杨景灿、赵玉明、张劲男、李墨野、刘志勇、于喜涛、林富明、徐维科、张宝。
DB23/T 2541—2019
智慧城市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的术语、建设要求、建设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具体项目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333-2018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
GB/T 37043-2018 智慧城市术语
DB23/T 2515-2019 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架构
DB23/T 2575-2020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管理与运行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B/T 36333-2018和GB/T 37043-2018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城市
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创新型城市。
3.2
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设计、实施相关活动。
[GB/T 37043-2018,定义2.1.5]
3.3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从城市发展需求出发,运用系统工程方法统筹协调城市各要素,开展智慧城市需求分析,对智慧城市建设目标、总体框架、建设内容、实施路径等方面进行整体性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GB/T 36333-2018,定义3.1]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5G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1
DB23/T 2541—2019
2 CDN Content Delivery Network 内容分发网络
IDC Internet Data Center 互联网数据中心
NGB Next Generation Broadcasting Network 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5 智慧城市建设要求
5.1 建设原则
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宜遵循的原则包括:
a)政府统筹、市场运作;
b)集约建设、共享协同;
c)立足民生、推动产业;
d)建立机制、保障安全;
e)循序渐进、突破重点。
5.2 建设目标
5.2.1 设施建设集约化。整合数据资源与业务应用系统,促进各类物联网设备、通信网络与软硬件设施的共建共享,基础网络和关键信息系统安全可控;
5.2.2 数字经济融合化。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进程,促进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林业、智慧矿山、智慧旅游、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贸易等本省特色行业发展;
5.2.3 城市治理一体化。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便捷高效、快速响应的城市治理体系。形成大平台、大系统、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的城市监管、治理、决策一体化体系;
5.2.4 公共服务普惠化。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使公众获取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及时、高效,实现服务水平持续改善。
5.3 建设内容
5.3.1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5.3.1.1 完善电子政务网、互联网、业务专网、物联网及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网络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保证设施的抗低温启动及正常工作。
5.3.1.2 加强5G、CDN、NGB等下一代通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卫星通信、导航、遥感和空间地理信息平台等信息技术应用与示范。
5.3.1.3 充分利用运营商IDC、云计算和网络资源,引导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推进应用系统向云数据中心迁移。
5.3.2 数据与服务融合平台建设
5.3.2.1 以平台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式开展数据与服务融合平台建设。建立一体化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体系,包括数据汇集、数据融合、数据服务和数据开放等功能,建立健全数据共享配套保障机制,推动数据平台开放利用。
5.3.2.2 增强对本区域内已有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共享机制建设和标准关联力度,合理控制信息化系统的重复建设和数据源的精准性、有效性。
5.3.2.3 建设服务融合、协同管理、智能分析、决策支撑等子系统,促进社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政府协同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