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商机制产生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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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商机制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它是工人运动的产物,是工业民主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表现形式。它的发展完善,既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也取决于工人运动的发展壮大。
18世纪中期兴起的产业革命,标志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开端。随着机器的出现,机器生产取代了传统的手工工具,现代工厂制度取代了手工作坊,社会生产力水平获得了空前的提高,从而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产业无产阶级。由于生产技术的划时代变革,推动了生产的迅速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同时也为资本家带来了巨额的利润,但并没有改善普通工人的生活状况。随着机器的广泛采用,千百万手工劳动者被残酷的竞争所排挤,落人破产和失业的行列,形成了庞大的劳动后备军;生产过程中的工人越来越成为机器的附属品,跟着飞速旋转的机器无休止地劳作。资本家为了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采用大幅度降低工资,尽量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廉价雇佣童工、女工来取代成年男工等最残酷、最原始的剥削方式,使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状况急剧恶化。
面对这种处境,18世纪末19世纪初,西欧各国爆发了无以数计的工人反抗斗争,破坏机器设备、烧毁工厂厂房、停工怠工、抗议示威等接连不断。但是,由于这些斗争多是自发的、分散的、没有周密组织和计划的行动,所以,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在斗争实践中,工人们开始意识到联合起来的必要性,在一些行业中开始出现了最初的工人组织,这便是早期的工会。
对于早期的工会组织,雇主进行了激烈的抵制,代表雇主利益的资产阶级政府则用法律对工人组织及其活动加以限制。当时资本主义各国的立法都禁止工人结社、罢工和示威,英国1799 一1800 年颁布的《结社法》和法国1791年颁布的《夏勃里埃法》就是这类法律的典型代表。当时的资产阶级政府标榜自己的主要职责是保证"自由竞争",将劳资关系问题交由劳资双方去处理,官方不予干涉。这种自由放任政策,实际上是放任和支持雇主,使他们可以任意剥削工人,而对工人则给予种种限制,
形成劳资关系中资方明显处于优势,劳方处于绝对劣势的不合理格局。这种格局造成劳资矛盾加深,激烈的对抗和冲突增多,劳资关系呈现出不稳定状态。
19世纪下半期到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开始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工人阶级的斗争和工会运动的发展不仅没有因雇主和政府的镇压而停止,反而更加高涨。在工人运动的强大压力下,西方各国政府被迫相继废除了禁止结社的法律,从而使工会组织得到了空前发展。到了19世纪末,工会在西欧各国已相当普遍。工人组织和工人运动力量的增强,使劳资关系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推行,由工会代表劳工与雇主谈判解决劳资纠纷的方式在某些国家开始出现。面对这种形势,欧美各国政府逐渐改变了对劳资关系"自由放任"的政策,转而采取了干预措施,相继出台一些法令,规定了允许协商谈判。三方协商机制有了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
20世纪20--30 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大量的企业破产和工人失业,使劳资关系重新紧张起来,迫使政府直接出面干预失业,并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缓解劳资矛盾。战争和经济危机后,由于进行了大量的固定资本更新,经济得到了新的发展,对劳动过程的科学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产业合理化"运动开始兴起。在工人阶级强烈要求下,政府为平息工人斗争而采取的开明政策,加之现代生产的客观需要,使得以工人参与企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民主化运动在许多国家出现。三方协商也在这一时期开始产生。最初,三方协商只是由政府劳动部门安排雇主和工人代表参加一些会议,讨论某些问题。后来,逐渐发展为主动征求双方意见,在工作中与之配合。三方合作的方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集体方式处理劳资关系;二是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共同参与劳动法的制定与实施。
1904 年新西兰出现了集体谈判立法,集体谈判和集体协商制度逐渐在各国兴起。由劳资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涉来确定工资和其他就业条件的方式越来越为各方所接受,政府则为谈判创造条件,提供调解和仲裁及其他服务。在劳动立法中,迫于工人运动的压力,政府从开始只邀请雇主代表转变为
也邀请工人代表参加协商。为此,一些国家还成立了由三方参加的机构,如劳资协议会等。三方协商在这时虽不普遍和完善,但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参与国家管理,劳方、资方和政府三方协商处理劳资关系事务,已成为不可阻挡的社会潮流和发展趋势。
随后,三方协商机制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越来越被广泛推广,三方格局逐渐形成。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劳资关系领域三方协商机制正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劳工组织不仅在机构组成上具有三方性的鲜明特点,由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工人代表三方共同组成,而且活动宗旨也充分体现了其促进政府、雇主、劳方合作,共同改善劳动状况,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权益的精神。1975年国际劳工组织专门制定了第144号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和第152号建议书《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建议书》。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政府与工会、雇主达成"全面谅解"协议,正式确定了三方合作关系。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东欧国家也陆续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委员会。当今,国际社会,不仅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建立了三方协商机制,而且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三方协商机制。由于各国不同的历史背景、传统、社会经济条件,三方协商机制付诸实践的程度和形式以及它所起到的作用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