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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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一、项目情况介绍
1、工程名称: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高能量密度储能新材料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厂房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沙浦东路168号(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内);
3、建设单位: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
5、工程内容: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工业管道, 通风空调等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投标最高限价5085098.76元;
7.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 图纸;另册
2. 工程量清单;另册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材料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产品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应为市场中、高档以上产品。本项目使用的工程材料,订货前,中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
如发生货不对板,建设及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损失。
3)工程的材料、辅料及施工应符合国家、省有关建筑装修工程质量及环保标准。
4) 投标清单中必须注明主要材料的厂家、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级等,
且主要材料、设备必须选自附表《主要设备、材料的推荐品牌或制造商》中的参考品牌或选用同等档次的品牌。
附表一主要设备、材料的参考品牌或制造商
4.施工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2001)。
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10)。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及1999年局部修订条文。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9—96)。
9)《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二分册)(GBJ01—26—96)。
10)《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5.施工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1.2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名单一致。
1.3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4 进场施工人员的人员配备在进场施工之前要明确,进场工作人员名单要以书面文件形式报建设单位。进场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佩戴入场工作证(由中标人置做),工作证上要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姓名、性别、照片、职务等信息,保证一人一证。
1.5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期间自行解决食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1.6 中标人必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7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招标人只负责协助。
1.8 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9 严格遵守执行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行的管理规定制度等。
1.10 中标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安全施工、消防条例等规范。
2)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3 工程竣工验收由中标人、招标人共同进行,由中标人编制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招标人收取),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
2.4 质量保修期
2.4.1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4.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 年。
2.4.3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2.4.4 装饰装修工程为 2年。
3)资料与归档
3.1 本装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15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3.2 中标人向招标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招标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招标单位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4)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4.1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人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
4.2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4.3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4.4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4.5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