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章程建设实施方案3篇

章程是学校内部的“宪法”,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形成体系,为教育活动铺设起稳定运行的轨道。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学校章程建设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校章程建设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全面深化我市中小学校教育体制改革,建设品质优良的学习型学校,从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层面加快依法推进教育的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xx〕2号)等法律、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文化建设。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育法律和政策法规,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建设和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通过改进学校的行政管理,促进教育的内涵发展,为全市中小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基础。

(二)工作目标

阶段性目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辖区中小学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列入到本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中,列入到教育行政许可项目和工作经费预算中。要及时成立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中小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制定的章程内容和制订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公办中小学校要在2xx 年1月3日前完成章程的校内讨论审议程序,形成章程核准稿(草案),按照申请章程核准的材料要求和管理层级,上报到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学校的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参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要求执行。

总体目标在2xx年11月15日前,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本辖区学校的章程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总目标,基本建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必备的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法治体系。通过有序管理、有法可依,为强化学习型的现代校园文化建设和品质学校建设奠定重要的制度文化基石。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要突出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先进性的核心价值引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受教育者人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源本的内在规律,实现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双效统一。通过建设团结合作、平等互动、追求进步、成熟发展的学习型团队,建设学校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提高师生的快乐学习和校园生活的幸福指数,努力促进学校的和谐校园建设与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

弘扬法治精神。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管理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依据。事实证明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是保障现代教育体制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加强学校的法制建设对于维护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起到决定作用。我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更新办学观念,要加强校园法制建设,树立法治思维,以推动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为契机,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依法治理工作。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要遵循合法、民主、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建章立制工作与校园法治实践活动的有机统一,要始终将规则、程序、边界、信用、契约精神、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守法与维权等体现现代公民意识的法治精神贯穿于其中,通过将学校章程(草案)交由教代会审议以及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形成规范办学行为的根本规则,努力夯实依法治校和自主管理的坚实基础。

促进学校发展。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要坚持共性规范和个性特色、弘扬传统和与时俱进、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原则规定和具体操作、文本优化和贯彻落实的有机统一,努力夯实各项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要通过加强制度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文化品牌的稳步形成和学校办学质量的显著提升,这一过程应当成为学校转型变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学校在办学管理变革和制度文化建设上实现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由基教科牵头,其他科室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参与,成立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开展学校章程制度文化的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符进春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黄新琼副调研员兼任。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成员由上述单位指定的人员参加,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学校法制建设的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制订学校章程。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的“基本法”,是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我市具备法人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均应实现“一校一章程”,在2xx年1月3日前完成章程的制订工作。原来制订有章程的学校,必须按照新要求和学校的新变化,对章程做出相应内容的修改和完善。学校制订、修订和完善的章程,要立足于学校的校情,经过充分酝酿,集思广益,体现出合法性、基础性、发展性、人本性、特色性的原则,依据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大力弘扬先进的核心价值观和教育理念,凝聚党和人民的共同愿景,理顺和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的各种关系及运作规则,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提炼和升华学校的基本做法和文化传统,彰显出学校的品牌和形象,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优化教育资源、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已经发展为两个以上校区的单位法人教育集团,应当及时修订学校章程;由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教育集团,还应另行制订集团章程,明确各方的关系与运作规则,规范其权利义务和办学行为。

(二)清理规章制度。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各所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依托,全面系统地清理现在仍然在使用的过时的规章制度,做好校园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凡是与现行法律、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制度,均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要通过补充修改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必需的规则,来确保原来的制度与学校现行章程的一致性,形成在学校章程统领下具有完备的、可操作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予以信息公开和编辑成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特别注意建立和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宪法赋予公民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的各项制度,包括涉及教师的申诉制度、学生的申诉制度在内的两套校内救济制度,保护好教师和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建立健全师生与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主动化解校园矛盾纠纷,维护好教育的和谐与稳定。要建立健全校园的社团管理制度,丰富学生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积极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支持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三)完善践行机制。学校章程建设及其制度体系订立的关键,在于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所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和切入点,完善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改进和完善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等机构的职能,科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使学校章程的精神和内容能够体现在贯彻落实各项校园制度文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将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在普法工作中的亮点和有效载体,健全并运行到学校的民主管理机制和校园师生的权利维护机制中,并得到很好的践行。要积极营造科学和谐的校本制度文化环境,使师生能够在亲身实践与体验的参与中不断接受到现代教育法治理念,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法治精神,实现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的真正统一。

四、工作进度

(一)启动阶段(2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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