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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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制度平稳运行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宜政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长期开展,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促进医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助力健康安庆建设。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统招统录统管的工作机制、相关衔接政策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省级统一考核制度。

2018年计划招收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71人,重点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全市二级及以上医

疗机构新进临床岗位的本科及以上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到2020年所有新进临床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年培训期完成后结业考核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新进培训人员

(一)培训对象

1.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并轨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培训计划内容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规划、医疗机构年度需求、基地核定规模向培训基地下达年度分专业培训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通过考试形式,招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委派人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基地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培训并考核,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医院组织实施,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执业医师

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必备条件。结业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3万元/年·人的标准予以补助;省财政按照1万元/年·人的标准予以配套补助,补助经费下拨到培训基地,原则上80%用于培训对象生活补助,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统筹兼顾,目标管理。分解下达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培训质量控制,严格实施考核,坚持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相结合。加强督导评估,健全评估考核办法,完善精细化管理。

对于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养,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任务按照各地人口基数及培训人数分配到各地各单位,紧缺专业培训选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地要积极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派人员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兼顾做好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培训的选派工作。

(二)加强宣传,强化责任。各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着眼长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做到应培尽培,并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卫生计生委卫科教秘〔2015〕183号要求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相关待遇。各培训基地医院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体系、教学管理体系,完善教学、生活条件,做好培训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诚信管理,确保落实。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于不诚信行为将予以通报。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至少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因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其退出培训的,纳入对所在县(市)或单位的目标考核扣分,并将与医院评审等工作挂钩。

(四)强化督导,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基地管理,督促基地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目标管理,围绕提高培训质量、落实培训期间待遇两大关键环节狠抓制度落实,推动政策落地、狠抓培训质量、加强全科和其他紧缺人才培养;实施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专业)基地实施退出机制,推动整体工作提质提速。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

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宜政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使其达到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确保到2020年末达到每万城乡居民2名全科医生目标。

(二)年度目标:组织实施2018年省卫生计生委下达我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计划安排培训任务数35名(培训人员数量以省卫生计生委正式文为准)。通过加强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培养符合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岗位要求的全科医生队伍。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中医药管理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范围:主要从全市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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