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对广西耕地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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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对广西耕地保护的思考
作者:甘绍波
来源:《科学家》2016年第04期
摘要耕地保护是事关粮食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整理研究相关的广西耕地保护的资料,分析目前有关广西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从耕地质量管护、耕地保护利益机制以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3个方面进行论述,在新形势下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耕地保护;基本农田;连片优质耕地;机制;广西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6363(2016)04—0055—02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条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土地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因此耕地保护成为目前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人口持续增长,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土地需求大,耕地保护面临严峻形势,如何坚守耕地红线,解决人地矛盾,既切实保护耕地,又满足供地需求保建设发展,文章就广西耕地保护现状以及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耕地保护进行分析和研究。
1耕地保护现状
我区现行耕地保护制度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现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统一。近年来我区通过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耕地保护取得一定成效。根据2014年广西公布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显示,2009年全区耕地总面积为443.1万公顷,比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多了21.3万公顷。
2耕地保护存在问题
由于广西地区的地质特点,导致在广西地区的耕地质量普遍没有平原地区的优质,且耕地面积以及相关的后备资源不足,伴随经济的发展,出现城镇化趋势,这无形中促进了公共设施的建设,也加大了对土地的占用。这也导致了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同时耕地保护存在问题日益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耕地质量管护力度不足
近年来,全区耕地减少以优质耕地居多,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12年全区中高等耕地的减少占耕地减少总量的71.4%。具体表现在:1)非农建设“占优补劣、以次充好”的现象严重。由于城镇建设占用的耕地多是城镇周围或主要交通沿线较好的良田,而补充的耕地大多位置偏远、交通不便,耕地质量不高,且在耕地的“占补”方面只是强调数量和忽略了质量,从而
造成耕地资源的隐性流失;2)设施农用地及种植林木等农业结构调整的无序管理,造成了优质耕地的退化和流失;3)大量临时用地复垦不到位,降低了耕地质量;4)“保命田”保护力量薄弱。一些地方政府只顾眼前利益,巧立名目利用政策占用或者核销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5)还有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等因素也导致耕地质量的降低和数量的减少。
2.2耕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缺失
导致耕地保护不到位主要原因是经济利益调节机制的缺失。一是耕地作为农用地的价值低下,粮食安全效益得不到补偿,与非法占用耕地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相比微不足道,使得地方政府、农村集体、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不高,造成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成本较高,投入的保护经费不足;三是很多农民选择外出就业,致使耕地撂荒,耕地利用率不高。
2.3耕地保护责任难以落实
在保护耕地方面,我国实行耕地保护的目标责任制,是指将保护耕地的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或相关部门头上,继而保证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实施。并且国家还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地区政府在保护耕地方面所担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但是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责任考核制度,耕地保护责任主体虚化,致使保护责任难以落实。
3加强耕地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3.1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体系
首先,应当对高质量的耕地进行统计整理,确保实现耕地保护可持续发展。创新土地整治模式,即采取实施重大工程、整县推进、扶贫开发和农民白发整治“四位一体”的土地整治模式,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以保护耕地质量、生态环境为核心,推动耕地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建立耕地质量管理机制。由国土、林业、农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耕地质量标准、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建立和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评价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等体系,建立耕地质量管理机制。
3.2加强基本农田管护
根据广西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以土地规划中期评估修改为契机,尽快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各地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开展“六规”(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合一的规划,布局好各项用地,建立彼此隔绝的城镇圈与基本农田保护圈,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3连片优质耕地为保护核心
借鉴自然生态保护的管理理念,采用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将耕地保护空间划分为优质耕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其核心是保护连片的优质耕地。通过质量优先原则、相对集中连片原则、封闭原则等,将等别6,7,8等的耕地作为优质耕地区,其余耕地作为一般保护区。对于优质耕地区实地划区定界,禁止任何擅自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改变耕地用途的活动,重点监控,定期抽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永久保护。一般耕地保护区则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制度。
3.4健全耕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
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减免有关使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成本税费,以鼓励使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提高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使税额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变化;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经费的投入和财政补贴力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域转移支付补偿机制,不能完成保护任务的区域,通过支付代保费用将任务转移到耕地资源充足地区,平衡收益,提高政府保护耕地的动力;建立配套区域补偿机制制度,制度中包括耕地成本与效益评估、监督处罚机制、补偿资金管理等,做到有章可循,严格制度办事;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耕地保护补偿基金,对不同区域间耕地保护目标差异进行调节补偿,降低利益不平衡。
3.5健全完善共同责任机制
耕地保护是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乃至村民共同的目标责任,健全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量化保护责任目标。构建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全方位、多渠道、多关口、网络化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有关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
4结论
通过对广西耕地保护的分析和研究,分析耕地减少且质量不高的原因,耕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缺失,以及耕地保护责任难以落实3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解决上述3个问题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