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比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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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比计算说明
(一)砌筑砂浆。
1.编制依据。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J65-2000。
2.编制范围。
水泥石灰混合砂浆M2.5、M5.0、M7.5、M10、M15。
水泥砂浆M2.5、M5.0、M7.5、M10、M10、M20。
各种配合比均有32.5级水泥和42.5级水泥配制的消耗量。
石灰砂浆用作砌筑砂浆时,可采用抹灰砂浆中的相应配合比。
本次编制砌筑砂浆配合比项目22项比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中9项(其中水泥砂浆12项),增加13项。
3.混合砂浆配合比的计算步骤。
(1)计算试配强度(MPa):
+0.645δ
f2—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δ—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MPa)。
δ的取值:
①当具有近期统计资料时(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试件的总组数,η≥25),可按统计数据计算确定;
②当不具有近期统计资料时,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可按下表取定。
砂浆强度标准差δ选用值(MPa)
砂浆强度强度等级施工水平M2.5
M5.0
M7.5
M10
M15
M20
优良
0.50
1.00
1.50
2.00
3.00
4.00
一般
0.62
1.25
1.88
2.50
3.75
5.00
较差
0.75
1.50
2.25
3.00
4.50
6.00
在计算消耗量时,我们取施工水平一般情况下的δ值,计算试配强度为下:
M2.5 =2.90 M10 =11.61
M5.0 =5.81 M15 =17.42
M7.5 =8.71 M20 =23.225
(2)按规程规定的公式,计算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泥用量(kg):
-水泥的实测强度(MPa)。
-水泥强度等级对应的强度值。
一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应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无统计资料时,可取1.0(计算中=1.0)。
、——砂浆的特征系数,其中=3.03,=15.09。
(3)计算每立方米砂浆掺合料(石灰膏)用量(kg);石灰膏使用时的稠度为(120±5)mm:——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掺合料(石灰膏)用量;
——每立方米砂浆中,水泥和掺合料的总量,宜在300~350kg。
计算中取=350kg。
根据计算出的石灰膏重量计算石灰膏体积,取定石灰膏稠度(120±5)mm时的密度为1350kg /m3。
(4)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子用量,应按干燥状态(含水率小于0.5%)的堆积密度值作为计算量(kg)再换算为砂体积。
在计算消耗量,取每立方米砂浆用中砂1m3(干净砂)。
(5)根据砂浆稠度的要求选用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用水量240~310kg。
上述用水量,不包括灰膏中的水;当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在计算消耗量时,除砂浆中的拌合用水外,还计算石灰膏的淋灰用水即取每立方米砂浆拌合用水0.27m3和每立方米石灰膏淋灰用水4.0m3。
4.水泥砂浆配合比的选用。
水泥砂浆的材料用量按表选用:每立方米水泥砂浆材料用量
强度等级每立方米砂浆水泥用量(kg)
每立方米砂浆砂用量(kg)
每立方米砂浆用水量(kg)
M2.5~M5.0
200~230
1m3砂子的堆积密度值
270~330
M7.5~M10.0
220~280
M15
280~340
M20
340~400
注:上表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大于32.5级水泥用量宜到下限;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稠度小于70mm不小于下限。
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情增加用水量。
计算水泥砂浆水泥用量时,直接按表内数值综合取定。
5.配合比试配,调整和确定。
根据规程要求,应按计算或选用的配合比进行试配,测定其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层度,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至符合要求,确定基准配合比。
按照基准配合比和分别增减水泥用量10%的另两个配合比进行试配(保证分层度,稠度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或掺加料用量进行调整)。
将三个调整后的配合比试配制成试件,测定砂浆强度,选定符合试配强度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配合比。
鉴于在计算砌筑砂浆消耗量时,没有条件进行调配,调整这一步骤,故按计算和选用数值作为消耗量。
6.计算砌筑砂浆消耗量必须符合以下技术条件。
(1)水泥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900kg/m3;水泥混合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800kg/m3。
(2)砌筑砂浆的稠度应按下表列规定选用。
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砂浆稠度(mm)
烧结普通砖砌体
70~90
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60~90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60~80
烧结空心砖平拱或过梁
50~70
空斗墙、筒拱
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加气砼砌块砌体
石砌体
30~50
(3)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4)水泥砂浆中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3;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合料总量宜为300~350kg/m3。
(5)砌筑砂浆用水泥强度等级:水泥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32.5级;水泥混合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42.5级。
(6)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磨细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
石灰膏的稠度,应为(120±5)mm。
7.消耗量水平比较。
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附录中的砌筑砂浆配合比是根据《建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1998-96的规定计处后经适当调整确定的,现编制的砌筑砂浆配合比是根据2000年颁发的《建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J65-2000的规定。
由于计算方法有较大调整,故配合比中水泥、石灰膏消耗量有较大变化,其中(按可比口径对比项目):
混合砂浆:水泥用量平均减少12.64%,石灰膏用量平均增加38.79%。
水泥砂浆:水泥用量平均减少13.87%。
(二)抹灰砂浆配合比。
抹灰砂浆配合比是按体积比编制的。
抹灰砂浆的项目主要是满足《中南地区通用建筑标准设计》(1998年)中各项目所需的配合比资料。
同时又根据《建筑施工手册》中所列举的各种配合比,尽可能满足不同要求配合比的计价需要:鉴于抹灰砂浆配合比的计算方法,基础数据没有变化,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中抹灰砂浆配合比,除个别原因计算错误予以调整外,大多数项目编入新的消耗量,对缺项则进行了补充。
1.抹灰砂浆配合比的计算(体积比):
砂用量超过1m3时,按1m3取定。
砂密度:2650 kg/m3,砂堆积密度1550kg/m3,空隙率40%。
水泥密度:3100kg/m3,水泥堆积密度:1200 kg/m3。
2.素水泥浆的计算:
素水泥浆的水灰比分别按0.4和0.6编制现种配合比。
水的净体积=虚体积系数×水灰比
水泥和水净体积=水泥净体积+水净体积
水泥用量=实体积系数×水泥堆积密度
水用量=实体积系数×水灰比
根据不同用途,分别编制了水灰比为0.42和0.60的素水泥浆。
水灰比0.42的素水泥浆用于五层防水作法的第三层、第五层和用刮抹灰施工。
水灰比0.60的素水泥浆用于五层防水作法的第一层和涂刷施工。
3.水泥石子(石屑)浆的计算:
白石子堆积密度1500kg/m3、密度2700kg/m3、空隙率44%,计算量超过1m3时,按1m3取定。
每立方米密实体积水泥浆用水泥1487 kg考虑虚实体积,水泥白石子配合比用量乘以0.935。
水泥豆石浆配合比计算同水泥石子浆配合比计算。
4.纸筋(麻刀)浆,按每立方米石灰膏加入纸筋48.6kg,麻刀12.12kg,石灰麻刀砂浆,按每立方米砂浆加入麻刀16.60kg。
5.石膏或石膏砂浆,石膏堆积密度1000 kg/m3,密度2750kg/m3。
(三)耐酸防腐及特种砂浆,砼配合比消耗量的计算。
1.配合比的选定:按规范规定选取用,均按质量比计算。
2.配合比的计算。
(1)计算配合比的单位用量(个):
a、b、c分别为甲、乙、丙种材料的比例数。
(2)根据配合比的单位用量和甲、乙、丙种材料的比例数,分别计算甲、乙、丙种材料的用量(kg)并计算体积(m3):
甲材料用量(kg)=G×a
乙材料用量(kg)=G×b
丙材料用量(kg)=G×c
(3)计算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的质量=(kg)
(4)分别计算各种材料的消耗量(净用量)。
甲材料用量=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用量×G×a (kg)
乙材料用量=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用量×G×b (kg)
丙材料用量=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用量×G×c (kg) (5)各种材料的密度(括号内为损耗率)。
沥青1.1 (5%) 重晶石粉 4.3 (1.5%)
砂2.65 (2%) 铸石粉 2.9 (1.5%)
石灰石砂2.55? (2%)滑石粉 2.6 (1.5%)
石英石2.7 (2%)碎粉 2.63(2%)
石英砂2.7 (2%)白云石砂2.53?? (2%)
石英粉2.7(1.5%) 石灰2.1 (2%)
石灰岩粉2.7 (1.5%) 石棉3.2 (3%)
大理石粉2.7(1.5%) 温石棉 2.42 (3%)
大理石砂2.7 (2%)硅藻土2.9 (3%)
重晶石砂4.3 (2%) 金属屑7.8 (2%)
耐火砖碎沫2.6 (1.5%) 硫磺 1.959 (2.5%)
煤焦油1.1 (3%) 聚硫橡胶1.33 (2.5%)
水玻璃1.45? (1%) 环氧树脂1.35 (2.5%)
氟硅酸钠2.75 (1%) 酚醛树脂1.17 (2.5%)
呋喃树脂1.20 (2.5%) 乙二胺0.09 (2.5%)
苯磺酰氯1.384 (2.5%) 丙酮(2.5%)
乙醇(2.5%)
3.本次消耗量标准主要依据1999年颁发的《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价估价表》中所列项目,对其中配合比变化了的项目进行重新计算,对部分项目的数量重新复核后进行了调整,新增项目1个、调整项目7个。
(四)垫层材料的计算。
1.砂、碎(砾)石等单一材料。
消耗量=消耗量标准计量单位×压实系数×(1+损耗量)
压实系数=虚铺厚度/压实厚度
砂:1.43。
碎(砾)石:1.08。
天然级配砂石:1.20。
人工级配砂石:1.04。
碎砖:1.30。
干铺炉渣:1.20。
2.多种材料混合垫层,按混合物压实后的半成品数量计入楼地面的相应消耗量项目内,压实部分的消耗量列入半成品的配合比中,配合比为体积比。
混合材料的压实系数取定为下:
灰土:1.60。
三(四)合土:1.45。
石灰炉渣:1.455。
碎石(碎砖、炉渣砼):1.45。
配合比的计算(设甲、乙、丙三种材料配合比为l:2:8
计算甲、乙、丙材料占总体积的比例
甲材料消耗量=甲材料比例×压实系数×堆积密度
乙材料消耗量=乙材料比例×压实系数×堆积密度
丙材料消耗量=丙材料比例×压实系数×堆积密度
注:材料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则需按堆积密度计算其重量。
3.三(四)合土材料材料消耗量的计算。
本四合土的材料消耗量除按多种材料混合垫层计算出各种材料用量外,再除以体积率;碎砖三合土体积率0.76;碎(砾)石三(四)合土体积率为0.86。
4.水泥石灰炉渣砼的配合比仍沿用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只对其强度等级的代号由C改为LC。
本次消耗量标准大部分项目仍沿用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配合比未变,增加了11个项目。
(五)保温材料配合比的计算。
1.除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中已有水泥膨胀珍珠岩(体积比1:10,l:12)和水泥蛭石(1:8,1:10,1:12)的配合比外,根据《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所要求的保温砂浆的各种配合比,增加了24项,共计算保温材料配合比30项,除适用屋面保温外也适应于墙面天棚面的抹灰。
2.保温材料按体积计算各项目材料用量,设计说明为重量比的,则先将重量比换算为体积比,各项材料的堆积密度取值为下:
珍珠岩100 kg/m3 蛭石130 kg/m3
石灰膏1350 kg/m3 水泥1200 kg/m3
3.保温材料压缩比的取值为:
体积比石灰蛭石
石灰珍珠岩
1:4
120%
115%
1:5
123%
118%
1:6
125%
120%
1:8
130%
125%
1:10
135%
130%
1:12
140%
135%
1:3:0.3
120%
4.材料损耗率。
水泥2%石灰膏2%蛭石4%珍珠岩4%
5.配合比的计算。
(1)计算总比例数。
(2)计算各种材料占总比例数所占比重×压缩系数。
例:l:10水泥珍珠岩。
总比例数1+10=11
水泥所占比重1/11
珍珠岩所占比重10/1l
1:10水泥珍珠岩压缩系数为130%。
水泥130%×l/1l=0.118m3
0.118×1200=141.82kg×1.02二145kg 珍珠岩130%×10/11=1.182m3 1.182×1.02=1.23m3
砂浆\垫层材料项目统计
项目1999年估价表项目数
消耗量标准项目数
砌筑砂浆
9
22
抹灰砂浆
48
78
耐酸防腐及特种砂浆
46
47
垫层混合材料
43
46
保温材料
30
合计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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