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麦金太尔的美德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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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麦金太尔的美德实践性

作者:杨华生

来源:《知与行》2017年第09期

[摘要]围绕麦金太尔的美德观对其提出的实践这一概念进行分析,是理解其伦理思想的重要任务。这个任务有两个主要目的:第一个主要目的是探讨具有实践性的美德是如何处理道德判断问题的。实践和美德是两个独立概念,并且实践是美德的背景,它们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对两者关系的考察是探究麦金太尔思想的重要前提。这个考察处理的关键问题是美德究竟是否真正脱离了实践的范围。麦金太尔的回答并不十分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最直接的方法依旧是从二者的概念分析入手。在此基础上,具体从概念、含义以及与美德的关系等方面,将麦金太尔的实践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进行合理比较和考察,以理解麦金太尔道德哲学的亚里士多德主义。麦金太尔思想研究者们通常会提及他的历史的方法,最典型的体现是他对美德进行了历史考察,并提出美德传统。他是十分重视传统的,他主张美德有它的历史的传统。因而,对实践概念进行分析的第二个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理解实践的来源和本质来充分认识其与传统的关系。对美德实践性进行多角度地分析是基本的原则,因为麦金太尔对实践和美德的关系论述是多角度的,也是详尽复杂的,并且分析的主要逻辑是概念分析到概念比较,从内容上讲,就是以美德概念为前提,对美德实践性的具体含义进行梳理、分析。同时,以麦金太尔的伦理思想倾向为基本依据,合理对实践性这一特征对美德概念的意义进行阐释。而这两个目的重要意义就是更好地理解麦金太尔的美德思想对现代道德哲学问题的影响。除此之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麦金太尔实践概念的现实意义也是值得关注的,因为它本身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具有一定关联。

[关键词]麦金太尔;美德;实践性;传统;功利主义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7)09-0151-05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在伦理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社会科学哲学和哲学史领域著书颇丰。他最负盛名的作品《追寻美德》(1981)促成了美德伦理学的伟大复兴。此后,他又发表了《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样式》《依赖性的理性动物》等,可以说这些作品代表着麦金太尔后期思想中道德思想的重要地位。与罗尔斯相同,麦金太尔这些作品的问世,在理论上是对现代道德出现的种种矛盾进行了批判。举例而言,他看到了道德功利主义会导致个人道德价值和观念的独立分散,如果这样的话,想要去建立一种统一道德法则去规范人们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同时,他也不赞同美国社会流行的经验主义下的道德,因为道德如果是经验的,道德法则就很难具有普遍性。通过例子,我们发现他对西方的现代道德非常不满,而在他的那些作品中,也有所提及。他在《追寻美德》中,着力分析和批判了道德情感主义,甚至说现代道德呈现出一种空洞性。并且在那一系列作品中麦金太尔试图去分析导致现代道德出现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并且他于其中表达了对实质性道德的一种追求。在道德哲学上他被称为一种亚里士多德主义,主要原因在于他的美德概念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而来。那么他对实质性道德的追求是否体现在他在美德思想上做出的努力呢?或者说美德思想的一个意義就是在表达这个追求呢?当然麦金太尔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就美德的概

念(在《追寻美德》里,这种概念有个完善过程)而言,它体现了美德的实践意义。这个实践意义说明了麦金太尔对道德的追求绝非是空洞的。另外,因为麦金太尔是重视传统的,所以,如果要对美德的实践性进行研究,除了充分分析相关概念并进行逻辑论证外,还应注意对作为传统的美德进行历史性考察,最后再分析和总结研究它的一些意义。

一、实践性的界定

麦金太尔认为,需要对实践的概念进行重新解释,一方面是因为现代道德哲学已经丧失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道德传统,另一方面,也是为自己的论证做一定的辩护。他的实践概念实际上依然来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观,并且继承了后者的善观念等。从某种程度上讲,麦金太尔的实践概念并没有脱离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实践的基本内涵。从概念分析入手,对麦金太尔的实践观进行简要地概括,是探索美德与实践关系的前提。

(一)麦金太尔与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践的概念

麦金太尔的美德学说被称为一种亚里士多德主义,而两者也都关注关于美德的实践。我们先来看看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践”的定义:实践是本身即是目的的活动。有学者认为,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将实践置于伦理学语境之中考察的哲学家,这样的话,实践就获得了一种伦理意义。实际上,亚里士多德也是一直把实践置于伦理学的范围之内。从这个定义里,我们需要注意,实践是一种活动,但不是每个活动都是实践。它的核心在于“本身即是目的”。亚里士多德考察了目的和利益的关系。因而,亚里士多德的道德观多以目的论来评价之,他认为,如果有多种的目的在人们的行为中体现,那么“善就是它们的总和”[1]。在麦金太尔那里,实践也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定义:“我想用‘实践’意指任何贯融的、复杂的并且是社会性地确立起来的、协作性的人类活动形式,通过它,在试图获得那些既适合于这种活动形式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这种活动形式的优秀标准的过程中,内在于那种活动的利益就得以实现,结果,人们获取优秀的能力以及人们对于所涉及的目的与利益的观念都得到了系统的扩展。”[2]187这是麦金太尔给了实践一种特殊意义。很显然,这个定义是复杂的,假如说通过这个定义去考察现实活动时,很难去确定实践的范围。但是这个定义的最核心的要素是那种活动的“内在利益”。麦金太尔十分重视这个“内在利益”,虽无明确的概念,但是它的特征却是,“它们的获得有益于参与实践的整个共同体。”[2]190而外在利益则是竞争的对象。这样把两者对比起来,我们可以理解到麦金太尔所谓的内在利益其实是一种对亚里士多德关于美德的实践的理解,严格来讲,内在利益也是一种目的。这种理解不意味着对亚里士多德的片面理解或偏解,因为相对而言,麦金太尔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哲学有全面的分析和深刻理解,这在他的《伦理学简史》有着明显的证明。但我们要说的是,麦金太尔并没有完全把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概念进行完全地“继承”,而是在考察了或者是探究了诸美德概念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把重点侧重在了与实践相关的内在利益上了。

(二)麦金太尔关于美德的初步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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