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妇女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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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妇女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为切实了解临河区妇女权益的保障情况,临河区妇联、妇儿工委办于9月份在部分镇、办事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企业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调研采取听汇报、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通过调研,我区妇女权益保障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成效

多年来,临河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区长任主任,财政、教育、卫生、公安、法院等33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妇女工作发展的实际,区政府先后两次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临河区妇女发展纲要》,并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了“五五”普法规划,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工作的法律氛围。几年来,全区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力量,积极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环境。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妇女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益等方面的保障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妇女政治权利保障得到加强。临河区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的要求,把支持和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妇女干部培训和选拔力度,为女干部创造良好的组织环境。几年来,我区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以及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有了显著提高。据统计,目前,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女领导干部配备率为100%;全区共有女干部5958人,占干部总数48.1%;副科级以上女干部282人,其中处级9人,科级正职95人,其他178人;2010年,区级人大代表211人,其中女性52人,占代表总数24%,政协委员172人,其中女性51人,占委员总数的29.7%,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单独或领衔提出的议案、提案数总体呈上升趋势。在基层妇女政治权利保障方面,我区积极鼓励基层妇女参与管理基层事务,在2009年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农村152个村的妇代会主任全部被选为村委会副主任,进“两委”率达100%;41个社区有46个妇代会小组,46名妇代会主任全部进“两委”。在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我区也涌现出许多女性优秀人才。

(二)妇女人身权利不断得到保障。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陈旧观念得到了改变,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普遍得到男性的尊重。针对妇女自身维权能力不强的实际,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了一整套组织网络。区公安局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区法院成立了“妇儿儿童合议庭”;司法局开通了“148法律热线”,成立了“妇女权益保护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站”。同时,区妇联、政法委、人大法工委等14家单位联合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聘任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聘任了一批“妇女维权工作志愿者”,建立了163个“基层妇女权益投诉站”,为妇女开辟了一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广大妇女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明显增强,80%以上的妇女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人身、家庭、财产权益。对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侵害妇女的案件侦破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逐年增多,全社会关心妇女权益的氛围日益形成。

(三)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得到维护。妇女普遍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一是统筹城乡就业得到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在录用公务人员时,区人事劳动部门坚持男女一视同仁,新录用公务人员中女性所占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也已消除性别歧视。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区

已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机构的执法职能作用。我区采取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手段,对侵害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区就业部门定期不定期的举办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班,为失业妇女更好地实现再就业掌握了一技之长。四是落实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免费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通过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女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五是社会保险扩面参保取得良好效果。2009年,参加养老保险的女职工达到40624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达到5864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达到5426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达到5540人,生育保险的覆盖率达到61.1%。六是严格执行退休政策。处级干部的退休年龄60岁,科级干部退休年龄55岁,高级知识分子、副科以下女干部、事业单位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岁,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50岁,退休工资按工龄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折合计算。

(四)妇女的受教育权益得到提升。随着我区教育环境的不断优化,男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观念不断深入,女性接受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状况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完善义务教育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开展希望助学工程、“春蕾计划”,积极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依法控制学生辍学,小学入学率为100%,小学生辍学率为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3.23%,其中女生毛入学率为103.0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女生毛入学率为92.4%。

(五)妇女的卫生健康状况不断改善。近年来,我区妇女卫生保健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妇女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专家义诊、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联络卡等形式,为农村妇女“送医、送药、送健康”,为广大妇女提供健康服务、传播健康知识、开展体检义诊,在全区普及了妇女保健知识,增强了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计生、民政、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免费婚检制度,把优质服务扩展到婚前和孕前。2009年,全区农村参加合作医疗22.85万人,参合率98.5%;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2%;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了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2010年,我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实行现场直补。

(六)农村妇女享有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我区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特别是1996年国家出台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后,区镇两级政府均成立了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完善二轮延包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坚持民主协商、公开公平公正和男女平等的原则,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方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在民主参与、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各镇各村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微调,有效地化解了人地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婚嫁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土地延包工作完成后,各镇依托地域优势确定了适合本地发展的农业特色产业,形成了蔬菜、粮食、畜牧等特色支柱产业基地,充分调动了农村妇女依托土地致富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妇女政治权利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配备了女领导干部,13个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大部分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但7个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为14.3%,距《临河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10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村级“两委”成员中女性的比例为31%,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妇女人身权益侵害不容忽视。一是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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