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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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完整word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1 总则 02 术语 (1)3 绿道功能与组成 (2)3。

1 绿道功能 (2)3。

2 绿道组成 (2)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4。

1 绿道分级 (4)4.2 绿道分类 (4)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5)5.1 规划设计原则 (5)5.2 规划设计成果 (6)6绿道选线 (9)6。

1 基本要求 (9)6.2 分类选线 (10)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12)7.1 绿道游径系统 (12)7。

2 绿道绿化 (15)7。

3 绿道设施 (16)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22)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23)1 总则1。

0。

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

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

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

0.1 绿道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9.18•【字号】川环办发[2007]149号•【施行日期】2007.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07]149号)各市(州)环保局、生态办、各有关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四川生态省的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为了使各市(州)和县(区)在编制建设规划和专家对规划进行咨询与评审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突出区域特色的基础上,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规划编制与评价标准,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征求意见稿)》(见川生态办发[2007]1号)中拟删除的指标,在规划编制时暂作参考指标处理,不列入考核指标,拟修改的指标以总局修改指标作为考核指标,其他未修改的指标不变。

在各地规划编制评审前,如国家环保总局正式下发新的指标,应以总局指标为准作相应调整。

附:《四川省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九月十八日附件:四川省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一、导则1. 总则1.1 任务的由来说明所规划地区党委、政府关于创建生态区域的决定,和委托编制规划事宜等。

1.2 ?/font>婊嘀频姆段?规划区域的范围为规划涉及的市、州、县、区行政辖区,说明规划区域的区位关系,面积等,并用图示标明其地理位置。

1.3 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的目的和意义1.4 ?/font>婊嘀频囊谰?(1)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2)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2005〕121号)(4)四川生态省建设的相关规定(5)《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6)四川生态功能区划(7)地方相关相关总体规划和部门规划2. 基本情况与趋势分析2.1 ?/font>匀坏乩碜纯?包含规划区域的地质、地貌、气候、水系(用卫星影像图展示)、土壤、植被、生物物种多样性与珍稀野生动植物等。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技术指南(导则)》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技术指南(导则)》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技术指南(导则)》(征求意见稿)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促进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融合,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明确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的任务、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

2 术语和定义2.1三区三线“三区”指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1。

2.1.1城镇空间城镇空间是重点进行城镇建设和发展城镇经济的地域,包括已经形成的城镇建成区和规划的城镇建设区以及一定规模的开发园区2。

2.1.2农业空间农业空间是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地域,以田园风光为主,分布着一定数量的村庄。

农业空间包括耕地、基本农田、园地、畜牧与渔业养殖等农业生产空间,以及农村居民点等生活空间3。

2.1.3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4。

1《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厅字[2016]51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2.1.4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空间边界5。

2.1.5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6。

2.1.6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7。

2.2资源承载力指在可以预见到的期间内,利用本地能源及其自然资源和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其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水平条件下,该国家或地区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8。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标书方案 (3)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标书方案 (3)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标书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的重要方式,也是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编制标书方案是必要的。

本总体规划编制标书方案旨在确定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目标、规划原则和编制程序,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编制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规划内容1. 规划目标:明确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目标和保护重点,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范,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修复,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2. 规划范围:确定自然保护区的边界范围和保护级别,确保规划编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兼顾自然保护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

3. 规划原则: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特点和需要,制定适应性强的管理原则和保护措施,充分保障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4. 规划编制程序:制定规划编制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编制内容和评估指标,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编制方法与技术支持1. 采用综合分析方法,结合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和管理需求,对规划编制的各环节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2.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生态模型等,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和评估,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3. 开展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征集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规划编制提供更多的支持与参考。

四、计划安排与预算1. 制定详细的计划安排,明确各项任务的执行时间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规划编制的顺利进行。

2. 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充分考虑规划编制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投入的科学性。

五、编制成果与应用1. 生成详细的规划编制报告,包括规划目标、范围、原则和具体措施,确保规划编制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2. 将规划编制成果运用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实践中,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修复。

环境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模拟训练含答案(5)

环境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模拟训练含答案(5)

环境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模拟训练含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姓名: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第一套一.单选题(共20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实行()。

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A.分地域规划制度B.分流域规划制度C.统一规划制度D.地方规划制度2.【真题】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下列规划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是()A.全国地质勘查规划B.全国矿产资源规划C.某省稀土资源总体规划D.某国家规划矿区开发利用规划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

A.监督管理B.统一监督管理C.监控管理D.统一监控管理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

A.建设单位监测B.建设单位评估C.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D.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评估验收5.【真题】某建设单位按一、二期建设两条相同的生产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一、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均应当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B.一、二期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一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C.在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二期项目建成前完成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一期项目建成后应当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项目建成后可不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绿色生态城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V2)-120620

绿色生态城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V2)-120620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绿色生态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绿色建筑、市政、 能源专项规划的编制。 •本导则适用于规划建设控制范围应在2~10万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城区。其它规模 绿色生态城区可参照执行。
规划层次
本导则将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三个层次。
1 总则
规划期限:
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应对更长远的发展做出前瞻性安排。 控规和专项规划没有期限限制,但在编制总体规划时,要求编制起步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 绿色生态城区总体规划
2.1 基本要求 2.2 现状诊断 2.3 用地规划 2.4 交通规划 2.5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6 生态环境规划 2.7 成果要求
1 总则
1.总则 1.1 目的与意义 1.2 适用范围 1.3规划层次 1.4 规划原则 1.5 规划内容 1.6 规划期限 2. 总体规划 3. 控制性详细规划 4. 专项规划 5.术语
规划内容
•本技术导则内的所有规划均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各地方性相 关规范等要求,并进行现状条件分析和相应的前期规划专题研究。 •现状条件分析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外,应包含生态诊断方面的内容,生态诊断包括 自然资源条件分析、用地现状分析、城市生态承载力分析等。 •总体规划应包括但不仅限于用地规划、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规 划内容,可根据各绿色生态城区的特点,在总体规划中体现各规划内容中的强制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有控制地块规划及绿色生态相关的指标体系。对于有条件的绿色生态城 区可包括控制单元规划。 •专项规划应包括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能源利用专项规划。
2 总体规划
1.总则 2. 总体规划 2.1 基本要求 2.2 现状诊断 2.3 用地规划 2.4 交通规划 2.5 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 2.6 生态环境规划 3. 控制性详细规划 4. 专项规划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一、总论要求。

简要介绍自然保护区的概况及保护价值、规划编制的目的、背景、编制依据,自然保护区的性质及主要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区类型、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面积(必须与国务院批复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相一致),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思路、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概述)。

二、自然保护区概况要求。

包括位置与范围、历史沿革与法律地位、自然环境、社区情况、土地利用状况、基础设施等。

(一)地理位置与范围。

包括地理位置、四至边界。

(二)历史沿革与法律地位。

包括历史沿革、自然保护区设立、管理机构建设、资源管理及执法权限等。

(三)自然环境。

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候、土壤、生物资源、旅游资源状况、自然灾害等。

(四)社区情况。

包括从区内和周边两个角度,论述行政区域、人口数量与民族组成(核心区、缓冲区如果有常住人口的,要单独描述)、公共基础设施、地方经济情况和社会发展等。

(五)土地利用状况。

包括土地与资源的权属(国有土地要注明林权证上所标明的使用权人)、地类构成、利用程度等,集体林区要说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使用及林农合法权益保护等情况。

(六)基础设施。

包括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基本交通、电信等情况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情况。

三、保护现状及评价要求。

包括保护管理现状、保护管理评价等。

(一)保护管理现状。

包括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采取的保护管理措施。

(二)保护管理评价。

包括自然资源评价,要根据自然保护区类型和保护对象,对野生动植物、湿地、景观等资源进行评价,其中主要保护对象还需明确分布区域、分布方式、多度或频度。

保护价值评价,要从多样性、稀有性、自然性、典型性、脆弱性、面积适宜性、生态区位、潜在保护价值、科研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

有效管理评价要从管理机构、管理体系、法规体系、管理队伍、管理权限、管理水平、信息化、科研宣教能力、社区协调、自养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存在问题及对策,要从管理难度、发展基础、社区矛盾、特殊困难等方面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向,并体现在规划任务中。

生态保护区域规划编制指南

生态保护区域规划编制指南

生态保护区域规划编制指南1. 引言生态保护区域规划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旨在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规划编制方法和原则,以帮助规划人员有效地编制生态保护区域规划方案。

2. 规划目标生态保护区域规划的目标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2.1 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规划应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自然生态过程和关键栖息地,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

2.2 可持续利用:规划应平衡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3 社区参与:规划应鼓励广泛的社区参与,加强社区对于生态保护区域的认同感和保护意识。

3. 规划编制步骤3.1 数据收集与分析:首先,收集有关保护区域的基础数据,包括地形、气候、土壤、物种分布等方面的数据。

同时,进行生态系统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了解区域的生态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2 目标设定: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明确生态保护区域规划的目标和保护重点。

制定具体的目标指标,如增加濒危物种数量、改善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等。

3.3 空间规划:根据目标设定,确定生态保护区域的边界和功能分区。

划定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和可持续利用区,确保合理的生态联系和生境质量。

3.4 制定管理措施: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资源利用管理、生物安全措施、监测与评估等。

同时,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主体,并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3.5 规划实施与监测:制定规划实施计划,明确各项措施的实施时间和责任。

定期进行规划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规划方案。

4. 规划编制原则4.1 综合性原则:规划应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确保生态保护区域规划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4.2 可持续性原则:规划应立足于长远发展,注重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3 公众参与原则:鼓励广泛的公众参与,增加社区居民和相关利益方的参与程度,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技术导则》

《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技术导则》
II
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6.2.2 规划原则与目标...............................................................29 6.2.3 区域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评估...................................30 6.2.4 能源需求预测...................................................................31 6.2.5 区域建筑能源规划...........................................................31 6.2.6 能源节约策略及节能分析...............................................31 6.2.7 能源规划评估...................................................................32 6.3 分项指标....................................................................................... 33 7、可持续水系统....................................................................................... 34 7.1 技术路线....................................................................................... 34 7.2 规划编制内容............................................................................... 34 7.2.1 现状分析...........................................................................34 7.2.2 规划原则与目标...............................................................35 7.2.3 给水系统规划...................................................................35 7.2.4 污水和再生水回用系统规划...........................................36 7.2.5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和雨水回用规划...............................37 7.2.6 建筑节水措施...................................................................37 7.2.7 水的碳足迹.......................................................................38 7.3 分项指标....................................................................................... 38 8、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0 8.1 技术路线....................................................................................... 40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方案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方案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为进一步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化建设(一)总体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

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二)管护设施建设1、保护管理站(点)自然保护区应设立保护管理站(点)。

保护管理站(点)数量及其管理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主要人为活动区域。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

保护管理站(点)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13•【文号】环发[2006]158号•【施行日期】2006.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实现“十一五”生态保护目标,加速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二○○六年十月十三日附件: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录一、全国生态保护形势(一)“十五”工作回顾(二)生态环境现状1、主要问题2、成因分析(三)机遇与挑战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保护优先2、分类指导,分区推进3、统筹规划,重点突破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三)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2、具体目标三、重点领域及主要任务(一)深化自然生态保护工作1、完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2、推动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3、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4、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二)强化区域生态保护监督与管理1、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2、提高生物多样性履约和管理能力3、重视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三)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力度1、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2、综合防治土壤污染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4、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四)巩固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1、深化生态省、生态市和生态县建设2、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3、大力开展生态村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三)创新生态保护政策(四)加强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五)建立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六)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七)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一、全国生态保护形势(一)“十五”工作回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五”期间,先后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把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总纲》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总纲》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总纲》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5.11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24.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标准化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第14号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总
纲》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现批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总纲》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总纲》(HJ 1359-2024)
本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
()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5月11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附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环 境 保 护 部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3 —目 录1 总则 (5)1.1工作目的 (5)1.2指导思想与原则 (5)1.2.1指导思想 (5)1.2.2基本原则 (6)1.3编制依据 (7)1.4规划期限、范围 (7)2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8)2.1组织实施 (8)2.2调查、收集资料 (8)2.3编制规划大纲 (8)2.4编制研究报告和规划文本 (8)2.5规划论证及公众参与 (9)3 规划成果要求 (9)3.1规划研究报告 (9)3.2规划附图 (9)3.3规划文本 (10)附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报告书编写提纲 (11)附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报告书编写说明 (14)— 4 —— 5 —1 总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需要国家和地方共同管理,并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的区域。

保护和管理重点生态功能区,对于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协调流域及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和地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管理和建设,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环发〔2007〕165号),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的编制。

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可参照本导则编制。

则1.1 工作目的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恢复和提高区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维护和提高区域提供各类生态服务和产品的能力,促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国主体功能区发展空间格局的形成。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31•【文号】环办函[2012]400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环办函[2012]4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国科学院、海洋局办公厅(室):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申报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1制定目的为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范。

2材料范围2.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及附图、调整论证报告、彩色挂图、音像资料和图片集。

2.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应当提交相关土地/海域权属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海域管理协议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需提供海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需要而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的立项依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相关协议等材料或复印件,详细说明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区域内所涉及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安置情况,以及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方案。

2.4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等材料需用A4纸印制,同时提交OFFICE 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图件需提交JPG等图片格式的电子文件。

(完整word版)总纲和生态导则中关于敏感区的比较

(完整word版)总纲和生态导则中关于敏感区的比较

HJ2.1-2011 总纲HJ 19-2011 生态影响导则2.4 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主要包括:A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B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C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6 特殊生态敏感区指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

3.7 重要生态敏感区具有相对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如遭到占用、损失或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较严重,但可以通过一定措施加以预防、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

3.8一般区域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说明:1、同属A类敏感区和特殊生态敏感区的有: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2、同属B类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的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涸游通道、天然渔场等。

尤其注意:天然林是一般区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环境敏感区:1 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内容要点如下:前言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

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

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

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 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3.1 内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 内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 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 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 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 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 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一)总体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

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路网包括干道、便道和巡护步道。

干道用于连结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交通干线,路面等级应满足晴雨通车要求。

便道用于连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保护管理站(点)、瞭望塔(台)、监测点和居民点等,标准应达到通车或人员便利通行要求。

自然保护区还可根据巡护需要,依自然地势设置自然道路或人工修筑阶梯式道路作为巡护步道。

海洋和内陆水域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立码头。

4、巡护执法设备自然保护区应配备必要的巡护、执法、取证设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执法装备等。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内容要点如下:前? 言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

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

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

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 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3.1 内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 内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 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 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 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 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 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一)总体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

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二)管护设施建设1、保护管理站(点)自然保护区应设立保护管理站(点)。

保护管理站(点)数量及其管理范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内主要人为活动区域。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

保护管理站(点)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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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1.总则
1.1任务的由来
1.2必要性和意义
1.3规划编制的依据
2.现状分析与评价
2.1自然地理状况
2.2经济、社会状况
2.3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2.3.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成就
2.3.2生态环境退化状况及其原因分析
植被退化状况:草地、森林的退化状况。

土地退化状况:水土流失、沙漠化、盐渍化等。

水生态失衡状况:江河断流、洪涝、湖泊萎缩、地下水位下降等。

污染状况: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

生物多样性破坏状况:物种减少、退化等。

2.3.3生态环境退化的影响
对社会的影响
对经济的影响
对环境的影响
2.4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分析
2.4.1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
土地资源的可开发利用量及其对人口和经济的承载力的分析,如在保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下,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可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

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及其对人口和经济的支持能力的分析。

草场载畜量分析,为限牧措施提供依据。

森林资源的可采伐利用量、可再生能力的分析,为森林利用方式与利用量的确定提供依据。

2.4.2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限制因素分析
自然因素
经济因素
社会因素
政策因素
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1规划的指导思想
遵循《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各项原则,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为中心,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加强法制,严格监管,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2规划的基本原则
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是通过分析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和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以及二者相互作用的规律,依据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要采取的措施。

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3.2.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是为了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退化地区实施抢救性保护。

因此,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这些地区的生态保护,防止生态环境继续退化。

同时,采取适当的生物和工程措施,尽快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功能。

3.2.2生态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调整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产业结构,最大限度地减轻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达到保护生态功能的目的。

3.2.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规划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地区的重点生态问题,实现重点突破。

同时,应当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分步实施。

3.2.4因地制宜,坚持自然规律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相结合的原则。

规划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在经济、技术上可行。

3.3规划的技术路线
规划工作应在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总体目标、主要建设领域和主要建设任务,并做好规划的论证、批准工作。

4.规划目标的制定
规划目标的制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是规划的关键环节。

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遏制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制定规划目标时要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目标相一致,要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相结合,并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经济、技术上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在时间上应分为近期(2005年)、中期(2010年)和远期(2015年)三个阶段目标。

4.1经济发展目标
确保区内人民群众的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逐步得到提高;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生态经济。

4.2社会发展目标
区内人口密度合理,文化素质得到提高,生态环境意识明显增强。

4.3生态环境目标
退化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与重建,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5.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

5.1主要任务
5.1.1建立管理机构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

5.1.2划定生态功能区
按照自然特点、环境现状、社会发展需要和保护与恢复生态功能的要求,在
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划定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制定各分区的生态保护目标和措施。

5.1.3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
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利用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利用项月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开展资源开发利用的执法检查。

5.1.4调整产业结构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寻求替代产业,改变区内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生态经济。

5.1.5开展生态恢复与重建
对区内退化的生态功能,采取虱适当的生物和工程措施,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功能。

5.1.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与监测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生态保护技术和生态破坏恢复治理技术的研究,开展生态监测,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

5.2分区措施
5.2.1江河源头区
采取退耕退牧还草(林)、草地封育、发展生态牧业、适当移民等措施,解决超载过牧,粗放耕作等引起的草地退化与沙化,提高江河源头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功能。

5.2.2江河洪水调蓄区
采取退耕还湖还沼还草、移民、调整农林牧渔产业结构等措施,解决人水争地、湖泊萎缩、湿地破坏、洪水调蓄功能下降等问题,尽快遏制湿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5.2.3重要水源涵养区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封山封滩育林育草等措施,加强水源涵养区林草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5.2.4防风固沙区
采取退耕还林还草、围栏封育、发展可替代能源等措施,解决风沙区燃料、饲料短缺问题,恢复林草植被,遏制沙化土地的扩展,减轻沙尘暴危害。

6.效益分析及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评估
6.1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项目及资金安排
6.2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分析
6.3经济‘技术可行性评估
包括对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环境容量进行分析、预测。

7.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7.1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2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
7.3管理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环境管理政策、资源利用政策、产业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管理制度等。

7.4资金筹措
7.5监测与科学研究计划
7.6宣传教育及培训计划
8.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批准
地方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由生态功能保护区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论证,经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由生态功能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论证,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同意后,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附:
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写提纲
1.总则
1.1任务的由来
1.2必要性和意义
1.3规划编制的依据
2.现状分析与评价
2.1自然地理状况
2.2经济、社会状况
2.3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2.3.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就
2.3.2生态环境退化状况及其原因分析
2.3.3生态环境退化的影响
2.4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分析
2.4.1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
2.4.2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限制因素分析
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1规划的指导思想
3.2规划的基本原则
3.3规划的技术路线
4.规划目标的确定
4.1经济发展目标
4.2社会发展目标
4.3生态环境目标
5.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5.1主要任务
5.1.1建立管理机构
5.1.2划定生态功能区
5.1.3加强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
5.1.4调整产业结构
5.1.5开展生态恢复与重建
5.1.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与监测
5.2分区措施
5.2.1江河源头区
5.2.2江河洪水调蓄区
5.2.3重要水源涵养区
5.2.4防风固沙区
6.效益分析及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评估
6.1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项目及资金安排
6.2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分析6.3经济、技术可行性评估
7.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7.1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2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
7.3管理措施
7.4资金筹措
7.5监测与科学研究计划
7.6宣传教育及培训计划
8.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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