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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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冠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二零零三年五月温州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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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薪
酬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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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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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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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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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
管
理
机
构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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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权
限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四条:解
释
权
第十五条:调
解
与
仲
裁
第十六条:保
密
规
定
第十七条:生
效
日
期
第五章:附
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薪酬制度的基本目标
1、建立规范化的薪酬管理体系,确定薪酬发放的依据。
2、设置不同职位系列,为员工创造不同职业发展通道。
3、公司在提供员工基本收入保障的基础上,实行薪酬绩效导向,鼓励员工积极创造效益,
使员工个人业绩与团队业绩挂钩,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第二条:薪酬福利制度的原则
1、竞争原则:公司保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公司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
合理。
3、激励原则:公司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计件工人和特勤以外的所有员工。
2、计件工人是生产一部没有固定工资,按照工价计算工资的技术工人。计件工人的工资结
构和管理详见附件《计件工人薪酬管理规定》。
3、特勤是指从事事务性工作的短期合同制员工,如:保洁员、保安员、驾驶员等。特勤员
工的工资不纳入薪酬体系,与市场水平直接联系。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结构
3、基本工资相对固定,根据员工出勤等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每月按时核发。
第六条: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业绩而计付的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每个员工所在职位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重要性,通过设定绩效工资占该
职位年收入的比例而确定。
3、绩效工资根据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出勤等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每季度按时核发。
4、绩效工资具体计付标准参见《绩效管理制度》。
第七条:福利津贴
福利津贴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物质保障。公司目前阶段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津贴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加班津贴、住房津贴、水电津贴、全勤津贴、值班津贴、话费津贴、驻外伙食津贴、特殊工作津贴和福利假期。福利津贴适用对象和标准为:
1、养老保险
公司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每月的缴费基数是温
州市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的60%,缴费比例为26%,其中企业负担18%,个人负
担8%。
2、医疗保险
公司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每月的缴费基数是温
州市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缴费比例为8%,其中企业负担6%,个人负担2%。
3、失业保险
公司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每月的缴费基数是温
州市上年度的最低工资水平,缴费比例为3%,其中企业负担2%,个人负担1%。
4、工伤保险
公司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浙江省平均
工资水平的60%,缴费比例为%。
5、生育保险
公司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浙江省平均
工资水平,缴费比例为%。
6、加班津贴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不提倡员工在8小时以外加班加点,公司员工在规定工作日内
未完成工作需加班,公司不计加班费;若生产急需,特殊情况需加班的人员,由各部
门填写加班申请单,述清加班事由,经部门主管批准呈交行政部执行副总审批,并在警卫室登记加班时间,方可计入加班费。
计算方法:
•累计加班时间÷3小时=加班数(取整数),每班一律按20元计算。
•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7、住房津贴
为了更好地保障外地来温州工作的员工的生活质量,公司为每位未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提供住房津贴。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职位的重要程度不同而设定不同职位的住房津贴的标准。
1)住房津贴标准:
•1-9级非生产员工每人每月100元
•10-17级非生产员工每月每人每月200元
•18-30级非生产员工每人每月350元
•31级以上非生产员工每人每月450元。
使用公司提供住房的人员不能享受住房津贴。
2)住房津贴计算方法:
•出勤满24天,按标准计发。
•未满24天按出勤天数计发,即:实发住房津贴=标准金额×实际出勤天数÷24天。
8、水电津贴
水电津贴标准:非生产员工每人每月50元。
9、全勤津贴
为了更好地鼓励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素质,公司特别设立全勤津贴,用来奖励出勤记录良好的员工。具体奖励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出勤满15天以上,每月50元,不满15天无此津贴。
•试用期人员、工资包干制人员、辅助人员无此津贴。
10、值班津贴
值班津贴包括生产部因生产管理需要,生产部安排工段长、车间主任、班组长每晚轮流值班每月给予固定的加班津贴及值班经理津贴。
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