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依据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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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依据和技术要求

1、二维地震

生产前的试验工作:

⑴生产前的试验工作目的及要求

试验目的及要求:试验遵循先点后线,点线结合,单一因素变化的原则进行,选择最佳采集参数,提高原始记录的质量。正式开展地震工作前,应在区内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采集参数试验,试验点及试验线以能代表全区的基本地质情况为原则,初步确定在预查区内选定5个点和4km测线进行采集参数试验(试验段物理点不再重复计入地震工作量):

⑵仪器设备

使用408UL地震采集系统和主频为60Hz检波器串(2串2并)进行数据采集。激发方法采用炸药震源激发。

⑶生产前的试验工作

①试验点

根据测区地震地质条件的特点,合理地布置试验点进行试验,并调查全区潜水位变化情况及干扰波发育特征。影响地震效果的激发因素主要包括:药量Q:在保证信噪比的前提下,适当选择小药量,以提高分辨率。

井深:井深应选在潜水位下3~5m处激发,在松散沙沉积物地段,一定要在松散沉积物下面激发,以避开其对地震波的强烈吸收作用。具体井深和井组合方式待试验后定。

接收因素:采用主频为60Hz的数字检波器,采用2并2串组合堆放。

②试验线:建议地震生产试验工作选择2条地形条件好、地表障碍少、观测系统完整的主测线进行观测系统参数的试验。利用试验点得到的最佳因素,在线上进行叠加次数对比试验,试验线完成后立即送计算站处理,据试验结果确定地震勘探的施工参数。

二维地震勘探质量要求:

⑴测线布置原则:主测线基本垂直地层走向,联络线与主测线垂直,形成正交测网。

本区有村庄、河流等影响地震施工,造成局部叠加次数降低,可采用变观加

以弥补,为了少空炮少变观,取得好质量的剖面,布设前应做好踏勘工作,尽量避开障碍,将测线布成直线。如遇障碍物无法连续施工时,依据规范可在整道上提前转折,转折角不大于6°,转折段偏离原设计位置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3线距,并应及时回到原设计的测线位置和方向上;采用转角仍不能避开障碍时,测线可平行移动不大于1/4线距。地震测线应按设计进行测量。测点坐标与高程的测定使用实时差分测量。测线号和测线桩号应由西向东,由南向北递增。测线桩号以米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⑵使用实时差分测量,参考站可以设在已知的控制点上,也可利用其他经检核的差分参考站。参考站连续发展不能超过3次。每次发展的参考站都应该检核,检核限差:△x≤0.2m,△y≤0.2m,△h≤0.4m。参考站可以作为导线测量的起、闭点,而导线点不能作为参考站。在每日施工前、搬至新的参考站前和GPS手簿的数据或参数更新后,应复测2个以上的测点或1个控制点进行检核方能施工。

⑶每条测线的复测率应达到该线测点数的1%,二维测线的端点应重复检核。复测核检限差:△x≤0.6m,△y≤0.6m,△h≤1.0m。测量原始数据和计算成果必须有专人检查和核算,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⑷测量精度要求

根据《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MT/T 897-2000)测量精度要求为:

激发点、检波点对附近控制点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大于5m。

激发点、检波点对附近控制点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5m。

⑸低速带测定

低速带调查方法采用折射法和微测井相结合,重点了解浅层岩性变化及低速带变化规律,为资料解释提供依据。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工作量。

⑹现场施工技术要求

①野外技术人员应认真学习部颁《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严格执行规范及设计要求,提高资料采集质量。

②认真做好仪器测试、年、月检和检波器测试等工作,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③建立现场计算机处理工作站,及时对试验资料、生产资料处理,指导野外生产。

④项目组应做好“三边”工作,对施工区的地表、潜水位、浅层地质条件认

真分析,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⑤放炮前要录制环境噪音,对噪音大的道必须重新埋置。

⑥测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测,并及时交项目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⑺质量要求

地震勘查质量检验与评价标准执行《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MT/T897—2000)。

①野外数据采集空炮率不大于7%;

②原始炮记录甲级率应不低于40%;

③物理点合格率:全区合格率不低于98%,单条测线合格率不低于95%;

④资料处理Ⅰ+Ⅱ类剖面达到80%以上;

⑤时间剖面交点闭合差小于1/3视周期;

⑥测量各项精度均满足规范要求。

⑦评价标准按《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执行。

2、物理测井

本次预查的测井工作应严格按照《煤炭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080—2010)开展工作。并参照部颁发的《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制定的《实施细则》为标准进行验收评级。煤层测井成果质量:优质层达90%,合格层达10%,优、合格率达100%。钻孔测井综合质量:甲级孔达90%,乙级孔达10%,甲、乙级孔率达100%。

⑴测井仪器及质量要求

①采用设备为数字测井仪器。

②测井使用的仪器设备须严格按照测井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校和测试。测井资料按规程要求,加强测井工作的野外和室内验收工作,在取全取准野外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室内测井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提高测井工作的地质效果。

⑵测井数据采集

①对煤岩层按规范规定的采样间隔进行数据采集:目的层段不大于5cm;其它层段可不大于10cm(特殊要求除外)。全孔测井参数不少于5种:视电阻率、自然电位,自然伽玛,伽玛伽玛、声速、井斜、井温、井径。含煤层段必测参数

不少于4条;非含煤段不少于3条参数,因预查区面积较大,为全面掌握区内地温及地层物性资料,2个钻孔均进行井温和声速测井。

②各种参数的测量技术符合《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要求

③原始记录要准确、齐全,清楚。

④在现场完成资料的质量评价及成果质量初步评价。

⑶测井资料处理与解释

①测井结束后,应及时验收全部原始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②按规范完成资料预处理

③选适合于施工区地质地球物理特征的岩性识别及分析方法,岩性解释成果与采样率较高的岩心应基本符合。

④处理内容符合测井任务的要求;最终成果按现行标准评定等级。

⑤必须同时提交电子形式的野外原始记录和最终数据库。

3、工作标准

(1)工作标准中未明确的内容或存在与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时,执行现行规范、标准或规定。

(2)项目管理工作执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13号)。

(3)本项目管理须满足河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公室对地勘基金项目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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