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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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控制要点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也是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备的服务和保障系统。
1996年国家把质量问题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提出,为了贯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高我国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制定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是: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 6%,其中优良率达到40%以上。在质量振兴纲要中,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是提高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由于市政工程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同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工程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设投资的效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部分。今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任重而道远。
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特性必须达到适用、安全、耐久、经济等基本要求,对于不同专业的工程,如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应根据其所处的特定地域环境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的差异,有不同的侧重面。工程质量特性中最基本的特性是工程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符合
国家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任务。
由于工程实体质量和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控制,是直接的微观质量控制活动。它是建设(监理)单位的“社会监理”和施工企业的“企业自控”主要控制的任务,而质监机构和质监员主要是从事强制性、间接性的、抽检性的宏观质量控制活动。所以,作为质监机构和质监员,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控制。
一、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质量的控制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受监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实行政府强制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控制外购材料进场前的质量复检和施工过程的分批抽样检查,以保证用于工程施工的都是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复验,应按国家有关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规定,送到质监机构设置的质量检测机构或质监机构认可且计量认证合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此外,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的质量抽查,也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对关键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
不同的市政工程有不同的关键工序和分项、分部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单位工程的最终质量,所以,它是质量监督过程控制的一个重点,现将需要加强质量控制的各种市政工程的关键工序和分项、分部工程的控制归纳介绍如下:
1、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1)路基工程
道路路基工程质量主要控制天然地基的质量、软土地基处理质量、填土压实质量、路基完成面的质量等。
天然地基质量:主要控制原地面在填土前的技术处理、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盐渍土、冻融土、垃圾杂填土等特殊土的处理;
软土地基处理质量:主要控制软土的沉降量、固结度及软土路基处理工艺等;
填土压实质量:主要控制分层厚度、含水量、压实机具和碾压遍数等;
路基成型质量:主要控制道路中线(位置和高程)、压实度、平整度、回弹弯沉(或回弹模量)和CBR值等。
(2)路面工程
主要控制路面各结构层组成材料的配合比(包括设计配合比和施工
配合比)、路面各结构层的“五度”(即:厚度、压实度、强度、平整度、宽度)、道路中线(位置和高程)等。
各路面结构层配合比:主要控制各种基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设计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
路面各结构层的“五度”:主要控制基层和面层的厚度、密实度(压实度)、强度(:稳定土类基层为无侧抗压强度、其他类型基层为回弹弯沉值或CBR值,沥青混合料面层为混合料稳定度和路面回弹弯沉值、水泥混凝土面层为抗弯拉强度)、平整度与宽度等;
道路面层:主要控制面层竣工后的中线位置和高程。
2、市政给水、排水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1)“三基”工程
“三基”工程就是指给水、排水工程的地基、基坑(或基槽)和基础工程。给水、排水管道及其构筑物工程,是建立于“三基”工程之上,所以,“三基”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实体质量控制的关键要点。
a、地基工程:主要控制其承载能力,若未能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则需要先进行地基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b、基坑(或基槽)工程:主要控制给水、排水管渠和构筑物的控制轴线、基坑(基槽)高程和基底承载力几项指标。若发现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天然地基地质情况及其承载力与设计文件提供勘察的资料有明显的出入,则必须通知设计人员到场进行隐蔽检查验收,并由设计人签署的具体处理意见;
c、基础工程:主要控制基础的施工质量、基础的承载力及其在使用载荷下发生的沉降与变位,若发现有超出设计文件或质量技术标准规定的界限值,则应进行加固或返工处理。
(2)构筑物工程
主要控制管道安装质量、钢筋混凝土渠箱体、水池池体、泵站结构等混凝土施工质量。
管道安装:首先,要把好管材的质量关,外购管材应检查出其厂合格证及质保单,有怀疑时,还需在现场取样进行检验;其次要控制好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关,每道工序、分部、分项工程都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自检,然后通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及时办理有关的签认手续;
钢筋混凝土渠箱体、水池池体和泵站构筑物:主要控制好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和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使用有资质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或选用有自动计量装置、能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和设备生产的混凝土,并随机抽查拌和物的工作性、强度等质量指标,出现离散时及时予以调整;工序质量控制主要是控制模板支撑、钢筋的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浇筑工艺等,应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做好的自检和按规定的程序与要求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3)结构使用功能
污水(或雨污合流)的管渠应该在覆土前进行闭水试验、水池(含污水池、污泥池和蓄水池等)池体应在回填土前进行满水试验,以检查其抗渗能力是否满足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防止返工浪费现象发生;给水及压力管道工程要在覆土前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耐压)试验,污泥消化池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达不到满足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马上采取补救措施。