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钻)合同修 - 副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编号:ZJ-J2015 检测合同书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检测方: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山水名城二期项目(C1、D1、商业1、商业2)桩基础超前钻检测任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检测内容及要求
1.1工程名称:山水名城二期项目(C1、D1、商业1、商业2)
工程地址:五指山市
1.2地基类型:
1.3试桩类别:
1.4检测类别:委托
1.5检测项目及数量:检测桩基础桩位下中风化岩石层的埋置深度及中风化岩石层岩石特性。

1.5.1超前钻土层:抽检数量根,共计米。

抽检桩位由设计院、委托单位、监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确定。

1.5.2 超前钻岩层:抽检数量根,钻米/根,共钻米。

抽检桩位由设计院、委托单位、监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确定。

1.6试验及报告编写依据
1.6.1 JGJ 106-2014
1.6.2 GB 50007-2011
1.6.3 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双方负责义务
2.1甲方负责义务:
2.1.1负责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1.位置平面图;2.工程地质报告;
3.现场施工记录等。

2.1.2协调落实试验位置并协助乙方作好试验平台的准备工作。

2.1.3负责进场道路及试验场地的平整、清障工作,提供照明及电源条件。

2.1.4通知乙方按规定时间进场试验。

2.1.5负责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检测费。

2.2乙方负责义务:
2.2.1负责现场试验的设备条件和人工,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项目和依据标准施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2.2由双方议定时间进场检测。

在完成检测后即时通知试验结果,并在一周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2.2.3在试验期间,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文明施工要求及劳动纪律。

2.2.4 每桩一孔专探入岩深度应符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
程》之规定,为桩基施工验收提供有效的数据。

2.2.5 根据钻探成果表明,各钻孔成果资料可以作桩基础施工的
依据,勘察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勘察目的,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

三、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3.1超前钻土层(含强风化岩石层):以70 元/米计,以实际
检测数量结算(双方签字盖章)。

3.2超前钻岩层(中风化岩石层):以180 元/米计,按地质勘探相关规范及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数量结算。

凡是中风化岩层要经工程部认可。

3.3本工程检测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
3.5付款方式: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在向甲
方提供正式报告前,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检测费全额(计元)。

3.6 提供发票:在向乙方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供足额发票,否则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检测费,且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
4.1甲方若中途增加其他试验任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增加部分的检测费。

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费用全部结清、甲方收到检测报告之日终止。

甲方:乙方: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77-1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美舍河支行营业部
帐号:26750502758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