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家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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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家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的
为保护鲍家墈村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古村历史格局,改善村落居住及环境品质,指导保护与更新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保护与建设工作,特编制本保护与发展规划。
二规划原则
1.格局完整性原则:鲍家墈村老村内部格局保存相对完整,在保护与利用的过程中注重村落自身、村落与周边环境的完整性。
2.风貌原真性原则:鲍家墈村整体风貌古朴,乡土建筑和村落风貌保存相对较好,因此,规划中应注重村庄原有风貌的保护与延续。
3.生活延续性原则:鲍家墈部分历史建筑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已不能满足现坚持深入挖掘与特色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活力重塑村庄。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主体是鲍家墈村古村范围,东侧和北侧以上位规划道路为界,南至张鄞
公路北侧边界,西至村落建设用地边界;总面积为10.833公顷。为进一步对村落建设用地、道路交通、乡村景观等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研究范围涵盖鲍家墈自然村村域。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末为2030年,与《宁波市鄞江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5-2030)》规划期
限一致。近期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五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 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对象名录及保护要求:
(1)保护内容:
•保护鲍家墈古村的村落格局,包括整体格局、景观格局、街巷格局。
•保护鲍家墈古村的历史建筑(共13处))、传统风貌建筑(共19处)以及古桥(共9处)、河埠头(共24处)、古树名木(共3处))等历史环境要素。
•保护鲍家墈的自然环境,包括山体景观、水系景观以及田园景观。
•保护宗族文化、隐逸文化、农耕文化及相关的历史名人、民俗庆典、民间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2)历史建筑保护: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划将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物列为历史建筑。规划将现状13处风貌、品质较好的传统建筑公布为历史建筑,总占地面积4230方米
2.保护区划:
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同时,为了保护村落整体环境风貌,在保护范围外划定环境协调区。
(1)核心保护范围:东侧北侧以秀水河为界(包括秀水河),西侧以环村道路为界,南侧以从三路为界,共34754.33平方米,合3.48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东侧北侧以规划道路为界,南至张鄞公路北侧边界,西至村落建设用地边界。总面积为108332平方米,合10.83公顷。
(3)环境协调区:北至鄞江,西至悬慈村,东至洞桥镇,南至前门山,多为基本农田控制区。
(4)根据建筑自身风貌特点及规划要求,对核心保护区以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现状建筑进行整治模式分类,分别采用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拆除等六种模式。
修缮:对于风貌特色较为典型,质量较好的历史建筑,按其原有特征进行维修,可增设厨卫、水电管线等内部设施,改善居住条件。
改善: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复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内部允许进行室内装修,配置厨房、卫生间、水电管线等内部设施,提高生活质量。
保留:对于核心保护区内建筑质量好,同时对古村风貌影响不大,较为协调的建筑,维持现状,予以保留。对于核心保护区范围外,非沿街、沿河等对古村风貌有影响的建筑也予以保留。
整治:对于建筑质量较好,但风貌较差的现代建筑,通过立面整治达到与环境的协调,包括对其进行降层、平顶改坡顶、改造外观细部及色彩等方法处理。
改造:对于核心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对传统风貌有较大影响的建筑,在维持历史肌理的前提下,采用整体改造的手段进行处理,使其符合古村整体风貌。
拆除:核心保护区内,破坏传统院落格局及肌理的违章搭建,予以逐步拆除。另一类是建设控制地带内,出于恢复历史景观风貌格局要求而必须拆除的建筑。
3. 历史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保护:
(1)村落整体格局保护
保护鲍家墈环村皆水、环水皆山,山、水、村落三者相互依存,“溪河似金带,环抱鲍家墈”的基本格局。保护因环村秀水河而形成的古村形态,维护秀水河河道走势及其水利功用。深入分析鲍家墈村落肌理,分析其各房院落形态,并根据历史资料适度恢复历史院落,对堂前遗址作保护性景观设计。
(2)景观格局保护
保持村口、主广场、七星桥遗址区景观节点周边的开放空间特征或传统空间特征,拆除或整治障碍建筑物。重点保护及整治秀水河沿岸景观带,恢复传统水乡界面特征。
(3)街巷格局保护
保护秀水河沿岸环形村道,以及村内南北向八条巷道(由西至东分别为鲍元里弄、柏树桥头弄、食堂埠头弄、低桥头弄、高桥头弄、马食埠头弄、东弄堂以及地房弄),恢复因张鄞公路开通而逐渐湮灭的原南侧主村道。
(4)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除历史建筑外,鲍家墈村内尚有一些同时期建造,但后期改建较多,保存状况较差的传统民居,以及一些反映特定时代特征的公共建筑,同样对村落整体肌理形成具有较大作用,规划列为传统风貌建筑,要求参照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共十九处。
4.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1)村内现存历史环境要素
村内现存历史环境要素共三类,包括:古桥、河埠头、古树。
(2)山体
对村落四周的自然山体必须实行严格的保护培育,严禁乱砍乱伐和毁林开垦。同时应注重绿化和美化工程和季相变化,现状基本为杂木,规划可结合桃、李、竹等经济作物设置成大片多样化的观赏林,既能丰富村落外侧的景观面,也能完善古村的旅游景观体系。
(3)水系
秀水河是鲍家墈村落选址的重要地理环境要素,也是古村落格局、肌理形成的重要依据。重点保护水体、岸线、驳岸、栏杆、溪流断面的保护以及周边环境的改造完善。
(4)田园
保护古村周边环境协调区内的农田及田间道路。属于国家基本农田的,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不属于国家基本农田的,保护田园景观、传统作物和耕作方式,维持生态平衡,拆除影响田园景观的建构筑物。
六村庄建设发展规划
1.空间布局规划
鲍家墈古村的空间结构为:一环、一心、三区、六节点,传统建筑鳞次栉比,山水田相拥。
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管理设施、旅游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体科技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
3.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鄞江镇总体规划,鲍家墈村落南侧张鄞公路将成为镇区主要的对外交通干道(西环线),东侧为城市次干道。同时,在村落现状及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基础上,形成四个等级的道路结构。
(1)村庄外围城市道路:张鄞公路红线宽度28米,村东侧次干路红线宽度16米,其余为7-12米支路;村庄内部环村道3.2-3.5米,一级巷道0.6-6.2米,二级巷道1.5-5.2米;
(2)新村住宅建筑按每户0.5-1个停车位的标准配置;
(3)除消防需要等特殊情况外,机动车不允许在古村保护区内通行。
4. 基础设施规划
包括给水规划、排水规划、电力工程规划、电信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规划管网全部入地埋设,埋设路线不得穿越历史建筑,应主要沿街巷走向敷设。按照“先地下,再地上;先给水,排水,再供电、邮电、有线电视、路灯”的原则,考虑实施的便利和现有街巷尺度小等一些实际情况,宜采用共同管沟等措施解决现有宽度不足与管线地埋需求的矛盾,满足市政工程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